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李皋、丹彤《基层之治》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基层之治》
作者简介
李皋,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湖南安化人。曾任湖南省益阳市(县级)市长、市委书记,益阳市(地级)副市长、市委常委,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访局局长。现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中国法学会理事。
丹彤,男,回族,1980年3月出生,河北大名县人。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先后获法学硕士、哲学博士学位(师从程广云老师)。现任职于国家信访局研究室。
内容简介
全书内容由导论、基层组织之治、基层民主之治、基层法治之道、基层德治之理、基层矛盾之治以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认识、涉农信访问题研究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访谈九个部分组成。
目录
第一章 导 论
一、基层和基层治理
二、治理的三个维度
三、基层治理的目标
四、完善基层治理格局
五、本书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基层组织之治
一、基层组织很重要
二、基层组织网络是前提
三、基层组织力是重点
四、政治认同是基础
五、重视基层是保障
第三章 基层民主之治
一、民主的前生今世
二、民主政治的中国模式
三、民主落地的三根支柱
四、基层民主的实践与思考
第四章 基层法治之道
一、讲法治要准、看法治要全
二、权要尊法、权要弘法
三、法要治民、更要治官
四、依法治理不等于司法治理
五、法律和乡规民约相得益彰
第五章 基层德治之理
一、重视德治的基础性持久性作用
二、正视基层德治出现的失衡与问题
三、基层德治要注重核心价值和传统美德融合
四、德治要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全领域
五、基层德治要成风化俗以文化人
第六章 基层矛盾之治
一、对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的基本认识和判断
二、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的成因和突出表现
三、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路径和方法
附录一: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认识
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地位和作用
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历史过程和启示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依据
附录二:涉农信访问题研究
一、涉农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
二、涉农信访问题的表现形式
三、涉农信访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四、对策建议
附录三: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访谈
推介
甘地说过,“就物质生活而言,我们的村庄就是世界;就精神生活而言,世界就是我们的村庄”。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从人文意义上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来自基层,基层是我们共同的故乡,是我们生活的家园、精神的寄托。从国家治理角度讲,自古以来,治国之道,系于基层。“郡县治,天下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可见,我们生活的基层和生长的故乡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是多么的重要。
基于朴素的家国情怀和赤诚的责任担当,李皋与丹彤合著了《基层之治》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李皋同志长期担县级、市级主要领导和省级、中央国家机关部门领导,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思考总结,对基层治理不仅是一种理论认知,更是一种实际感知。丹彤同志曾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工作以来对基层治理保持了浓厚的学术兴趣并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本书的写作既体现了扎实的学术功底,又蕴含着宝贵的经验启发,理论性、实践性、可读性都很强。
本书谈基层治理,突出了整体视野。基层治理不能脱离基层,但在针对基层的同时,又不能局限于基层,基层的问题既有基层的责任,也有中层,甚至于顶层的原因,因此,谈基层治理要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结合起来。谈基层治理,强调了系统理念和多维视角,提出了规模、内容和方式三个维度。谈基层治理,明确了基层治理的善治目标,提出从善的治理主体、善的治理机制、善的治理结果考察善治的过程与状态。对基层治理的总体结构,本书提出了“组织、民主、法治、德治、矛盾”五位一体的系统治理思路,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交融,但各有其义,各有侧重。
本书的写作初衷不是要写成一本纯粹的学术著作,也不是工作指南或经验介绍,而是针对基层治理中的问题,着眼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行系统地思考和探讨,一方面希望在廓清读者如何看待基层治理的认识上提供一些帮助,另一方面试图提出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有益的实际思路和方法。二者融会于全书,前者偏重于理论,后者着重于实践。
“我们都从基层走来。一棵树总会往上长,吸收阳光和空气,同时也会往下扎根,获取养分和力量。我们也是。为了求学和工作,从农村到县城、从小城市到大城市,一步步努力向前。行至中途,却又会时时回望家乡,那里是我们的起点,也是承载初心的地方,它使我们念念不忘。我们希望她好,更愿意为她做点什么,让我们的'根’更扎实、更茁壮。”书中的文字饱含着对基层、对故乡的深情。相信本书对关注基层治理、研究基层治理和从事基层治理的实际工作者将有所裨益,更希望本书能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基层,关注我们的家乡,和我们基层的干部群众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把身边的家园建设好、治理好。
精彩摘编
基层治理的特征是由基层本身所具有的鲜明特点决定的。基层有三个特点:一是直接,即直接面对群众;二是具体,即承担具体事务;三是基础,即组织到底,责任到边。基层的这“三个特点”,决定了评价基层执政能力的两个主要指向,就是执行力和服务力,也就是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法律政策的能力和协调社会关系、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
对党中央的信任,就会自然而然地表现为对党的各级组织的信任吗?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是一个值得特别重视的问题,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并切实解决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在一些情况下,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集中在对中央的信任、对领袖的信任,而不是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对基层干部的信任。有人把人民群众对各级的看法归纳为“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市里是好人,县里是坏人,乡里是恶人,村里是仇人”,这样说,尽管有些言过其实,但也表明了一种确实存在的社会情绪,而且这种情绪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不同的只是程度和具体表现而已。
当前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官场讲官话,民众讲土话,两者各讲各话,话语隔膜,相通性不好。官场话语重形式,政治理念口号化、概念化,常常用文件中的表述不加改造地照本宣科。讲的都有依据,就是没有自己的观点;讲的都是上级要求,就是没有当地的情况;讲的都是公文格式,就是没有群众的语言。表面上热闹,但群众听不进去,效果并不好。其实,还存在一种值得思考的现象,在很多情况下,官员在官场上讲的话,从来就不在家里讲,不对子女讲,也不对朋友讲,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一些地方官场话语是存在问题的,不仅与群众话语有隔膜,就是与自己的内心也不相通。
权与法的关系理论上好讲,实际上不简单。相对而言,越往上,权与法的关系越清晰,越往下,权与法的关系越复杂,因为上层主要是管决策、管原则,往往不涉及具体问题的处理,即使有问题也多是指导指导,协调协调,比较超脱。而基层面对具体问题,针对具体情况,法律也好,政策也好,大多比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行使权力的过程既是执行政策法律的过程,也是运用权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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