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在世房子给孙子,赠与和买卖哪个交税少?

您好!

如果仅算孙子一方缴税,买卖情况下的税率≤赠与。

但是,如果将两头税率加到一起、或者考虑到未来再次出售情况下,就要因情况而定

以下从两个方面比较一下:

  • 爷爷在世时将房子过户给孙子,两头分别如何缴税
  • 假设孙子未来打算出售这套房,如何缴税

赠与、买卖主要缴纳的税种、税率

1.赠与

  • 受赠方(孙子):缴纳3%契税,以及0.5‰印花税。
  • 赠与方(爷爷):0.5‰印花税。

双方合计纳税3.1%,固定。

2.买卖

(1)出售方(爷爷)需要缴纳的税费

  • 房产对于爷爷“满五唯一”情况下,无税。
  • 不满五唯一(包括不满五、不唯一)情况下,1%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明文规定,能查到原值情况下,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不能查到原值情况下,按照全额1%核定征收个税。这里按照1%核定征收计算)。
  • 若房子不满二,还需要缴纳5.6%增值税。

因此,爷爷最低无税(满五唯一);取中1%个税(满二,但不满五唯一);最高6.6%(含增值税+个税,不满二情况下)。

(2)购买方(孙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 家庭名下无房,且房子面积≤90㎡,1%契税。
  • 家庭名下无房,且90㎡<房子面积≤144㎡,1.5%契税。
  • 家庭名下有房,或房子面积>144㎡,3%契税。

孙子最低1%契税,最高3%契税。如开篇给出的结论:如果单从孙子一方来计算,买卖情况下孙子最高缴纳3%契税;而赠与情况下,孙子需要固定缴纳3%契税。买卖税费≤赠与税费。

如果将两头加起来一起计算,最低1%(孙子缴纳契税),最高9.6%(含爷爷的增值税、个税、孙子契税)

到底是赠与还是买卖省税,需要题主根据情况,自行对应核算。

如果未来孙子打算出售此房,如何计税?

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当时爷爷是通过买卖方式将房子给到孙子

孙子再出售此房时,计税方式同前述“出售方需要缴纳的税费”部分,要区分这套房子对于孙子而言,是否满五唯一、满二等情况而定,不再赘述。

2.如果当时爷爷是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子给到孙子

其实赠与方式下给到孙子、孙子再出售,计税方式与“买卖”是一样的——

  • 对于孙子而言“满五唯一”,无税。
  • 对于孙子而言不满五唯一,按照差额20%、或者全额1%缴纳个税。
  • 若房子还不满二,再缴纳5.6%左右增值税。

稍作延伸,重点说一下划线部分:个税缴纳。

政策规定的很清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这个规定,其实与转让买卖所得房产的个税计税依据是完全一样的(注意,上条规定中的“转让”可以理解为买卖)。但是——

之前的规定是,再次出售受赠房屋,不减房屋原值,且不得核定征收。所以几乎相当于全额20%征收个税,而且至今现实中确实存在按照旧规执行的情况。这里不做评判,出售人愿意听从、多出钱,自便。只作提示:这属于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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