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好为啥成不了书法家?是书法问题还是机制弊病,三个措施来应对

方圆居主人扇面书法


作为一个附庸风雅的“文化人”,我自十年前开始关门苦练书法,写到第五年时便感到沾沾自喜,开始感觉自己的字写得真不错。虽然从来不敢把自己的作品在工作单位或身边朋友圈展示,但夜深人静时,也常常将感觉不错的作品用挂衣夹挂在书房里自己欣赏,有时觉得真比那些国展获奖作品强得多。现在想来,这也许就是“孤芳自赏”这个成语的本意吧。

毕竟自己是一个在职场上摸爬滚打二十多年的“老江湖”,当时,自己很清楚各级书法展览里边肯定会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事,一个无师无门的人想参加书展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心里总是会被那些年轻的书家成功的励志故事所感染,尤其看到那些歪歪扭扭的“丑书”作品,还是经常有一试身手的想法。心想,反正往外投稿别人也不知道,说不定就有哪个评委慧眼识珠看上我的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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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专门在网上关注那些山东省以外的书展征稿启示,然后就会煞有介事地写、寄,然后就是等待并一次次的失望。为了投稿,我专门网购了书展专用纸,花一千多元在请网友刻了两枚印章,还专门请“病假”偷赴南京参加一个国展培训班,想通过这些手段来增进自己的投稿技巧,以挤进那个人人羡慕的书法家圈子......但最终的结果还是一如从前。

就这样,我先后折腾了一年多,随着一次次投稿的石沉大海,我的热情也渐渐灰飞烟灭。

之后的很长时间,我开始痛恨各级书协组织,极力批评和抵触流行书风,嘲笑现代的书法家都不会写字,并不断抱怨书协组织“丑书误国“,大有“位卑未敢忘忧国”之志。

失去了跟风的兴致,反而使我没有了往日的浮躁,每天坚持临帖,或抄经、或抄写一些古今美文诗赋,自己感觉不错的就收集起来,感觉不好的就随手一扔、任由老婆拿去包垃圾,偶而有兴致时也创作一两幅小品送送朋友,每天都感到神清气爽、气定神闲。至今,又过去了五六年时间,我的书法水平肯定比当时要高了不少,但现在却一点也没有了参展投稿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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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这样“理智”,不仅仅是因为我更加认识到自己书法水平的不足,更多的是因为:我对现代书法家认定机制、书法展览和书法艺术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现代书法家的认定机制决定了“书法家”是一个专长于书法艺术的群体,标新立异是其主要特征

中国的书法从甲骨文开始至今,从其基本属性上来说,大概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完全实用阶段:古代的书法完全以实用为目的,人们写字完全出于工作或生活的实际需要,书法就是如何将字写得好看、写得快捷的法则,人们没有让书法作品作为艺术装饰生活的意识。尽管在西周时期,人们将书法浇铸在青铜器上,但青铜器成为艺术品是现代人的行为,在那时,青铜器只是铸造文字的载体,同现代人写字的宣纸是一个作用。

2、实用艺术阶段:应该从魏晋时期,或者干脆说是从王羲之时代开始,书法,除了其固有的实用性以外 ,开始出现其艺术性的一面属性,文化人之间开始互相传递个书法手札、扇面小品等。据说从曹操时就有将书法作品挂在军帐中欣赏的先例,但我宁愿相信那是军用地图或约法三章,而不是书法艺术,真正把书法作为艺术品的还是那些吃饱了没事干,整天喝酒清谈的“王右军”们才能做得出来。书法发展到了唐朝,其艺术属性就很成熟并成为一种同国画完全相同的艺术品类了。

3、完全艺术阶段:钢笔传入中国之后,毛笔书法的实用性就基本消亡了,这个时期还在用毛笔写字的大多是不愿使用钢笔的那些“老学究”们。电脑普及以后,钢笔写字也很少见,现在还在用笔写字的多是学校里的学生或者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偶尔需要作笔记时才用。无论是毛笔书法还是硬笔书法,其实用性已经完全消亡,现在只有完全的艺术属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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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书法属性的发展和演变,书法的审美标准也相应发生了改变。古人写字因其实用性,要求必须清晰、工整、端庄,所以,那时的书法以“工”为美 。现代书法只剩下了艺术性这个单一的属性,它必然会向着“艺术”的方向裂变,书法只是这个艺术门类里边的一种“元素”或“符号”,至于观赏者还能不能认识,那就不重要了。

