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闱品读--冯唐《无所畏》
这是一本典型冯唐风格的文章合集,40篇杂文比鸡汤养人,也比烈酒舒坦。这是无需你认真投入去看的书,适合那种注意力不怎么集中,有看书恐惧症的人士翻看。
每个人看书都有自己的偏好,而这偏好就是自己的经历。40篇文章按自己口味随机打开,不用担心前后连接不齐,只管放心地翻翻翻,再笑笑笑。这是我的偏见,就像许知远说的,我们都是带着偏见看世界的人,所以这也是冯唐的偏见,说不定,也是你的偏见。
成功十要素
我敬的神,不是如今到处可见的金佛,是心头上的星空和心里真实的人性、兽性。设定好自己的底线,不要因为方便、因为人不知而突破自己的底线。
自古以来,人类的世界是个看脸的世界。面对一张姣好的如瓷如玉如芙蓉的脸,尽管知道可能整过形、微整过容、有化妆品的功劳、皮肉之下都是骷髅,人类还是难免邪念袅袅、心存怜惜。再差再差,至少要保持精神面貌,每天早上面对世界微笑。
最后的最后,即使有了世俗的成功,也要意识到,它和幸福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人坐在雷克萨斯里也不保证不想哭。
这是冯唐的成功十要素,恩,某些部分我是认可的。特别是这个兽性,很多时候很多人穿人的衣服太久,会忘了身体里的那部分兽性。以至于在某些劲爆新闻里看到一些惊世骇俗,我们往往难以置信。
不管是看颜值还是有兽性,这都是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天性。很喜欢冯唐说的底线二字,这个底线,就是区分我们是人是兽的分界线。允许你看见美丽的可人儿淌口水,但不允许把你的臭烘烘脏兮兮的哈喇子滴到美人儿身上去,这就是底线。有了底线,才能谈做人,再去画一个成功的大饼。
当然了,遗忘也是人类的本能。就像疫情从未间断,不论是中世纪还是今天,因为这个本性,我们总能“优秀”地再现历史。就像冯唐说的,不能因为方便就突破自己的底线。不然,以后就别再瞎逼逼着为什么不铭记历史了。恩,那副模样真的很可笑。
我们可以对世事无所谓,当做过眼云烟。哪怕除却巫山不是云,也可以将就喝一口别的水来解渴。但我们不能对底线无所敬畏,不然,别说想要成功了,就算满足成功100要素,少了敬畏底线这一条,就别谈成功二字。
个人意见,底线该当成功要素第一条。当然,冯唐并不会听见,权当头上那朵漂过的云吧。
醒来,在路上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一本书,讲了几个不知好歹的二逼青年,絮絮叨叨地开着一辆破车从纽约到旧金山,再开回来的故事。故事很无聊,文字却很诱人。
对我而言,只有疯子才算得上是个人,疯着过、疯着说、疯着渴望被拯救,一时间渴望生命中的所有,从不厌倦、从不扯淡,只是折腾、折腾,像神奇的罗马蜡烛烟花一样折腾,蜘蛛般的微火爬过星星,蓝色花火在中途突然升腾,所有人都喊“哇!哇!牛逼哇!”
我该感谢冯唐,正是在书里看到了这段话,让我萌生了想看《在路上》的想法。我想,所有的共鸣来源于你们共同的认知和感悟。冯唐在书里说,这本书勾起了他对古龙小说一样的情欲。不一样的风情,一样的恣意人生,好不爽快。
我也一样,向来爱武侠,独爱那份放诞不羁。对于那些假惺惺从来没有兴趣多看一样,一样的喜爱一样的情怀,让我看到了一样喜欢的文字。
当我们踏上旅途时,这些文字就变成了眼前的景象。自然,你得带好旅行用品。每个人旅行会带什么,成了个人标志。别问我会带什么,怎么能告诉你那些放不上台面的小喜好呢!不过我们可以看看冯唐会带些什么。
第一,要常备一个好箱子,四轮比两轮好用。
第二,穿好飞行服,减少感冒。
第三,带着笔和本子,不占脑子。
第四,带一两本书,睡眠质量会好很多。
第五,到个新城市,给自己两个小时逛逛博物馆。
第六,准备点AV,安全、卫生、省时、省力。
第七,带点好茶叶、线香、茶盏,健康第一秘诀,多喝水,喝热水,喝好茶。
第八,准备一幅好耳机,普通带麦克风的有线耳机比蓝牙耳机实用。
第九,带跑鞋、速干T恤、短裤、泳裤和泳镜。去街上跑跑或者去游泳,一个小时能让人快乐一两天。
第十,永远带自己喜欢和熟悉的旅行盥洗套装。喜欢的味道会渗入骨头里。
看看,你又会带些什么呢?
