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杜氏名人与家训
金华杜氏名人与家训
杜旟
杜旟,约公元1190年前后在世,字伯高,号桥斋,金华(今属浙江)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光宗绍熙初前后在世。是吕祖谦门人。淳熙开禧间(公元1174--1207年)两以制科荐。与弟仲高、叔高、幼高、季高并有词名,时称“杜氏五高”。陆游、叶适、陈亮、陈傅良皆赞其文,且与之交。有《桥斋集》不传。
杜旃
杜旃,生卒年均不详,字仲高,金华人,杜旟之弟。约宋光宗绍熙中前后在世。著有《癖斋小集》、《宋百家诗存》及《杜诗发挥》,与兄伯高,弟叔高、季高、幼高齐名,人称“金华五高”。旃工词,陈亮评:“仲高丽句,晏叔原不得擅美。”
杜旞
杜旞[约公元一一九五年前后在世],字季高,金华人,杜旂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宁宗庆元初前后在世。工词,与兄伯高、仲高、叔高,弟幼高齐名,人称“金华五高”。
杜旂
杜旂[约公元一一九四年前后在世],字叔高,金华人,杜旃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光宗绍熙末前后在世。与兄伯高,弟季高、幼高并称“金华五高”。尝问道于朱熹,与辛弃疾诸人游。端平初,(公元一二三四年)以布衣召,入馆阁校雠。年已八十余。陈亮评他的诗,“如干戈森立,有吞虎食牛之气,而左右发春妍以辉映于其间。”
杜旍
杜旍,字幼高,金华人。
注:(“旍”右下角的“令”应为“会”,因电脑上没有此字,用“旍”字代替)。
杜氏宗谱中有十二条家规族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分为“孝父母”“敬长上”“谨闺门”“养贤才”“议贤能”“恤寡孤”“正名分”等内容。像“孝父母”这一点,“父母之恩,与天地并。凡为人子,温凊定省,服劳奉养,惟恐不至,一有不顺,即为天地间之罪人,名议所不容也。”“敬长上”也有规矩:“凡为弟子,出见长上,宜加恭敬,行则必后,坐则必起,问则拱对。父兄会燕,子弟歛容,不敢畅饮,此常礼也。”
此外,还有“祭祀”“岁旦会拜”“恤寡孤”“议承继”“领谱存议”等篇目,体现了扶危济困、助孤帮残的善意爱行。“夫煢独可哀,节义至重。如有寡妇孤儿,最宜存恤,使幼有所长,而节得以全。或贫弱不能自立者,亲族量行资给,祠中虽空,亦当补助,亦一门之光也。”
“议承继”这一项中,对没有子女或有女而儿的家庭的继承等也做了交代。“窃闻妻财子禄,皆由命也。不但无妻无嗣屡见,有力之家,频娶数房,连产是女,竟不生男,岂非是命!圣人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恐有乏嗣,继后接支,必遵律例,由亲而及堂从,尊卑相当,方许立继。倘或不合,方可服外族内相量而立。如果不合,方许姓外承继。或有应继而不继,亦有溺爱而入继,或有不合继而继者,禀祠日,以违律乱宗事论。正理逐继,或有受业忘恩而弃继者,作悖逆责罚。凡逢祭期伏望,各相传说,不致紊乱,宗族之患。”
还有一条比较有意思——“戒斗狠”:“凡族中有争,必先告於族长、房长处,剖而不平,方控有司,以分曲直。毋得倚强凌弱,动辄聚众相殴。如亲戚有争哄者,当为劝解,切勿聚集相帮,违者重罚。”可见家族对团结与文明的看重。
杜学伸
杜学伸(1586—1646),字适我,东阳市南市街道南溪人。由锦衣卫入仕,官山东海运把总、守备、神威营参将等职。明亡,随朱大典金华抗清,英勇殉职。后谥“节愍”。
《岘西杜氏家规》
“节义之著于吾族者久矣。若族中有青年守节之妇,赴义成仁之士,其事合于褒扬条例,则详请题以旌之,家贫子弱者常资助之,所以励颓风而崇美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