书法的基本属性和人们对书法的审美标准发生变化,也就必然导致现代书法家的创作方向发生根本变化,过去的书法家追求的是传统,而现代书法家追求的是创新,标新立异是现代书法、现代书法艺术和现代书法艺术家的根本特征。所以,近些年书法界出现像有些书家写的那些“乱书”、“丑书”、“怪书”也就不足为怪了。


书法展览是现代书法家认定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目前它没有更好的“择优”方式

古代的书法家是社会公认的,或者说是书法文化圈内普遍认可的人,没有也不需要哪个官方组织来评定认可。但现代书法既然已经成为一种完全的艺术行为,则只有在艺术舞台上来展现并决出优劣,获胜者自然就是“书法家”,这是现代书法家认证的唯一渠道,却也给搭建这个书法展览舞台的各级书协组织带来不少的麻烦。

现代书法没有了古人书法的实用性,但现代练习书法的人数恐怕要远远超过古人。我没有在百度上查询过是否有关于这个方面的官方统计数字,但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有两个方面的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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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古代人口数量远少于现代,古代的文化人更是同现代没法比拟。唐朝是我国古代最强盛的时期,人口应该也是古代最多的时期,据统计盛唐时期人口总数为8500多万人,没有超过1亿,而那个时候的人除去官吏、士大夫阶层,剩下的老百姓没有几个识字的,更不用说“书法”了。往大处估计,按每100人里有一个读书人算,全国也不到100万人会写字。所谓的书法家,全国能有100人就算不小的数目了。而现在,国家级书法家协会的会员应该有2万人左右,还有大量的省级书法家、地区级、县级书法家,则就无法计数了。

二是古人写字是一种谋生工具,而现代书法则是大众娱乐方式。前面说过,古代人写字是和平时期文官制度下众多文化人用以谋生的工具,艺术性只是文化人之间交流的雅趣,没有任何官方组织来推动它、发展它。而现代书法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大众娱乐方式,不管自己是愿不愿意承认,也不管自己是不是随波逐流,都在以不同方式参与着这种游戏和互动。包括我自己在内,尽管极力反对和批评丑怪书法,诟病各级书协组织的“方向性错误”,但真要有机会入选参展,还会毫不犹豫地放弃自己的坚守。倒是那些从不参与“美丑之争”口水战的书家,“任尔东西南北风”,始终保持着自己的定力,这才是真正难能可贵的精神!

我说这么一大段话,主要是想为各级书协组织设身处地的开脱一下。现代练习书法的人太多、太多,而写得真正好的也是太多、太多。唐楷就不须说了,单那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就被现代书家临滥了,多少人临习的不仅世人分不清真假,恐怕就连第一个临习这件作品的禇遂良老先生再世,也自叹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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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代书法展览如果还以传统审美标准来确定优劣,即使把那几个评委累到吐血也不可能从千篇一律的数万件作品中选出“最好”的作品来,倒是那为数不多的几件歪歪扭扭的”劣质品“吸引了评委的眼球,脱颖而出了。这就像在一群美丽的白鹤之中,偶而看见几只黑公鸡显得”鸡立鹤群“,别具一格。

但是,可悲的是,一旦“丑怪”书法得到认可,立刻就会成为一种导向,而这种导向一旦成为一种定式,就会成为书法文化的灾难,于是人们竟相追捧的不再是传统和技法,而是夺人眼球的形式。后来,书法展览几乎成了拼接艺术展也就不是奇怪的事了。而这时,汉字和书法只是这些形式里的一种元素,书法艺术也就基本跑偏了。

我现在在这里说这些话已经完全没有了批评丑怪书法和书协组织的意思,其实,在现行书法家认定体制下,如果不好好研究和制定规则,它还真没有更好的方法。


写字不同于书法,书法不等于书法艺术;书法有雅俗之分,书法艺术没有美丑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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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就是拿笔在纸上书写,是记录事件、传情达意的过程,书写者和阅读者更注重其笔画的清晰规范,能够认读是第一要求,评判的标准是清楚与否、工整与否;书法,则是按照一定规则写字的过程,对笔画和线条质量有一定要求,评判的标准是规范与否、雅耶俗耶;而书法艺术则讲究的是感染力和冲击力,不同的观赏者会有不同的艺术感受,没法用具体的标准来评判优劣美丑。

