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融办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编制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
2.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
3.需要社会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4.反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内容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需要,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1.新闻发布会;
2.海南省主要新闻媒体;
3.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jrj.hainan.gov.cn/)、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4.本机关办公地点设置的公示公告栏;
5.本机关印制的业务工作信息资料和其他出版物;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1.机构名称: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3.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898-65363921
5.传真号码:0898-65250715
6.邮政编码:570204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或向本机关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1.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2.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期限,经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已经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发布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6.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898-65350631
传真号码:0898-65250715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邮政编码:570204
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