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购买税控盘减免税的会计科目与纳税处理
粉丝来信
(内蒙粉丝)亲爱的房老师你好1我想咨询个问题.一般纳税人购买的税控盘怎么做分录,也就是借方应该是"应交税金"还是"管理费用"科目?如果是应交税金,那"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下级科目。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九款“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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