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社会的安定需要稳定的秩序,秩序的建立是通过由大多数人形成的共识而被约定俗成的,这就是道德标准。道德是人们的共识,是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道德是依靠人们的自律性去维护的。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保障,是当道德标准已经不能约束人的行为时,已经不能约束私欲的无限制释放的时候,是当人的行为已经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力的时候,以最严厉的惩罚使得人能够回归到道德水准之上,所以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保障,法律是行为的最低约束标准。
我们的教育一直都是做表面文章的,人们不研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层次划分,人们的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法律与道德应该如何划分和衔接的思想。我们看到几乎全部的违法甚至犯罪者,他们对于自己恶略行为的解释往往都是一句“法律意识淡薄!”
真无耻!把社会最低的维护标准淡薄化,把践踏社会最低保障线当做无知用以自我开脱,这个社会太不正常了。美丑不分了,香臭不分了,做人与做狗也不分了,多么的可悲啊。
尊老爱幼是道德,赡养父母是道德,尊师重教是道德,救死扶伤是道德,文明礼貌是道德,爱护环境是道德,民族自尊是道德,捍卫祖国是道德。道德是不需要强迫的,是树立在每个人心里的。面对道德标准,你可以积极也可以消极。遵守道德标准的人可以受到赞许,也可以没有褒奖,因为那是应该做到的,其实不需要奖励;破坏道德标准的人可以收到口水吐沫的喷淋,可以被一片骂声扶正到正常的标准线上,回归是自动的行为,不需要强制力。
击碎社会秩序的最低标准就是触犯法律,也可能会触发犯罪。
偷盗钱财是犯罪,杀人放火是犯罪,泄露机密是犯罪,出卖祖国是犯罪,一切被列入刑法规定的都是犯罪。犯罪的可能被警告教育,也可能被处以刑罚,对于特别严重的犯罪甚至可能被剥夺生命权,因为那已经是社会秩序的最低标准不能托起的行为了,已经不能允许那个生命占据社会的一角了,所以会剥夺生命权利。
我们的执法者也是法律与道德层次的混淆者,他们在面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人的时候,用劝说和解释的手段让最严肃的社会秩序最低保障线也显得不严肃了,一味强调文明执法的和蔼可亲的态度让执法变得不严肃,执法变成了商量,把要求违法者回归守法变成了央求、恳求。真是混球!
做人有标准,自觉是根本。心中有道德,自律是准则。在心中树起较高的道德标准,永远高高的行走在法律标准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