在路上,我们都是城市的过路人,只有那些熟悉的物品能让我们得以假装,自己不是这里的陌生人。但转念一想,不在这个时候不做一回陌生人,又要什么时候做呢?丢开那些熟悉的生活,像《在路上》一样,来一场完全不同于自己的探险,说不定会就此打开一个新世界。
我喜欢自己走在陌生城市里的疏离感,正因为疏离,我可以放心地放开自己。就像那几个二逼青年一样,做一些无意义却很爽快的事。只要背包里还有那些熟悉的定心丸,我就有底气肆意地行走在路上。
如果某天你在哪个地方看到一个傻乎乎疯颠颠地女人,请安静地走开,不要打开手机发一波朋友圈。让自己和别人,有一次走在不一样路上的机会,也是在积福。预备打破别人美梦的人注定无福,别说我没提醒你哦!
我为什么写作
“你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似乎每个写作者都会遇到,我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喜欢,因为想要表达这份喜欢。不过看到冯唐的理由,我却觉得更优秀。
第一,为了消除肿胀。生物在生命周期的某个阶段,总难免肿胀。我写完了,肿胀就消除了,和我无关了,仿佛挤掉脸上一个包。
第二,为了与众不同。我在高中时开始写长篇小说,写了十三万字,基本完整。我想,整个中学,应该没有另一个和我一样变态的吧?
第三,为了泡妞。我很早意识到我骨子里热爱妇女,我发现,妇女是能被文字蛊惑的,“姐姐,今夜我不思考人类,我只想你”。
第四,为了打发无聊。
第五,为了不疯掉。我想让世界慢下来,看窗外的四季变化。
第六,为了追求牛逼。翻译了《飞鸟集》,在一片骂声中一个不太熟的人发来一条微信:“自君翻译,举国震动。人生荣耀,莫过于此。”
第七,为了修炼智慧。
第八,为了对抗愚昧。
第九,为了补贴家用。
第十,为了不朽。
洋洋洒洒一大堆,我就看中了对抗愚昧。毕竟,无知是人类的核心,想要稍微不那么无知,我只能选择读书写字了。
起码,我能理解为什么四面楚歌成了霸王的催命符,而不是去和扛精纠结为毛霸王要自尽。也能理解昨夜雨疏风骤后,海棠是否依旧的小女生情节,而不是翻白眼地问一句,花怎么会不依旧了?
就像今年直播带货的央视BOY,让手语老师想拍死他的朱广权,可以瞬间让口号一哥瞬间哑然。也像白岩松回答学生提问时说的,希望未来不是你来提问,而是你站在这里来回答其他人的问题。
写作,就是所有读过的书和自己经历过的一切反馈。这与别人无关,只与当下想要表达的自己有关。就像冯唐说的,写完了就与我无关了。
这不是作家的专利,而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事,就像我这个不正经的HR,总是忍不住想要敲敲键盘,写点东西。人生嘛,总有很多让你只能无所谓的事,但也一定会有让你心存敬畏划底线的事。我们一路摸索着,或前行或倒退,甚至心血来潮换条路走,都是我们的自由。可以在底线之上走想走的路,做喜欢的事,也许就是我们这些向死而生的人,可以无所畏的底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