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强行收走了我们的羊群(十)
夏收开始后,我们回到了团场,随即就有连队领导来通知我们,说团里决定收回羊群。我们一下懵了,这群羊已经卖给我们了,凭什么收回呀?答曰,你们也并未交钱啊。我们说,我们已上交了许多羊毛,该抵扣多少羊钱可以算,不够的部分我们补交。连领导实话实说:“主要是职工们意见太大了,不仅是园林队,全团都有反映,如果按原来的条条办,你们的收入就要大大超过正式职工。”正式职工月工资45元零8分,相当于内陆24元。当时我们不可能懂得“合同法”之类现代名词,也不敢反问职工停产闹革命在家闲着都有工资,家属通过艰苦劳动收入为什么就一定不能高于正式职工?因为这样问可能被上纲上线到对文革的态度,而且犯众怒——家属到底是人数最少最没有任何基本权利的一个群体。无可奈何,我们要求继续放牧到入冬再上交,连领导说,不行,团里已经定了,马上就交。想起姓牛的河南人给我们规划的蓝图:用卖羊毛的钱抵成本,顶多补交一些,羊群就可以留下,小母羊明年都可产羔,然后分群放牧——真是恍如隔世。
交羊的场面依然热闹,很多职工围观,依然一只只过秤、记账。连我们都没想到,我们的小羊居然长这么大了,卖给我们时,平均每只重不到二十公斤,现在平均六七十公斤。而且当时我们买的是淘汰羊,价低,现在是作为生产羊(特指产子的母羊)上交的,价高,加上一季羊毛,收入应该还是可观的,我们似乎得到一点安慰。围观的人们也议论纷纷,大意是说这几个家属发了财了。
可是当我们到团里去领钱时,情况又变了,根本不按照什么重量啊、单价啊计算,说团里决定,给我们按临时工算每天工资一元,月工资30元,一共八个月,每人240元,理由就是必须低于职工的45元零8分。记不得当时我们是否作过徒劳地争辩,但有一点要求被同意了,就是冬天我们每家都拿出了全部的柴禾、粮食喂羊了,团里给我们每人加算两个月劳动时间,共十个月,每人300元。我们永远未被告知,如果按原来的协议执行,我们应该得到多少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这群羊没能过冬,死掉了,团里一定会要求我们赔偿的。
现在来想这件事,我已经没有了当时的委屈和愤懑,只是觉得可悲。首先当然是为自己悲哀;其次也为因团里收走了我们的羊而兴高采烈的职工们悲哀,他们不仅仅是“恨人富,愿人穷”,更多的是由此来感受“工人主人翁”的虚假的优越;还有就是为团领导悲哀,他们不但认同劳动报酬不是以劳动成果来决定而是按不平等的社会地位来决定这样荒谬的陋规,而且也根本不懂什么叫讲诚信。现在有人总以为改革开放才导致社会不公道德滑坡不讲诚信,其实,这些都是其来有自。如果是少不更事的年轻人这样想,只能说明我们的历史教育是有缺陷的;如果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也要这样看,就只能再说一句“太可悲了”。
最后再交代一下我们一起放羊的四个家属后来的情况。姓牛的河南人,不久后得了胃穿孔,送到师部医院,要做手术,让团里组织人去输血,基干民兵连的年轻人已经上了车,团里又通知说因为牛出身地主家庭,不能去输血,民兵们又下车了,那牛死了,年龄大概在三十岁上下。他们有三个很小的儿子(第二胎是双胞胎),为解决牛妻母子四人的生活,团里采取了一个人道主义措施,给牛妻批了工作,80年代中,调回河南去了。刘妹妹后来嫁了一个分配去的四川籍的大学生,也是在80年代,兵团为表示尊重人才,下文给大学生的家属批工作,她也有了正式工作,后来听说随夫调回四川了。那位山东媳妇失去联系,不知后来怎么样了,但我时时记得她当时正怀孕,挺着大肚子放羊的样子。我则于1979年先考上团里的代课教师,后又因父亲平反得为正式职工“以工代教”,1979年于我是有转折意义的一年。至于再通过考试成为正式教师,1985年春又调回重庆,则是后话了。
戈壁滩上,那些人(十一)
园林队本来家属就很少,羊群被收走后,家属队就垮掉了,后来园林队更名直属队,和团部各单位的家属一起共有十来人,又成立了家属队,但到底做不成什么事,整个儿一乏善可陈。
