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情形法律规定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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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994年2月8日劳动部、人事部发布)

第七条 各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职工加班加点。下列情况除外:

(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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