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反腐绝招——“sting”

在美国,从总统到州长、市长,从联邦国会议员到州议员、法官,都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美国国会制订有严格的法律和法规,联邦政府设立有庞大的监督机构,对政府各级官员、议员和所有公务员进行防止腐败的管控;美国社会力量,尤其是新闻媒体,对政府官员、议员和公务员进行严密的监督。因此,美国自诩是世界上最为民主的国家。然而,实际情形是,腐败现象仍象病毒一样无孔不入,侵蚀着美国政府的肌体,政府官员、议员及公务员的腐败犯罪现象依然层出不穷。

美国是如何反腐败的呢?在美国,反腐败的任务主要由联邦调查局(FBl)来完成。在美国特色的司法体系之下,如果仅仅靠举报揭发,恐怕连贪官的毛发都抓不住。所以,FBI反腐败很有特色,有自己的绝招。联邦调查局反腐败的绝招叫“sting”。

“sting”之意为“刺痛”,也有人音译为“ 死盯”,更为形象。“死盯”战术并不是用来侦破任何已经犯下的罪案,而是采取模拟犯罪的方式考验和诱惑他们认为有嫌疑的政府官员。“sting",简单说来就是故意派人去腐败你,看你上不上钩,上当就予以抓捕。FBI直属白宫,在各地的分部不受当地政府管辖,可以调查任何人。

2007年2月22日清晨,100多名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分成数个小组,突袭了新泽西州11名政府官员——新泽西州民主党议员、奥林治市市长米姆斯·哈科特,州民主党议员、帕塞克市警察局局长奥弗雷德E·斯蒂尔,帕塞克市长塞缪尔·里维拉,欢乐谷市市政官员彼得·卡拉威等的住处,把他们从床上一个个揪了起来,一举逮捕。这个大动作在新泽西州甚至全美引起了巨大轰动。

其罪名是:新泽西州 11名政府公务员涉嫌“滥用职权、践踏公民信任和公然受贿”等,这些涉案官员面临着罚金20万美元和监禁20年的严厉处罚!

那么,美国联邦调查局人员是如何掌握他们的犯罪事实的呢?出乎人们的意料,联邦调查局特工使用的就是他们的绝招——“sting”。这起新泽西涉嫌腐败丑闻的政府官员,以承诺帮助承包商获得工程项目为名,接受了一名承包商的贿赂。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名承包商竟是FBI的线人。

2006年年中时联邦调查局接到举报线索,欢乐谷市教育部门官员涉嫌集体腐败。联邦调查局为了方便调查,立即设了一个套——成立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以此作掩护,并找两名愿意配合工作的公务员,派出调查人员充当公司员工和嫌疑人接触,搜集证据。

欢乐谷市市政官员彼得,苦口婆心地“点拨”化装成生意人的联邦调查局秘密特工,教他对那些官员说行贿暗语:“想吃独食吗?那么最好不要让厨房里挤满人,因为你可能特别需要奶油什么的!”(暗示单独给官员送钱。)

普莱森特维尔学校董事会成员最先“上钩”,他们先后从经纪公司索取贿赂数千美元。让调查人员始料不及的是,这些得到好处的学校董事会成员立即为“公司”引见了一些新泽西北部地区地方官员,这些官员对送上门来的钱也是“来者不拒”,同样收取了经纪公司的钱财。这些官员又把自己熟知的官员介绍进来,共同享受“好处费”。就这样,越来越多的贪官纳入联邦调查局的视线。

当然,更多的官员表现得很谨慎,他们在索贿时满嘴暗语。2006年11月,一个名叫索托的官员,给联邦调查局的这家掩护公司发来传真,在问自己索要的贿赂是否到账时这样说:“ 蛋糕的事有说法没?”2006年12 月,索托又给掩护公司的另一个人发传真说:“我现在急需椰菜。”腐败官员时时谨慎,提防之心可见一斑。

新泽西州11名公务员受贿1500美元到17500美元不等,然后以承包公共工程作为回报。其中,警察局局长斯蒂尔、市长哈科特和市长里维拉分别索贿15500美元、5000美元和5000美元,然后许诺行贿方可以接下公共项目的保险业务。斯蒂尔的贪欲要大一些,要求事成之后再给总成交额15%的回扣,而哈科特和里维拉则要求行贿方将25000美元和50000美元分别打到他们的国外账户上。