团部家属中丈夫职务最高的是参谋长,河北人,另外还有丈夫是电影放映员的,警卫班班长的等等,比一般农工地位稍高一点吧,好像那些家属架子也比较大一点。其中警卫班班长的妻子是山东人,与我年纪相若,让我记得她是因为她反对我作家属队的记工员,理由是我的公公是右派。
我对这位公公没有好感。我和他的儿子是中学同班同学。1964年中学毕业后,出于对自父亲被抓母亲遣返原籍后几年漂泊无依生活的无奈和厌倦,加之对老家农村基本一无所知,我懵懵懂懂一头撞回川北那个贫困山村,我的这位同学则怀揣着从学校迁回农村的户口,直奔新疆投奔他的父亲去了。那年九十月吧,我收到他的信,萌生了到新疆找工作的念头,请求他帮助,他答应了。但后来总是有这个理由那个理由拖延着没有一个准信,直到1967年,才明确地对我说:“同意婚姻你就来,不同意就不来。”我家这时已是濒临绝境,我答应了婚姻,又由于文革中通讯交通的阻隔,直到1968年夏天才成行,但我的工作机会,前面已经说过,已永远失去了。这时我才知道,其实,1964、65年,这里都是大量招收工人,来者不拒的,直到1966、67年,也还是给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家属(含任何名义的亲戚、老乡)批工作的,这位同学只要透露给我一个信息,百十块钱的路费都不需借给我,我就能早到新疆,找到工作,可是,漫长的几年中,数十封通信中,他对我守口如瓶。这其中所有的耽误,都只因为这位父亲莫名其妙的阻挠——他看了我给他儿子的第一封回信,就对他儿子说:“她的成绩肯定比你好,来了也不会跟你的。”当时我和他的儿子哪里说得上谁跟谁呢?同学之间就不可以帮帮忙吗?何况也还可以算是同病相怜吧?一个愚顽的父亲,一个同样愚顽而更窝囊的儿子,让我在已坠入深井后,又被人推下了一块大石头。这不仅是粉碎了我的工作梦,而更多的是让我看见人性的自私与冷漠!
但我对这位公公有同情。他是1958年他们公社完不成指标补划的右派,之前只在公社医院抓中药,农村户口,根本不在划右之列的,1959年盲流到新疆,当时在本团二连当农工,文革初期,和团里各类“敌人”一起站在大卡车上,拉到团部及各连队游街——准确地说是“游戈壁”,因为那里根本没有街,团部和各连部都不过只有几排土坯垒成的低矮平房,而且一个连队距另一个连队往往几公里、十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现在想想,几辆或者十几辆大卡车,拉着形形色色戴着高帽子、挂着黑牌子的人,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上转来转去,确实也蔚为奇观吧,只是我未能亲见,当我1968年夏天去到那里时,这样的热闹场面已经结束了。
再说一位邻居。那时园林队养着一匹特别高大特别漂亮的阿尔登大公马,听说是从苏联空运来的,专管这匹大公马的饲养员,是一个甘肃籍的转业军人,叫王大礼。我记得他,一是因为他的名字。他说,他弟兄五人,“大”字辈,名字排下来是“仁、义、礼、智、信”,他行三。二是因为他的婚姻。不知为什么他三四十岁还没有找到对象,他对人很好,浓眉大眼长得也很端正,他还会唱他们老家的民歌,音调悠扬,最初我觉得有些忧伤,后听他本人说不是,他高兴才唱歌。可能没多少文化,但当时那里不识字的人很多,不应该是大缺点。后来,经人介绍,他娶了一位山东籍的“老革命”,这个山东女子十几岁就被征兵到新疆,由组织安排,嫁给一个老干部,现在那老干部去世了。她对人也很友善,自己没有孩子,曾希望我把女儿送给她。记得王大礼的第三个原因,是他的惨烈的自杀。那时我已调回重庆,听回川探亲的老乡说,他后来不喂马放羊去了,他用公家发给牧工打狼的枪,把枪筒含在嘴里,用脚趾扳动扳机自杀的。我问自杀的原因,那老乡说没人知道。
新疆兵团是个移民社会,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在那里上演着各自生命的悲喜剧。每当我想到那片广袤的戈壁滩时,眼前就会出现一些或熟悉或生疏的鲜活的面孔。现在大家几乎不可能重逢了。健在的,愿他们幸福;故去的,愿他们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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