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十 厉王全文翻译解释
今本竹书纪年
◎厲王
名胡。
元年戊申春正月,王即位,作夷宮,命卿士榮夷公落。楚人來獻龜貝。
三年,淮夷侵洛,王命虢公長父伐之,不克。齊獻公山薨。
六年,楚子延卒。
八年,初監謗。芮伯良夫戒百官于朝。
十一年,西戎入于犬丘。
十二年,王亡奔彘。國人圍王宮,執召穆公之子殺之。
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攝行天子事。
十四年,玁狁侵宗周西鄙。召穆公帥師追荆蠻,至于洛。
十六年,蔡武侯薨。楚子勇卒。
十九年,曹夷伯薨。
二十二年,大旱。陳幽公薨。
二十三年,大旱。宋僖公薨。
二十四年,大旱。杞武公薨。
二十五年,大旱。楚子嚴卒。
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為王。共伯和歸其國,遂大雨。
大旱既久,廬舍俱焚,會汾王崩,卜于大陽,兆曰厲王為祟。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靖,共和遂歸國。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廢之不怒,逍遙得志于共山之首。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
厉王①无道,戎狄寇②掠,乃入犬丘③。杀秦仲④之族。王命伐戎,不克。
①厉,名胡,夷正之子。【史记·周本纪】:『夷王崩,子厉王胡立。』
②寇,骚扰,侵犯。
③犬丘,古邑名,地望在今陕西兴平东南,周懿王自镐迁都于此。
【史记·泰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废丘,在雍州始平县东南十里。【地理志】云扶风县,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也。』④秦仲,周厉王、宣王时秦族首领。【史记·秦本纪】:『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
【译】周厉王不守治国之道,戎、狄族入侵掠夺,而且攻入犬丘,杀害了秦仲家族的人。厉王命令攻伐西戎,没有取胜。
【案】【辑证】据【后汉书·西羌传】入辑,并案:『【后汉书·西羌传】:「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注云:「并见【竹书纪年】。」由本条上溯至「夷王衰弱,一条又注云「见【竹本纪年】」。因此除「夷王衰弱」,条外,其间皆应属「并见【竹书纪年】」。本条称『杀秦仲之族」,下条云「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二条之间联系甚明,然【存真】、【辑校】、【订补】皆自「宣王四年」条起始作为【纪年】之文,而不及本条,今入辑。』【比义】【史记·秦本纪】:『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路之族。』可参考。
秦无历数①,周世陪臣②。
①历数,原意为岁时节侯的次序,引作帝位相承的次第。【论语·尧曰】宋熹注:『历数,帝王相继之次第,犹岁时气节之先后也。』
②陪臣,【国语】韦昭注:『臣之臣为陪。』
【译】秦族当初没有王位继承的次第,是周王朝的陪臣。
【案】引【广弘明集】卷一一。
自秦仲以前,本无年世之纪①。
①纪,通『记』,记载。
【译】从秦仲向前推移,秦族没有各世王位次第的记载。
【案】引【广弘明集】卷一一,王国维认为『此亦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