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中被拐儿童原型找到!古代是怎样处置人贩子?

7月1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2015年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电影《失孤》中的被拐儿童原型郭新振已被找到,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7月11日,山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在山东省聊城市,为郭刚堂(父亲)、郭新振(儿子),举行了一家人认亲仪式。

一对失散了24年的父子终于相认,一个破碎了24年的家庭终于团圆。

24年前,丢失了儿子的郭刚堂犹如失去了魂魄,毅然孤身踏上了寻子之路。

这24年里,他骑着摩托车,把儿子2岁生日的照片印在布上,绑在车后,走南闯北。24年里,他骑行40余万公里,报废了10辆摩托车,走遍了全国31个省市,但都没有看到儿子的踪影。

郭刚堂说:“只有在路上,我才是一个父亲。”

2015年,天王刘德华主演了电影《失孤》,主角就是以郭刚堂为原型,演绎了主人公24年来,在寻子之路的心酸和永不言弃精神。这部电影,也让刘德华在观众中的形象进一步升华,赢得了更多的赞誉。

在得知郭家父子相认的消息以后,刘德华还特地录制了一段视频表示祝贺,这样的结局,刘德华心里应该是最感欣慰的。

我一直认为,世间最惨痛的事情,莫过于骨肉分离;而世间最大的罪恶,莫过于让别人妻离子散。

这些年来,民间关于严惩人贩子,人贩子一律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不是法律界人士,对于人贩子该怎么惩办,我没有什么明确的建议。但是,我查了查,历史资料,跟大家说说,古代的法律是怎么处理人贩子的。

明代,有一种特别的罪名叫 “采生折割”,这个罪名什么意思呢?就是拐骗了活人以后,致使人残疾的。这种行为类似于后世一种犯罪现象,即拐骗儿童之后把他弄残疾,再让他乞讨的。

那么犯了“采生折割”这种罪该怎么处罚呢?大家注意了:凌迟,通俗地说就是千刀万剐!这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刑罚,一般只有谋反,和儿子杀死父亲的忤逆等统治者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罪名才会用这种刑罚。可见,明代对人贩子处罚之重。

清代的嘉庆皇帝就曾亲自给一个人贩子定罪,在他的批文里就这样写道:“采生折割,罪恶滔天,必须凌迟处死!”

清朝乾隆年间,官府抓获了一个贩卖人口的团伙。提堂审讯时,旁听的群众在听到他们交代的罪行后,怒不可遏,一拥而上,把这伙人中的大多数当场打死。剩下没死的人贩子魂飞魄散,赶紧把没被抓的同伙和另外一个人贩子团伙也交代出来,最后,所有的人贩子被处死,而怒殴人贩子致死的群众无罪。

其他朝代是怎么对待人贩子的?

汉朝,将拐卖人口行为列入重大罪行,贩卖人口者处以磔刑(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死无全尸)。

唐朝,唐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绞刑)。”

纵观中国古代史,官府抓到了人贩子,“斩立决(砍头)”还算是轻的处罚,一般情况下连死都不会让他死个痛快。可见人们对这种行为有多深恶痛绝,不惜以最极端的方式来震慑拐卖人口的行为。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了,拐卖人口的行为也慢慢地减少,这是可喜的一面。

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家庭个体来说,当拐卖人口的黑手伸向自己孩子的时候,就是天塌下来的时刻。受害者家庭基本上家庭毁灭,人的一生都好像没有了意义,天仿佛都塌了下来。

有时候,无意中在街上看到一张寻亲的广告,在网上看到一则寻亲的小贴子,我心都会难受很久,身同感受到那种痛苦。

郭刚堂说:“假设我不找孩子,这一辈子可能都和孩子见不了面,只有在路上,我才是一个父亲。”

只有在路上,我才是一个父亲。祝福郭刚堂。

祝愿所有失散亲人的家庭,能像郭刚堂一家一样最后能得团聚,更祝愿世界上再无人失孤,天下太平,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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