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时坍塌致3人死亡,住建厅挂牌督办!相关责任人或停止执业、实施职业禁入
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 1篇原创内容公众号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晋江电视台、青蜂侠、土木吧等2021年2月8日,福建大田县一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在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发生楼面坍塌,造成3人死亡。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三明大田2.8水泥技改项目施工过程楼面坍塌事故)》,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就在这起事故的2天前,福建晋江市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故,一在建项目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晋江市西滨镇一农场在建项目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的情况通报2月6日下午4:35左右,晋江市西滨镇一农场工地在建项目浇筑水泥时发生坍塌,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泉州市、晋江市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公安、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和西滨镇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现场11人,自行逃出3人,已救出7人,均已送医院救治,尚有1人被困,正全力搜救中,并同步组织做好后续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晋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2月6日 事故现场视频
附挂牌督办通知书: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三明大田2.8水泥技改项目施工过程楼面坍塌事故)闽安委督〔2021〕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8日,你市大田县经济开发区上京工业园,福建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5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原料磨工序构筑物在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发生楼面坍塌,造成3人死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和《福建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闽安委〔2019〕3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市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你市政府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办审核,经由你市政府批复后,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办。你市在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林文元,0591—87802321。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2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住建部:死亡3人以上,停止执业、实施禁入!2019年12月,住建部、应急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员: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编者注:此前对较大安全事故的注册人员处罚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不予注册。此次将处罚标准大大提高!)对企业责任人员,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事故调查结论进行处罚。纳入“黑名单”进行惩戒。此外,意见还要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代表企业和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违规造成事故将被处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认定标准如下:等级事故等级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1特别重大30以上100以上1亿以上2重大10~2950~995000万以上~1亿以下3较大3~910~49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4一般1~21~91000万以下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罚,最严重的将吊销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具体如下: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事故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