明清家具的识别和鉴定方法
明式家具一般是指我国明代至清代早期(约当公元15—17世纪)所生产的,以花梨木、紫檀木、红木、铁力木、杞梓木等为主要用材的优质硬木家具。由于制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称叫“明式”。它是在宋代、元代家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工艺、造型、材料、结构上都有重大突破。明式家具一直被誉为我国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国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在世界家具史上也独树一帜,自成体系,具有显赫的地位。
业界通常认为,真正优 秀的明式家具应该由优良的木材制成,而所谓优良的木材,常规的品级分类大致是这样:(1)珍贵稀有红木——檀香紫檀、黄花梨。(2)常见国标红木——如老挝红酸枝、缅甸酸枝、黑酸枝、缅甸花梨等木材。(3)一般硬杂木——最典型的莫如榆木、榉木等。(4)软木——所有可以做家具的浅色软木,如金丝楠、桦木、柏木等。
历史上明代家具真实的状况是:明代宫廷流行漆艺家具,明代民间大量使用白木(清水漆)家具。仅是明代中后期的明隆庆年间,海禁解除之后,海外大量的花梨木、紫檀木原材料被进口之后,才出现了由明代文人书画家参与设计的明代硬木家具(主要为明代黄花梨家具)。后明代硬木家具样式被工匠们大量仿制,“明式家具”的概念才应运而生,流行至今。严格地说:质地坚硬、木纹细腻、色泽高雅、纹饰清晰的明代黄花梨家具,是明式硬木家具的代表,是明代后期文人家具的精华,为家具的陈设模式奠定了和谐对称陈设的基调,是中国儒家文化在家具制作上的反映,使明中后期文人画家们在家具赏玩中追求的最 高审美境界。但明式黄花梨家具,却不能代表整个明代家具艺术。因为我国从春秋战国以来,漆艺家具才是主流家具,明代的宫廷家具,也主要以漆艺家具为主。
古典家具有很多值得探究的东西,有时从字面上可以发掘家具背后的知识。以“椅”字为例,最初的写法是“倚”,有倚靠之意。到了宋代,随着木质家具增多,这个字的写法便逐渐变成木子边的“椅”了。而“凳”最开始就是用来踩踏的,如上马凳,所以凳子是没有方向性的,四面都可以坐,而椅子则是有方向性的。这就是家具在发展中的一个过程,每件家具都有它的生存道理。
明清家具不但大方、美观、优雅,而且很讲究使用上的舒适。大概除了屏风以外,所有家具都应该亲身验证一下它的舒适度。椅子、凳子、罗汉床等家具可以坐一坐,尤其是椅子,要留意座面的高度是否合适、坐上去会不会吊脚,背板是否能够贴紧背部。橱柜类家具要格外留意高度,太高的话不但取放物品很不方便,还会造成视觉上的压抑感。桌子则可以搬一把凳子或椅子坐在前面,感觉它的高度与宽度是否合适。
明清家具有着装饰性的整体追求。装饰正是对事物外在形式的美化,使之更符合人们的审美观点和审美情趣。明清时期家具对形式美的追求可以说是倾尽心力的,在质地、造型、色彩、视觉效果等方面精益求精,追求一种外在的浪漫和完 美。不但取材要求为上等,而且还要通过提高技术含量和精巧的选择、布局等,使材料充分显露美丽动人之处。明清家具在保证其牢固性的基础上,省略了结构附件,使整体造型更加简洁、明快,附以简单的装饰又起到美化作用,加之原质的材料与简洁的造型相搭配,质地的厚与朴揉进造型的轻与巧,使得整件家具增添了灵和精、活与雅,形成了典雅、脱俗的气质。
今存的传统硬木家具中,也有许多是使用红木、新黄花梨和新鹦阳木制作的。由于这几种木材,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硬木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用这些木料制作的家具,多为清代中期以后直至晚清、民国时期的产品。如有用红木、新黄花梨木或新股棚木做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与形式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样木家具,不能以材质来判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上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许多清代中期乃至更晚的樟木制品,依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于样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