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800万“老赖”当庭还钱!南京首例“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开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被申请执行人,更是有法定义务还钱。但有这么一名“老赖”欠着800多万元债务不还,却在网上疯狂炫富。不过偏偏就那么巧,炫富视频被债主刷到了!8月18日,债主李女士向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请了“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今天(9月7日)上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这也是南京市首例“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2012年8月份,南京市民李女士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李女士在没有收到房屋全款的情况下,就先行将房屋过户给了王某。多次索要余款无果的情况下,李女士将王某告上了法庭。经过两审,法院终审判决王某应当支付余款。可判决生效后,时隔9年,王某一直没有履行本金800多万,而这期间,产生的利息也高达100多万元。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将王某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了她高消费。在此期间,法院通过网络查控、走访、电话问询等,都没有获取到王某有效的财产信息。今年年初,李女士在浏览短视频平台时,刷到了一个炫富视频,这个人竟然是王某。
李女士称,“我无意当中刷到的,开始很震惊,视频中我看到她生活太浮夸了,又是出国旅游,又是给孩子上贵族学校”。短视频中的王某及家庭成员出入各种高档场所,豪车豪宅应有尽有,生活奢靡至极。李女士看到后十分气愤,立马保存了证据,第一时间反馈给了法院。法院迅速联系上了王某。对于网上的炫富行为,王某称是为了配合工作,“我是从事保险代理行业的,拍这些视频是为了完成公司交办,这些高消费也不是我花钱,是公司支付的”。
然而,法院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王某有财产但不在她名下,还隐匿了高收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娟介绍,“她隐瞒了在保险公司的高薪,三年180多万的收入,她的生活开销和消费能力,确实是非常有说服力的,所以认为她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而且长达多年的时间,给自诉人带来了经济损失”。法官与王某再次商谈还款计划,王某提出一个月还款1万元,这样即使不算利息,也要60年才能还清。李女士认为太没有诚意了。随后,执行法官将这起案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则表示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认定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依据不充足,不予刑事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拒执罪除了公诉外,还可以提请自诉。2015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并符合“拒执罪”自诉其他条件的,可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戴娟称,“本案有个特点,虽然生效判决没有执行,但这个被执行人也就是被告一直接电话,表示愿意还,就是没有实际还款行为。公安机关也希望从钝化矛盾的角度,虽然没有作为公诉案件处理,对这个案件就是申请执行人来自诉”。
于是,李女士根据这一法律建议向法院提请了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于今天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法官当庭对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她按照《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法律威慑下,王某主动提出和解,并拿出了和解协议:欠款总额本息共计900万元,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7日给付70万元,以后每年的8月31日前最少给付50万,经济能力许可情况下可以多付,最迟在12年内全部还清。
王某同时提供了三个连带责任保证人,李女士同意了和解,并撤回自诉,但如果王某违反和解协议内容,可以再诉。庭审结束前,王某称已筹措完首批还款项,可以马上支付给李女士。戴娟表示,“在拒执罪自诉案件中,如果达成和解,申请人可以撤回自诉,这样就不会对被执行人有刑事处罚,相对来说更能促进本案解决。之前我们也一直在组织双方磋商、和解,但和解意向迟迟不落地,而本案的拒执罪的立案恰恰作为一个打击的最强音,让被告人认识到如果我不履行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法官介绍,只有在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后不予立案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时,拒执罪才可转为自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之后,自诉人在证据收集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秦淮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戴娟介绍,“转自诉案件后,本应由公诉机关负担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我们引入了法律援助,通过律协的联动机制为申请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收集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