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自主学习,引过程辉煌

孙忠厚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要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新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关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要求,是对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历史性改革和突破,必将对新时期的语文教改产生深远的影响。突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就必须确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的观念,“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具体表现在教学过程中,就是教师首先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师要安排充足的时间,给学生以充分自主学习的空间,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感知,感悟积累,受到熏陶,形成能力,使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学有收益,提高素养,让学生的学习过程辉煌。

一、教师的观念要改变

让学生自主学习,与现行的教学过程相比,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变革。这种新型的学与教的关系,使现行的学生学习重心前移,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它重视学生自己的充分阅读和自主体验,尊重学生自己的细致品味和用心理解,鼓励学生自己的深入思考和大胆质疑,推崇学生自己投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为关键的是,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将会前置于教师的教学与指导之前,将会表现出更加具体化和多样化。这些问题和困惑一方面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进程,同时也可以使教师的教学指导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因而亦可以收到更加有效的教学效果。

这种新型的学与教的关系与旧的教与学关系相比是倒置的,因此,要“让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落到实处,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教师必须首先改变自己的教学理念,从教学观念到课前准备、学中点拨的教学过程,教师必须确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的思想意识,确立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具有对自身认识和掌握客体的活动的自主支配权的观念,并且落实到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发起和主动推进的行动上。教师必须明白:“学生的自主学习”表现并实践着参与学习的学生个体的独立性、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是塑造学生独立人格,培养学生独立学习意识、学习能力,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第一条件。

教师观念的改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破除急于求成、包办代替的做法,要充分认识到学生的个体差异,家庭环境及社会背景的差异,用教师的细心关怀、体察感悟和究因习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合适的学习方法。

其次,要树立相信学生的意识,要相信学生具有能够独立学习的巨大潜能,只要你相信他,给他时间,给他空间,给他信任,给他帮助,绝大多数学生是能达到教师预设的学习高度的。

第三,教师要明白,学生的能力培养是学生自主学习训练过程的关键所在,是学生可持

续学习能力发展的基础。自主学习是学生发展能力的唯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第四,教师要具备以发展眼光看学生的观念,教师要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具有自我负责的精神的,教师要对学生持有积极的、信赖的、向善的关怀,追求对学生个体的个性化教育和人性化教育,帮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实现自我愿望的目的。

第五,学生的自主学习,不仅仅表现在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参与,更高层次的表现为学生应该成为个体学习过程的启动者和控制者,享有个体学习进程的预设权和控制权,自主决定自己学习的进程轨迹,从而达到自我控制、自我体验的自主学习境界

二、学生自主学习学什么

“让学生自主学习”的核心是“追求学生自我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发展”,为了真正能在教师的指导下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让学生能够独立自主的进行学习,教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要使学生知道:自主学习学什么。

学生自主学习学什么,以第四学段(7-9年级)为例,《课程标准》在(一)识字与写字、(二)阅读、(三)习作、(四)口语交际、(五)综合性学习5个大项下,分别列出3、15、10、8、4个子项要求。一般来说,这些要求可以综合分解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发展能力三个方面,也是学生自主学习学什么的具体要求。然而,对于尚不具备完整独立学习能力的中学生来说,这些要求仍然是抽象的、不具体的,这就要求教师自己首先要认真研读《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区、本校以及自己学生的具体情况,将《课程标准》的要求转化分解到具体的教学时段和教学课节过程中去,转化为使自己的学生可以自主实施学习的具体内容要求和具体行为要求,指导学生在自主的学习过程中达到知识的积累、技能的训练、能力的发展,给学生的学习过程辉煌做好前提准备。这一部分的内容各位教师的经验尤多,本文从略。

三、学生自主学习怎么学

以我们习以为常的课堂教学为例,大多数老师急于求成,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呕心沥血地备课,辛辛苦苦地讲授,兢兢业业地辅导,但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对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的调动。他们严谨细致,对自己的教学过程组织的井井有条,天衣无缝,而对学生自主的学习过程却重视指导不够甚至忽略。他们总是担心自己的学生年龄太小、能力不够,因而在知识传授时既全面细致又包办代替,却违背了学生做为学习主体必须经历学习过程的砥砺磨练这一学习认知规律。因此,说到学生的自主学习,除了前面已经谈到的教师要转变观念以外,还必须解决学生自主学习怎么学的问题。

“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应该让学生更多的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这就是《课程标准》对学生自主学习怎么学提出的正确答案。

第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初中学生年龄尚小,专一学习能力较差,因此,教师就要善于在课堂上创设符合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学习情景,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使学生时刻保持加入学习过程的积极意识,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这是保证学生实践自主学习过程的前提条件。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还应该注意采用灵活多变的组织形式,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及时全面的鼓励手段,在尊重学生个体选择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使学生的学习过程丰富多彩、充实有趣,使学生的个性学习得到张扬。

第二,建立课堂学生自主学习的新常规。学习过程的程序化并不意味着个体学生学习内容与学习方式的程序化,学生个体的自主学习并不是完全否定学习过程的程序化。建立新的学习程序的目的是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进有所依据,行有所规则,它有别于传统课堂老师带领下的学习进程的完全统一,也不应该是学习内容含量的完全统一。它是在破除严整、呆板的

统一局面后,面向全体同学、适合不同学生学习进程的依据,它尊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自控性,使学生能在精神放松、形体自如、自由发挥的状态下进行自主学习,使学生的学习过程符合一般的认知规律,使学生能有效地做到先学什么,后学什么,深浅有度,井然有序,又要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能力程度、智力反应,选择学习内容的差异多寡,达到序中有活,各取所需。

第三,学习目标的具体化和可操作化。《课程标准》中关于学习内容、学习能力诸方面的要求,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篇目中去。面对学生,教师应该针对自己学生的实践情况,全面系统的通读教材,认真研知,不仅要把《课程标准》中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单元、篇目,更要落实到具体的课时和教程,这样才能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中学有目标,学的实在。同时,教师应尽可能对各个层次的学生分别提出具体的学习目标及学习要求,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全体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达到使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学习的主人”,使他们的学习过程辉煌。

第四,帮助、鼓励学生自主的选择多种学习方法。学生受家庭、个性、经历、智力等方面的影响,对学习的感悟和接受有着较大的差异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教师的责任,是帮助学生发扬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达到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砥砺智力的目的。例如:善于默读的同学,教师就应该鼓励他、要求他多朗读;善自学的学生教师就应该督促他与同学多研讨;爱说话的同学老师就要要求他多独立思考,久之,学生就会逐步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当然,学生以自己的学习方法达到完成老师规定的学习任务,在学习过程中磨练自己的认知能力、展现自己学习才能、张扬自己个性才华,也应该受到教师的积极肯定

四、学生自主学习中教师的地位

让学生自主学习,并不否定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计划有层次地培养起来的,学生自主学习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与帮助。面对全班学生,这个学生的学习态度要端正,那个学生的学习障碍要排除;课堂良好的学习环境要精心创设,学生个体的巨大差异要尊重;共同性的疑难要解答,独立思考的问题要诱导……这些细致而复杂的内容,只是决定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角色有了新的变化,即由传统教学中“教师教,学生学”变为“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决不意味着削弱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起的作用。“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仅仅是让教师重新定义“传道、授业、解惑”的内涵与外延,让教师教的过程精彩纷呈,更要让学生学的过程充实、辉煌。

让我引用《课程标准》中的一段话结束本文:“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应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修养。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解决开放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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