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企业招股书成为了侵权赔偿额认定的证据!? 2024-06-16 00:56:21 摘要 近日,科创板IPO发行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一起涉诉金额高达一亿元的手机基带芯片发明专利侵权诉讼,该案件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0)津03知民初319号。目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公司”)生产、销售的ASR3601基带芯片侵犯了原告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公司”)的发明专利权,判令被告翱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展讯公司经济损失2431万元以及合理开支10万元。据了解,该判决系国内手机基带芯片发明专利侵权案的第一份判决。案件背景: 涉案专利系展讯公司拥有的201180004859.4发明专利,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及其业务处理方法、基带处理芯片,使基于单射频单基带方法的多卡多待移动终端,在处理其中一张用户卡上PS域业务的过程中,可以处理其它用户卡上的高实时性业务。一、知识产权鉴定意见成为关键据翱捷公司上市申请文件披露,涉诉产品为翱捷公司型号为ASR3601的手机基带通信芯片。展讯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翱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展讯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以及合理开支30万元。关于侵权证据,展讯公司提交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认为被控侵权芯片完全覆盖了涉案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已经落入了涉案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相同侵权。诉讼过程中,展讯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可以理解的是,原告提交的中国信通院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能否被法院采信将对案件定性产生重要影响。作为被告,翱捷公司很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针对原告鉴定意见,翱捷公司不仅全盘否定,而且还提交了相反证据,以主张不侵权。据翱捷公司上市申请文件披露,翱捷公司另行委托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硅所”)就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进行鉴定并出具《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沪硅所【2021】鉴字第019号),其结论是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全部独立权利要求相比,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据此,对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认定,上硅所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与中国信通院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形成了完全相反的鉴定意见。因此,知识产权鉴定意见的采信成为本案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证据规定》”)规定了知识产权鉴定意见的证据审查标准。根据《知识产权证据规定》第2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下列因素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一)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二)鉴定人是否具备解决相关专门性问题应有的知识、经验及技能;(三)鉴定方法和鉴定程序是否规范,技术手段是否可靠;(四)送检材料是否经过当事人质证且符合鉴定条件;(五)鉴定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六)鉴定人有无应当回避的法定事由;(七)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有无徇私舞弊或者其他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形。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法院认定了侵权成立,中国信通院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具有一定说服力。换句话说,不管从鉴定人资质的审查方面,还是从鉴定程序是否规范、鉴定依据是否充分的角度,中国信通院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都经受住了诉讼考验,被法院予以采信。另一方面,被告提交的上硅所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并未被法院认可。究其原因,上硅所出具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应当是不符合《知识产权证据规定》对鉴定意见的证据审查要求。二、科创板IPO招股说明书作为证据在赔偿额中的认定关于侵权获利数额的问题,翱捷公司上市申请文件有着详细的记载。根据翱捷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翱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答复》记载,翱捷公司披露了生产定制芯片的毛利率。此外,根据《关于翱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答复》记载,2019年以及2020年1月至9月,翱捷公司销售的ASR3601型芯片的收入分别为142.95万元及7714.78万元。也就是说,翱捷公司披露了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额和毛利率,天津市三中院判决认定的获利金额2431万元应当就是来源于此。三、案件点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尤其是技术事实复杂的通信专利侵权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不乏有一些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多个结论相反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在这种案件中,知识产权鉴定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经过质证,鉴定方法是否科学,鉴定依据是否充分,都将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和法院审理重点。在双方鉴定意见“打架”的情况下,知识产权鉴定意见的“质量”会对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拟上市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针对上市审核机构问询所作出的回复意见可能构成当事人的自认,对关联的知识产权诉讼产生影响。本案中,翱捷公司在针对上交所回复意见中关于涉诉芯片技术方案、型号、销售数额的确认便构成自认,法院可以依据被告自认的事实对赔偿额进行认定。END 赞 (0) 相关推荐 【刑事实务】利用爬虫技术爬取电子书传播牟利行为如何认定 [刑事法库]创办宗旨 传播刑事领域理论热点,分享办案实务经验技巧 总结类案裁判规则要旨,权威解读最新法律法规 详细解析热点疑难问题,定期发布两高指导案例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 最高法知产法庭:关于专利侵权判断中“为生产经营目的”的认定 编者按: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积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及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动态,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增 ... 最高法谈: “自拍杆”实用新型专利批量维权系列案 编者按: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积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及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动态,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 ... 中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年度数据报告(2020) 本文作者知产宝(zhichanbao),系基于公开资料撰写,仅作为信息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数据说明 案件类型: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 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 ... 独角兽日报 | 联想CFO称科创板上市招股书正在筹备中 独角兽早知道 提供IPO最新消息,及时更新市场动态02-04 12:41 联想集团CFO黄伟明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回国内上市是为了配合中国新基建所产生的商业机会.黄伟明称:"目前招股书正在筹备 ... 字节跳动入股掌阅科技;高通第四财季利润大增;依图科技向科创板递招股书 从长三角地区起家的房企 上坤地产 已经通过港交所聆讯,发行区间定为1.7-2.5港元,拟发售5亿股,最高募资12.5亿港元. 人工智能公司 依图科技 于11月4日向科创板递交招股书,计划募资75亿元, ... 曾研发第一台国产CT,东软医疗已提交科创板上市招股书 6月30日,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软医疗")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科创板IPO招股书.招股书显示,本次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核心产品.技术部件的研发:新一代超高端CT整机 ... IPO每日动态 | 妙思集团港交所递表,京源环保科创板递交招股书,宇泛智能完成Pre-B轮融资(附2019 IPO名单) 24小时内最新IPO动态 妙思集团 港股|递交招股书 妙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招股书,申请在港交所上市.东兴证券为其主承销商.妙思集团成立于2010年,主要以妙思品牌于香港经营零售店,销售奢华 ... 孚能/嘉元/容百等科创板企业上半年业绩 自去年7月22日开通以来,目前已经有11家锂电池产业链相关企业登陆科创板,分别是杭可科技.嘉元科技.容百科技.天准科技.瀚川智能.孚能科技.联赢激光.天奈科技.华兴源创.先惠技术和奥特维. 近期,4家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线背后的行车“总管”:首批登陆科创板企业 导 读 "守是守不住的,一定要进攻,一定要创新."这才是光环内的真相,也是科创企业的功夫内核. 作者 | 安多 十一前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作为机场配套基础设施的大兴国 ... 最新9家科创板企业上市申请名单(持续更新) 截至2019年3月14日,已向证监会提交科创板上市辅导申请的企业共计3家,分别为新光光电.启明医疗.申联生物:拟申请科创板的公司有6家,分别为赛特斯.江苏北人.复旦张江.金达莱.聚辰半导体.泽生科技. ... 5家芯片公司科创板IPO招股!半导体技术哪家强?上交所问询函大揭底! 7月3日,睿创微纳(688002.SH)公布IPO打新初步结果: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834.00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26.00万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6025353%! 7月4日, ... 56家科创板企业披露半年报,东方生物成业绩增长“双料冠军” 8月18日,资本邦获悉,据Choice东方财富数据显示,截至8月18日,科创板156家上市企业中,有56家企业已披露2020年半年报.56家企业合计营收242亿元,营收中值为4.32亿元;合计盈利(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