美联社报道说,新泽西州的抓捕行动仅仅是FBI全国反腐败行动的一部分,过去5年中新泽西州共有100多名公职人员因腐败落马。

然而,要证明贪官犯罪,仅仅证明贪官收了钱是不够的,因为美国法律允许政客筹集竞选资金,他们可以以竞选资金的名义为自己开脱罪责。只有钱权交易,或是能够证明他们将政治捐款装入私人腰包,才是犯罪。

美国联邦调查局驻芝加哥首席特工佛曼(Foreman)深知当地官场的丑恶,他一直在寻找机会将腐败官员绳之以法。1991年10月,FBI秘密地逮住了一个包工头约翰·克里斯托佛(John Christopher)。此公40来岁,是一个长年诈骗、行贿兼洗钱的老手。

佛曼发现,约翰正是他所要找的神通广大、演技高超的猎手。在抓住约翰的所有把柄之后,佛曼对约翰晓以利害,希望他将功折罪。约翰自知罪责难逃,于是立即与FBI成交,答应充当诱饵。于是,佛曼让特工索非亚(Sofia)化名达龙(Dahlonega)扮演约翰的商业副手,两人身藏窃听设备和大量现款,正儿八经地用FBI提供的资金开办了一家公司,取名“D&R实业集团”。FBI给这个反贪行动取了一个代号,叫“银锹行动”(Operation Silver Shovel)。

约翰和达龙凭借“D&R实业集团”为掩护,游走于市政府,商界和犯罪团伙之间。他们每贿赂一个贪官,就请求这个贪官把他们推荐给下一个污吏,以此顺藤摸瓜,耐心地搜集证据。

一个个贪官收了贿赂不见有事,于是深信约翰和达龙,丝毫都不怀疑,而马脚也越露越多。议员盖尔斯(Giles)就是其中之一。

盖尔斯出身贫寒。可以算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他的父母是南方小佃农,养了十个子女。盖尔斯大学毕业后移居芝加哥,在贫穷的37选区以经营杂货店为生,因对街道脏乱不满发起“西区改善商业基金会”,雇佣扫街工而深得民心,并于1986年成为出自该选区的第一个黑人市议员,开始实现他的“美利坚梦想”。时年他34岁。

然而9年之后(1995年),正当盖尔斯踌躇满志,深得市长信任,政治生涯前景光明之时,因腐败嫌疑成为FBI“死叮”目标。

盖尔斯显然是拿过约翰的钱,于是毫无警惕地告诉约翰,他需要一万美元用于下届竞选。而约翰要套出来的关键词是:这一万大洋能得到什么回报?

约翰问:“你是不是说,你许诺帮我搞到项目?是不是一万就够了?”

盖尔斯议员:“没错,就要你一万。凭这一万嘛,我们会尽力帮你。”他丝毫没防备对方暗藏的录音机已经把对话录下。

盖尔斯议员接着说:“我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但我们会尽一切努力为你疏通,让你拿到挖掘工程,只要你投标。我们会给市长办公室打电话,你可以指望我们全力以赴。”

当1998年盖尔斯议员坐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师辩护说:“这钱是合法的政治捐款。”

于是检察官继续放录音。

约翰:“这可不是支票,不是竞选赞助,因为我没法按这种开销记帐。”

议员的助手:“知道就是啦!”盖尔斯议员哼哼两声表示无异议。

接下来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盖尔斯并没有像他的律师说的那样,按法律规定申报这一万元“政治捐款”。既然没有申报,就是受贿。铁证如山。盖尔斯锒铛入狱,判刑39个月。

在FBI的战史上最著名的“死叮”,大概要算1978-80年间之阿布斯坎(Abs cam)行动。FBI 通过虚构的“阿卜杜实业集团”贿赂国会议员,将一名参议员、六名众议员送入大牢。据报道,FBI在全国范围内平均每年要发动300起“死叮”行动,就看哪个倒霉鬼上当了。

据了解,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反腐的调查方法,积极主动出击,让腐败官员防不胜防,从而让每位官员时时保持警醒,严于律己。据报道,香港廉政公署已经陆续培养了50多名出色的“卧底”人员。几年来,他们进行了将近80次“卧底行动”,检控成功率几乎达到100%。中国的发腐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距离人们的期望值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方面,不妨学学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死盯”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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