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再迎利好,多地开放超标车上牌,过渡期最长设置5年

如果说我国老百姓出行的交通工具有哪些,电动车一定会榜上有名,虽然电动车没有汽车舒适、有面子,没有摩托车时速快、动力强,但是电动车因为符合节能环保的大背景,又有着低价、低门槛的特有优势,目前是我国保有量、年销量最高的交通工具。

电动车在我国的发展和普及前期,其实一直没有太多的监管和约束,无论在生产、销售和上路都是如此,在生产上因为没有标准的强力约束,电动车从刚开始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趋摩托化”,体型、时速、动力都和电动自行车有了很大的变化,而在上路方面,电动车则是“能买就能用”,没有过多的标准限制。

而电动车从2003年以后开始快速增长,短短十几年的时间,我国的电动车保有量就达到了3.7亿,而如此庞大的群体,在道路行驶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所以,规范化管理已经迫在眉睫,而规范化的第一步,就是拿电动车出厂标准“开刀”,而超标电动车就是第一个“受伤者”。

什么是超标电动车

那么,在规范化治理第一个“受伤”的超标电动车,到底是什么?我们从字面就能理解到,超标是指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而这个标准,就是工信部牵头与2018年制定,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动车新国标。

而根据电动车新国标规定:“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电池电压不大于48V,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动车需要骑行的脚踏装置,电动车搭载的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座位长度不超过35厘米等等”,而电动车只要不符合这些参数设定,那么都属于超标电动车,这些电动车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具备上路资质。

多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到期

当然,我国电动车在前期普及的十几年,因为没有规范的要求,很多厂家出厂的电动车都是追逐时速、动力、续航,所以,有相当一部分的电动车都是不符合新国标的,而在新国标实施之际,我国的电动车保有量在2.7亿,而保守估计,有近2亿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电动车。

这相当于,道路上跑的10辆电动车,有7辆都是超标电动车,如此庞大的群体,虽然在法规上没有上路资质,但是“一刀切”的禁止上路又不切合实际,所以,对于这类超标电动车,有了过渡期的制度,超标电动车只要申领临时过渡号牌,在本地的过渡期内,可以合法上路。

由于情况不一致,过渡期的时间并非全国设置一致,而是由各地制定,通常在3年、4年左右,而随着2021年的到来,今年就有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郑州、南宁、兰州、嘉兴、佛山等13个城市到期,这意味着,这些地方的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截止之后,将不再能够上路行驶。

多地开放超标电动车上牌,延长过渡期时间

而随着超标电动车在很多地方将要到期,不少地方考虑到电动车实际情况,给予电动车一定延长时间,在之前就有南宁、天津等地宣布延长超标车过渡期,而近期,又有关于超标电动车的好消息传来。

超标电动车好消息一:5月底,南京开展了关于电动车的整治行动,而为了让无牌电动车得到“合法”上路,南京再次放开了超标电动车上牌,在全市设置了322个上牌点,给予不符合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也有上牌上路的机会,据了解,南京超标电动车截止日期本应为2020年12月31日,如今延长至2022年4月14日。

超标电动车好消息二:6月3日,海南发布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其中提到了对于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设置,根据条例规定:在明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如果不满足新国标要求的超标车,可以设置最长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上临时号牌,能够正常上路行驶。

人性化管理超标电动车的意义

无论是南京、天津、南宁的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还是海南将过渡期最长设置5年时间,都是在直接的延长超标电动车的使用,都是人性化管理超标电动车的措施,那么,如此管理超标电动车,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小行家认为,最大的意义其实是避免资源的浪费,超标电动车只是不符合标准,但并不意味着它不具备使用的资质,它在安全性上并不是“如此不堪”,只是在理论上不如新国标电动车,所以,一辆既然还能用的电动车,从节约的角度来看,根本没有必要提前淘汰,否则车主需要新购电动车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而淘汰的超标电动车,其中电池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妥善,对环境还有不必要的污染,所以,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我认为是“利大于弊”的一件事。

当然,也有人认为,淘汰超标电动车,能够让道路早早实现全部为合格的新国标电动车,而一些时速过快的电动车,都能够持证上路,让电动车行业更加规范化,这样的想法也并不是并无道理。

那么,对于超标电动车,您是支持尽量延长期限,还是尽早淘汰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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