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4000字长文,为你彻底解析王羲之书法艺术

书法艺术辩证法的构成

王羲之传世书论有《自论书》、《笔势论》、《用笔赋》、《草书势》、《记白云先生书诀》等,从总体上说,内容相当丰富,远比以往的要丰满,体系性较强,跟王羲之接受的书学体系背景是吻合的。当然,王羲之成名之后,特别是在“书圣”的光环下,一些雅士以一种文化人的情结,冒王羲之撰写书论,也可能存在所谓托伪之作。但托伪之作,要传世久远发生影响,总得具备一些基本因素,即比较接近王羲之及其时代,离谱太远的恐怕就难以被流传下来。

传世王羲之书论,不管真伪如何,就其文辞中反映的书法美学思想,跟魏晋时期其他文艺美学思想相比较,再跟魏晋书法创作实践相比较,应该说是“事出有因”的。书法美学思想的发展不可能落后于其他文艺美学思想,甚至还可能要超前一点,这是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发展的“中国特色”之一。魏晋的书法创作以楷书、行书、行草书、草书的繁荣为特征,又有独特的时代审美品性,是继两汉书法(以隶书、草书为主体)后的又一高峰期。传世王羲之书论是其理性反映的一种表现。

“阴阳”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几乎是诸子百家所共同的,又在道家学说中反映得最为强烈。作为“天师道”世家之子的王羲之,以这种潜在的哲学思想构成他的书学体系,充满了一系列具有艺术辩证法意味的书法美学概念。其中有些源于蔡邕和卫夫人,但如此丰富的一一互相对应的书法美学概念,较为集中地出现在王羲之书论中,不能不说是一种带有体系性的构成。以后的中国书法美学构成的发展,其最主要的以成双结伴形式出现的审美概念,几乎都可以在他的书论中找到渊源。

大小、偃仰、缓急、起伏、长短、攲侧平直、疏密、强弱、迟速、曲直、藏出、高低、远近、方圆、宽狭、粗细、润涩、盈虚等审美辩证概念,或指向字形结构、章法布局,或指向用笔运势、纸笔关系,或指向审美视觉形象,或指向审美意象。在书法的点画笔墨中能观照出如此丰富多变的审美概念来,不能不说是一种抽象审美思维能力的体现。

王羲之十分强调这些审美辩证法的运用,其对应的审美关系要把握好一个恰当的对比度。例如他说: “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书论》)这就构成了王羲之的审美倾向,以迟、曲、藏、起为主,以急、直、出、伏为副,如果把这种构成比重翻一下,他认为 “暂视似书,久味无力”。也就是说书法审美的内在的持久性魅力,取决这些审美辩证法的准确构建。换一个角度,如果构建的方式方法和主副倾向有所不同,那么就会产生不同的书法审美效应。严格地说,这些大小、偃仰、方圆、缓急、疏密、宽狭等等本无所谓美或不美,但它们在书法中的存在以及构成方式,却能形成美感以及美感的倾向性(如《寒切贴》)。这种审美思维,这种审美哲学,是书法所培育的还是中国人所特有的思维方式的投射是值得探讨的。

王羲之《寒切帖》

这些具有辩证关系的书法审美概念,可按笔法、结构、章法、墨法分成四大类,有些概念可互用,如起伏,不仅可指笔法,也可指结构和章法。这样就构成了四个系列性的书法审美概念群。如果用编码方式来进行组合构成,就可演化出多种多样的数列。这也就是书法点画笔墨形象何故如此多变而丰繁的原因之一。

王羲之书论中的艺术辩证法,具有系统性的构成特点,还体现在笔墨工具、创作主体、技能技法三者关系的辩证把握上。他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开首就说:“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稍也,墨者鍪甲也,水砚者城池也,心意者将军也,本领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略也,飏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屈折者杀戮也。”汉魏以来纷繁的战事,似乎也影响了人们对其他事物的思维分析,喜用战争术语来进行语言表达。书法创作居然是书法家在指挥一场伟大的惊心动魄的战争,语词之间充溢着昂扬的精神斗志,似乎在诉说艺术创作是一种自我的心灵搏击!战争诸要素与书法诸要素一一对应,并构成一体。王羲之在继承蔡邕、卫夫人的基础上,突出了创作者的主体地位,并对创作主体作了分解,用 “将军”来比喻“心意”这一创作主体的精神境界,用 “副将”来比喻“本领”这一创作主体的技能水平。这一审美分析源自赵壹 《非草书》“书之好丑,在心与手”。

王羲之的书法审美辩证思想特别重视“奇正”关系,多次反复论述,极力反对“平直相似,状如算子”的书法,认为“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要避免“状如算子”,首要在点画上“每作一波,常三过折笔”,这就是著名的 “一笔三折”论。从用笔的 “有偃有仰,有攲有侧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到 “字字意别,勿使相同”,追求 “妙中增妙,新中更新”的审美“奇”感。但他又认为这种 “奇”是寓藏在 “正”之中的“奇”,所以又反复说“夫书字贵平正安稳”、“务以平稳为本”、“须遵正法”等等。这一“奇正”相生的审美观,到唐人孙过庭《书谱》中就明朗化为“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

