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很多老人,一个月四五千的养老金,还到处去打工,为什么?

有人提到这样一个现象:身边很多老人,一个月四五千退休金,钱不动还到处打工,为什么?

是这样的,如果一个月的养老金收入能够达到四五千块钱,这其实已经是比较高的水平了,这样的退休人员,要么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么是原本在企业在职期间工资就比较高的人员,对于他们来说,经济状况一般是比较不错的,到了退休年龄也是开始享受的时候,很少有人会选择继续出去打工了。

除非说家庭经济状况出现了问题,比如说家里子女没有太大出息,一直需要父母支持,养老金都不够花。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退休人员闲不住,更愿意去工作,哪怕是工资少一点,也没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说,还有极少数的人,就是喜欢钱,赚钱了才有快乐。

以上是个人认为的主要原因,其实对于养老金收入四五千元以上的人来说,完全有条件去享受退休生活了,出去打工的应该只是个别人员。

还有人问到,1977年参加工作,国企,2004年下岗买断工龄,退休时以前的27年工龄算吗?

是这样的,国企买断工龄,那么职工可以一次性获得一笔补偿金,从此也跟企业脱离关系了,企业也不会再为职工去缴纳社保。那么这时,自己的社保关系需要转出来,可以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也可以找到新的工作,再由新单位来缴纳社保。

至于说以前的工龄,根据你的情况,1977年参加工作,那时还没有养老保险,直至1992年才建立起来的,因此,1977年至1992年这段工作经历,是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注意,这段工作经历是需要提供档案的,如果无法出示个人档案,那么就无法作为工龄算入缴费年限。而1992年至2004年,这段时间,企业为你缴纳了社保,这就是你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这些缴费年限,跟企业是否买断了工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你到时能够提供档案证明你存在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要你的社保账户有记录,这些都是可以在退休时一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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