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出台,赶紧认证啦

国家卫建委在网上公布了新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这一次又将资质延后到4月30日,赶紧认证吧,免得真的无证“裸奔”。

这个管理办法2月1日才实施,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要提出申请,也就是管理办法实施前就必须提出,这几天赶紧提出吧,否则可能还是免不了有几天没有证的时间。

最早职业卫生服务机构需要认证来自于2002年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从事职业卫生监测以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机构需要认可监督管理。

随后当时的卫生部发布了31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就是最早的管理办法。

2011年将职业病防治业务划给当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安监总局发布了50号令名称成了暂行办法,2015年又对办法进行了局部的修订。

2018年随着新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又还给卫健委(就是以前的卫生部),划过来两年了,这个管理办法终于出台了。

现场评审对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依据题库和考核大纲进行,报告审核人、授权签字人、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都要进行考核,同时把资质的有效期延长到5年。

关于评价报告公开,仍然是要求对关键要素进行公开,要求在单位自己的网站上公开时间不少于5年,并没有像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样要求全文公开。如果单位还没有网站,那就赶紧建立网站吧。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