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天津发布工程建设“百日审批”改革方案,审批用时将减半!
9月30日晚间,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名为《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文件,旨在进一步提高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本次《方案》总共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实现过程全覆盖。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水利、能源一般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2、分类管理项目。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按照资金来源、工程类别及建设规模划分为六类: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项目、财政投融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符合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项目)。
3、精简审批事项。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审批涉及中介事项,一律取消,确有必要实施的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对国家法律法规中相关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对地方性法规相关内容提请修改。
4、优化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按照项目不同类型,实行分段审批、并联办理、交叉进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证、限时办结。
5、转变管理方式。对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边界进行明晰,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凡是能由部门内部或部门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再以审批或备案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申报提供,转变为部门内部工作,强化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中还明确了本次的改革目标是,在2018年底,形成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建成以“政务一网通”为基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其中: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从申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竣工验收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获得施工许可证6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13个工作日,总体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用地到竣工验收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
另外在文件公布的审批流程中,可以看到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审批时间,最短被压缩到了45个工作日。
今年4月,天津市规划局就曾发布《市规划局关于深化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安排》,表示该局正研究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确保落实天津市政府提出的“建设项目从土地收储、征转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不超过100个工作日”的要求。
本次发布的《方案》不仅重申了“百日审批”的重要原则,更是在指导文件中明确了,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的审批时间不超过86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的审批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另外,《方案》还明确到2019年,通过全面深化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放管服”改革和“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国际一流、全国最优的建设管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