王羲之的 “形彰势显”论

王羲之的笔势论跟以往的书势论有所不同,提出了“形”与 “势”的密不可分的共存同生关系,即 “形彰而势显”。

书体不同,“形”、“势”也不同,运势造形之法也不同。《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在讲了 “每作一波,常三过折笔”等等之后,说: “欲真书及行书,皆依此法。”紧接着说: “若欲草书,又有别法。”对草书的 “形”、“势”之别法,他强调“棱侧起伏”和 “点”,又强调草书之形、势与篆势、八分、古隶相通。而章草及章程行押又有别法,“不用此势”。这种按书体的不同,分论书势,源自卫恒《四体书势》。

王羲之认为“学书之道有多种”,并非只有一法,但把握 “形”、“势”是基本的。把握“形”、“势”也需渐进积累,“始书之时,不可尽其形势,一遍正脚手,二遍少得形势,三遍微微似本,四遍加其遒润,五遍兼加抽拔。如其生涩,不可便休,两行三行,创临帷须滑健,不得计其遍数也”。运势造型在一遍遍的书写实践中增强艺术性。其中 “滑健”两字是基础,不可“生涩”。“滑健”的方法是“视觉取势,直截向下”,也就是“棱侧”用锋法。王羲之对侧锋使转的笔势运动,作了具有开创性的艺术价值肯定。

侧锋笔势运动被引入书法审美范畴,首先丰富了用笔。“用笔之法复有数势”——藏锋、侧笔、押笔、结笔、憩笔、息笔、蹙笔、战笔、厥笔、带笔、翻笔、叠笔、起笔、打笔等等,细细阐释这些笔势之法,几乎十分困难,个中差别往往仅在毫厘。书法审美就是这样,大而论之极为模糊,小而论之又极为精细,大小之间尚缺中段性构连。

王羲之的笔势论,反复论述“缓急”及其关系。草书“须缓前急后”,“下笔不用急,故须迟,……心欲急不宜迟”,“字有缓急,一字之中,何者有缓急?至如 ‘乌’字,下手一点,点须急,横置即须迟,欲 ‘乌’之脚急,斯乃取形势也”。透过这种缓急与形势之间相生相成的复杂关系的语言表述,我们似乎可以感觉到王羲之对书法审美的把握,相当具有 “时间”意识、“运动”意识。他用“缓急”一语鲜明地揭示了书法审美中艺术节奏感的存在。依此观照传世王羲之墨迹,其丰富复杂多变的笔势节奏,几乎莫可名状,可知此语不虚。

缓急交替的笔势节奏,在于“锋铦来去之则,反复还往之法”,需“精熟寻察”,“莫以字小易,而忙行笔势,莫以字大难,而慢展毫头”。“望之帷逸,发之帷静”,动静交织,是书法审美节奏感的最高境界。

“发人意气”的书意论

王羲之的书论十分强调“意在笔前”的创作原则。这一审美思想源于蔡邕、卫夫人,但他把“心意”置于“将军”这种统领一切的地位,似乎具有更鲜明的主体意识。以往的书意论,是把书意和书势勾连起来论述的,而王羲之是把书意跟“形势”勾连起来的。他在《自论书》中说:“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挑明可在书法的点画之间去体悟书意。

基于这种书意论,王羲之把“意”分解为两个层面。一种是有形之“意”,即“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等等,相当于艺术构思之“意”在挥毫落笔之前能成竹在胸。他的一篇《书论》详解了这一层面的许多方面,从“大抵书须存思”到“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可谓淋漓尽致。另一种是无形之“意”,即“夫书先须引八分、章草入隶字中,发人意气,若直取俗字,则不能先发”。

这种无形之意,首先基于博览通古,融会有源,把握传统精神,他以自己的经验揭示了这一点。无形之意关键在一个“气”字,他借天台紫真这位道家之士之口,说:“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笔抵锋,肇乎本性。”气——道——阴阳——本性,就是“发人意气”的内涵。在《笔势论十二章·健壮章第六》中似乎说得较为明白:“牵引深妙,皎在目前,发动精神,提撕志意,挑剔精思,秘不可传。”深妙无穷的笔势运动,能清楚地表现在可视形象之中,而其指挥、统领笔势运动的“精神”、“志意”、“精思”,是深藏而不露的。一旦能达到“发人意气”的创作境界,则“举新笔爽爽若神,即不求于点画瑕玷也”。

上述两个层面的书意论,由表及里,由感受而至感悟,融化为一体,如何剥离解析当然尚需深入研究。但“发人意气”一语不仅揭示了书法创作个性,似乎还意指书法的审美共鸣。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书谱》中得到印证,“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孙过庭的“意气”被王羲之“发人意气”的创作个性激发而共鸣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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