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体人一个吃东西,另一个会饿死吗?如果一方犯罪,该如何判罚?
连体人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疾病,发生的概率在1/49000-1/189000,也叫连体双胞胎。
一般来说,大部分连体人在子宫里就会死亡,即使正常出生,也会在24小时内死亡,能活下来并长大的,很少很少。
存活下来的连体双胞胎里,大多数是女性。
在16世纪末,在大众的眼中,连体人根本不是“人”,有的地方被尊称为神,而有的地方被认为是怪物。
连体双胞胎正式被广泛使用,是因为一对双胞胎。
暹罗双胞胎
Chang Bunker和Eng Bunker出生在现在的泰国,父亲是一名华裔渔夫,母亲不详。
一出生,这对双胞胎兄弟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外观上,Chang和Eng都很正常,只有胸部肝脏位置连在了一起。
得益于亨特的帮助,两兄弟在1829年离开了故土,来到了美国。
第一时间替他们做了医学检查,并将他们作为物品一样,在“怪胎秀”中展出。当时展出的门票是25美分,相当于现在的6美元,价格昂贵。
而两兄弟则穿着异国情调的衣服,表演翻跟头、跑步等身体运动。
三年后,两兄弟合同期满,脱离了原来的组织,自己单干巡演。
就这样表演了十年,积累一定财富后,他们不再参与巡演,决定定居下来。
1839年,他们在美国购买土地,购买奴隶,并与当地女子结婚,孕育了22个孩子。
在当时,由于医学技术并不发达,无法将两人手术分离,两人的家庭生活为约定的“三天制”。
住在不同的房子,轮流交替住三天,其中一个当家做主,另一个不允许有意见。
1865年,因为战争的原因,两兄弟破产。
1870年1月,Chang在睡梦中去世,而Eng,在短短2个多小时后,也死亡了。
经过检查后发现,Chang因脑血栓死亡,而Eng死因不明。
医生推测,很有可能Eng是因为失血死亡,因为他们两个的循环系统是相通的,当Eng把血液泵入兄弟身体时,因为Chang已经死亡,无法将血液泵回,导致死亡。
可以说,连体双胞胎一词,是由暹罗双胞胎创造的。
如果一个人吃东西,另一个会饿死吗?
有人很疑惑,连体双胞胎的真实生活是怎么样的?需要同时进食吗?
事实上,不一定,连体双胞胎可以共享食物,也能共享大脑。
先来看看连体双胞胎有哪些类型:
28%的案例,是胸部融合,共用一颗心脏,肝脏或者消化系统也有可能共用;
18.5%的案例,是胸部腹部融合,此时心脏也是融合的;
10%的案例,是下腹部融合。这样的双胞胎,心脏是分开的,但肝脏、消化系统、横膈膜和其他器官是共用的;
10%的案例,是寄生双胞胎,也叫不对称的连体双胞胎,其中一个比较弱,比较差,需要依赖较大的那一个生存;
6%的案例,是头部连在一起,但身体分开。一般是头部后面或者侧面融合,面部是不太可能连在一起。
以上这些是比较常见的,不太常见的还有下半身连在一起的,或者一个头一张脸四个耳朵两个身体等等。
如果消化系统是共用的,那么一个人吃东西,另一个也不会觉得饿。
但若仅仅是头部融合或者像Chang和Eng一样,肝脏部分融合,那两者都是需要吃东西的。
连体双胞胎可以共享大脑吗?
除了食物,大脑也是可以共享的。
Krista和Tatiana Hogan是出生在加拿大的连体双胞胎,它们头骨相连,共用一个大脑。
2006年10月25日出生,遗憾的是,在2007年8月,医生宣布两者无法进行分离手术,很有可能导致1或者2个全部死亡。
两姐妹被证实,共享一个连接脑干的丘脑,神经系统高度关联。
也就是说,一个大脑可以接受另一个大脑的信息。
只要其中一个看到一个物品,另一个即使闭着眼睛也能知道看到的是什么;
如果一个人被挠了痒痒,另一个也会跳起来;
一个人被塞入安抚奶嘴,另一个也会立马停止哭泣。
两人能通过彼此的眼睛和其他感官来看世界,可以共享自己的想法。
如果连体人犯罪,该如何刑罚?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是存在很大争议的。
毕竟很难确认连体人应该被称作是“一个人”,“两个人”还是“混合人”。
科学家认为,只要人脑健全,意志独立,并能担任一定社会角色,连体人个体就应该享有法律人格。
但现实中,连体人的构造很复杂,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判断双方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于是会出现很多无可奈何的判罚。
例如,一对臀部相连的连体双胞胎兄弟,其一因交通事故被诉讼,虽然法院判其有罪,但考虑到两者的特殊关系,有罪的一方因另一个无罪的兄弟,避免了牢狱之灾。
还有一些大脑相连的连体双胞胎,虽然犯罪的是其一,但另一个极有可能因为“共犯”而牵连,毕竟他们是共享意识的。
当然也有可能以“胁迫”为理由,其中一方逃脱法律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