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规3月1日起实施,骑乘不戴头盔将罚款!
Q1
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明确,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这种电动自行车就是之前常说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其他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二轮车属机动车,驾驶这类车辆就必须考取摩托车驾照、悬挂相关机动车牌照之后才能上路行驶。
Q2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Q3
允许骑行的年龄有要求吗?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Q4
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受到什么处罚?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二)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得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五)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步行街或者其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
(七)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八)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最新的管理办法明确
驾驶员不佩戴头盔
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不戴头盔后果严重
#典型案例#
2019年09月02日16时50分,罗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醉酒状态时驾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搭载周某)沿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烟家冲组路段时,因忽视道路、车辆安全,最后致使车辆侧翻,并导致周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研究表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骑乘人员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达80%以上,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71%;骑乘车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因此,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骑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
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实施在即
长沙交警也将同步启动电动自行车
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沙交警于2020年3月在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上牌,截止到2021年2月18日,全市共完成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电动车临时登记981243辆,其中电动自行车110628辆、电动车870615辆。
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包含三年过度期内的超标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道路交通管理大提质、大提升。春节假期刚过,长沙公安交警就启动了电动自行车大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违反禁止标志通行、非法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为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劝导,3月1日开始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处罚。
还没有上牌的电动车驾驶员注意了
如果您的车辆是电动车
那么很遗憾
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规定
电动车临时登记时间
已经于2020年12月31日关闭
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受影响
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在网上申请的
将由邮政人员上门核验车辆
送牌上门
需现场申请的无须预约,可自行前往城区车管分所或四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目前城区有6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城东车管所、城西车管所、城南车管所、城北车管所、万家丽车管所、中南车管所。
电动自行车(绿色号牌)
登记上牌所需的资料
1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
车辆发票销售等来历证明;
3
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核查签注在合格证上的CCC认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