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干妈员工骗了腾讯,最新进展来了

07.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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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来源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张富贵

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2020年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

30日下午,老干妈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并没有与腾讯有任何的合作,关于此事老干妈公司认为,腾讯公司被骗了!老干妈公司已经向警方报案,稍晚会发布声明。

当日晚间,针对“被腾讯公司起诉”一事,老干妈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2020年7月1日,贵阳公安双龙分局通报,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报案称: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

经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 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随后,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7月10日,腾讯和老干妈发表联合声明称,腾讯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本案诉讼,并就合同诈骗行为已向贵阳公安报案。腾讯和老干妈双方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法律程序的推进。腾讯和老干妈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双方已厘清误解。对于事件过程中的种种误会和欠妥之处,腾讯已向老干妈方面当面致歉,后续腾讯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未来双方也将积极探索并开启一系列正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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