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批先建的车间,能够张贴封条吗? 2024-08-07 01:14:03 问题你好,法岸环境律师。我局执法人员到某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有未批先建的行为,对企业进行了处罚。请问,是否可以对企业未批先建的车间张贴封条?某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3日解答回答此问题,应当首先知晓针对企业的未批先建行为,除了罚款处罚以外,还有哪些行政措施可以采行。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未批先建行为的处理,有罚款、责令停止建设、责令恢复原状。初步来看,就这几种措施的作用、目的来看,只有责令停止建设存在张贴封条的适用空间和可能性。张贴封条一般可归为行政机关实施查封的具体操作步骤。所以,对于责令停止建设,是否可以张贴封条,则要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找到是否能够实施的依据。该办法的第四条列举了六种可以实施查封、扣押的情形,主要是针对排污者的可能会给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排污行为。该条的第六项进行了附带限制条件的兜底性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违法排污行为构成了此法律条文的附带限制条件。我们仅分析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特点,并不是违法排污行为。因此,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认为,实施张贴封条的行政措施单单对于未批先建行为而言并不适宜。最后,还是想探究一下提问者的真实用意,可能有两层的意思:一是对于未批先建行为的性质存在不一致的认识,存在只要是环境违法行为就是或者至少是能涉及到排污行为的认知。二是将未批先建行为与由其所衍生的排污行为进行了合并混同。对此,应该知道,未批先建本身即是一种违法行为,由此所衍生的排污行为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另一种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2021年8月3日相关法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第四条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查封、扣押;已造成严重污染或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实施查封、扣押。《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 赞 (0) 相关推荐 对于环评类别变更、分期建设以及技改项目等,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如何办理? 环评类别变更后如何进行验收? 来信: 近年来,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的调整,我们在日常执法中时常碰到项目环评等级变更的问题.特请示部里以下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1.企业已办理环评报告书 ... 处罚是未批先建项目取得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吗? 北极星环保网讯:有生态环境执法机关工作人员问: 我们在接收到某煤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形,请问生态环境部门是否应该先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再受理或者批准企业的建设 ... 山东还有多少“未批先建”的化工项目? 平头哥了解到,在2020年3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工业投资项目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过平头哥梳 ... 项目原未批先建,新名录下豁免环评,现重启,还要处理不? 你好,洗发水沐浴露建设项目在2018年1月份开始建设,当时未曾办理报批手续,但是建设过程有配套好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于2018年3月份完成建设,后因工人技术问题一直未曾生产.现在想要重新启动项目的生 ... 未批先建,“图纸房”将何去何从? " 导语 最近看到一篇报道"石家庄魔幻楼市:城中村改造未批先建,为补证开发商成天泡歌舞厅". "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 大概的内容就是2008年的时候石家庄政府号称 ... 带君释法 | 你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了吗? 你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了吗? ▼ 从这期开始,小E打算说说另外一个违法"重灾区"-生产性建设项目.我们国家对于建设项目实行的是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严格管理.今天 ... 未批先建如何认定是否需要配套环保设施? 贲道颖 ▇ 案情 2021年5月6日,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日常检查.该单位热熔黏合衬布印染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经过环评批复,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经过环保竣工验收,领取 ... 两年前已经建成投产的“未批先建”项目,应如何查处? 2020年5月12日,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某应当办理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建设项目自2016年4月开始建设,并于当年建成投产,至案发时仍未获得环评批复,且仍在生产.2020年 ... 独家 | 新处罚法对“未批先建”超过两年还处罚吗? 一."未批先建"超过两年还处罚吗? 新<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并且有危害后果的, ... 环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超过两年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 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追溯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详细问题: 建设项目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主管部门发现该违法行为时,建设项目建成并投产时间已经超过两年,此时未备案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