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有勇气,才能活得有底气 | 德芬
“老公有了外遇,怎么办?”
一位中年妇女为她的朋友提问:名医老公去年有了外遇,十多年来一直对她冷淡,婆婆又强势。被她发现外遇后,老公晓以大义,让她别吵别闹免得丢脸。怎么办?
我是有点为这名妇女感到爱之深责之切的心疼和气愤,夫妻之间十多年的冷淡,婆婆强势,她一直都忍受了,所以老公有了外遇,母子俩自然认为她“理所当然”的应该忍气吞声不闹事,大家维持表面的和谐。她一点错都没有吗?
我愈来愈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受害者,除了孩子。孩子真的没有选择,只能受害。作为成年人来说,没有被抛弃这回事,谁能抛弃一个成年人?谁能一直不断加害一个成年人呢?受害一次、两次、一年、两年,这是可能的。
长期受害,就是一个志愿的选择。可能是无奈的妥协,可能是无力的屈从,但是,这无法磨灭我们其实是有选择的事实。
男人都是怕麻烦的,这位“名医”的外遇,也不容易(十多年冷淡的婚姻,现在才出轨)。他如何面对自己的声誉?父母?孩子?朋友?病人?他眼中的自己,也是个受害者吧。面对一个愿意忍气吞声、没有自我的老婆,长期受婆婆欺压、老公冷淡,容貌一定悲苦衰老吧?
女人不工作,老公忙碌、孩子上学,其实有大把的时间可以修整自己的容貌,调养自己的身体,培养自己的爱好,学习新知技艺,充实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认为自己只要表面上扮演好一个媳妇、妈妈、妻子的角色,对方就会满意,就会手下留情了,不!人都是得寸进尺的,权益需要我们自己去维护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是说给占上风的人听的。处在下风的人,可不能顺理成章地认为对方会因为你的隐忍、顺从而让步的,那是把自己处于险境的一招劣棋。
其实对于这名妇女,我有非常务实的建议,这是从醒来公号的Ting的撕之秘笈的课上学来了。去谈判,增加对方的成本,作为谈判筹码,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放手一搏,在这样不平等的婚姻当中第一次为自己去争取权益。
在这样的险恶环境中,她的法宝就是对方外遇的事实和要面子,还有孩子,这些都是对方的成本。眼看老公是不会回头的,不如要点钱和自主权来得实在。想好一个金额,并且要求分居(带着孩子居住,但是对方可以随时探视)。如果不行,就闹,在诊所闹,在亲友面前闹,你们爱面子,我爱银子,拿钱来才罢休。试问这位传统的良家妇女有没有胆量这样为自己争取权益呢?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个建议很不灵性。我不同意。
灵性并不意味着当做门垫给别人践踏。
灵性并不意味着不会为自己的权益去争取最大化。
灵性意味着为自己负责,拿出勇气为自己的尊严奋战。
灵性意味着勇于放手一搏,突破传统的教条桎梏,为自己的人生创造不一样的生机,因而可以自在的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这里的重点还不是她去要多少钱,而是以此为自己争取尊严和权益。
可惜一般台湾的传统妇女是很难有勇气这么去做的,她本人不在场,她的朋友听了频频点头,但是她本人能做到多少,我真不知道。只能为她暗自叹息了。
“为了孩子,我就要忍吗?”
另外一位听众提问,丈夫生长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最后母亲离开了他们,造成他疑心病重,觉得老婆有一天也会像妈妈一样离开,所以处处监视、查访行踪,而且语言暴力不断,非常病态。目前虽然分居,但是男方还是纠缠不休,造成她和孩子精神上的痛苦。
在台湾离婚是非常困难的。除了法律上困难重重之外,家庭观念和传统也是一般人对离婚迟疑的主要原因。这个案主也不例外,同时别人也劝她为了孩子忍耐。
我不认同。孩子没有必要遭受这样的虐待,他们应该远离这样病态的男人,为自己划清界限,寻找自己自由的新天地。
当时我还不知道孩子的状况其实已经很不好了,但我猜也猜得到,在这种状况下的孩子不会健康快乐的。
最后的签书环节,这位妈妈带了孩子来看我,一个十岁不到胖墩墩的小男孩。妈妈说孩子已经有自杀的倾向,让我怜惜不已。
我和孩子柔声说,“阿姨小时候像你这么大时,也想过要自杀。自杀对孩子来说,是一种对周围险恶环境和强势权利的无声和无力的反抗。作为一个孩子,我们真的是对自己的生活无能为力,只能任凭大人由他们的性子来决定。”
“但是你会长大”,我向他保证,“你要有耐心,等一等,你就长大了。长大以后,你就有权利和能力来改变这些你不喜欢的东西。相信我!”
孩子眼里泛起了泪光,我心疼的抱着他,希望给他一些力量和勇气。再看看妈妈,我说,“你不为自己,也为这个孩子,做点什么吧!”
世上没有真正的受害者,只有缺乏勇气去面对真相和无法下定决心去处理现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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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德芬
唤醒、疗愈、创造,在这里遇见未知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