打个比方,就像走步——

写字就像人们日常的走路,或急或慢、或走大路、或走小径,只要不摔跤,怎么走都行;但老大妈跳广场舞就需要有一定规则,需要跟着扩音器里的鼓点来走,否则就会被队伍落下,合不起拍来;而舞台艺术中的演员就不是在走路或跳舞了,他们需要随着故事情节来进行感情渲染,“舞”只是表现载体了。

在舞台上,有的演员扮演的是正面人物,有的表演的是反派,不能因为你喜欢正面角色,就说人家演反面人物的演员不是艺术家。书法展览也是这样,“正书”是艺术,“丑书”也是艺术,喜欢前者的很多,追捧后者的也一样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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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艺术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只有在艺术舞台上才是得体的,它绝不可在现实生活”招摇过市“。这又像极了时装表演,在那个灯光璀璨的T台上,不管是男模特还是女模特,不管你是袒胸露乳,还是赤身露体,只要还有服装的元素存在,那就是服装艺术,但如果有人把那几根”线“穿着在大街上悠荡,人们非把她送精神病院不可。

同样的道理,书法和书法艺术也应该各行其道。书法艺术只适合在书法展览这个平台上展示;书法,才可以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包括厅堂书法、牌匾书法、题字书法等等。


我们现行的书法家认定机制存在弊端,对书法发展的导向不利

写字,作为书法的基础形式,因为其实用性已经越来越远离现代人的生活;书法艺术,作为以书法为主要元素的艺术形式,不能离开“展览馆“这个舞台而堂而皇之的进入现实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写字和书法艺术都不是纯粹的书法。再进一步拓展开来说,写字匠和书法艺术工作者都不可能是纯粹的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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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格的书法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有高超的书法技艺。这个“书法”也必须是传统书法,也就是要求书法家有扎实的传统书法功底,而不是所谓的”江湖书家“。这个“书法技艺”也不是随便会一种书体就行,而是四体皆通,精于一种。否则,这个书法家的名称也就含金量太低了点;二是有渊博的书法理论。书法家不仅能够写字,更重要的是要在书法理论上有所造诣,要精通中华书法史,对历史上各大书法门类和重要书法名家的书论经典精熟于心,在某个领域有重要研究成果并有相当数量的研究专著;三是有过硬的国学知识积累。一个书法家的书法作品是否具有相当的文化品味,或者说其书法作品是雅、是俗,关键看书法家的文化积累和知识层次。一个只会在形式上作秀、而没有内涵的书家是弄不出真正格调高雅的书法作品的;四是被社会上广泛认可。一位合格的书法家首先必须是得到社会上或者是书法界广泛认可的人,而不是某个团体或某个局域内自封的称号。

我国现代书法家认定机制最大的问题和弊端就在于通过书法展览获奖次数来决定,而在书法展览上能否获奖,除了作品符合展览要求以外,很容易掺杂评审人员的个人情感因素,甚至出现门派请托,导致书法腐败现象。这一点其实已经在一些展览中出现问题。更为严重的问题则是因为展览是一种”眼球艺术“,很容易因为过度关注”书法作品“的外在形式而忽视书法自身,导致舍本逐末,使书法的发展走上歧途。

方圆居主人习作


【方圆居文化】结语:

综上所述,有必要对现代书法家认定机制进行改革,这三个对策我思考了很长时间,我把它叫做”三个一“机制:

一个笔试:获得书法家称号,必须像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样,首先通过书法基础知识考试,这个考试的知识范围应该包括:书法史、书论、书法美学、书法技法、书法理论和国学文化。甚至还可以让应考者作一篇书论文章,这样更能考察出一个真正书法家的基本素质;

一个面试:这个面试不是进行现场答辩,而是摆出桌案现场创作,让应试者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书体即兴创作一幅书法作品,现场进行评判,”是骡子是拉马拉出来溜溜“便知。而这个测试的评委一定要事先建立评委专家库,现场评委一定要随机抽取,切不可只由那么几个人来回的作评委,那样不腐败才怪呢!甚至还可以采取让应试考生互相打分并在综合考评中占一定比例,则更加透明合理;

一个展览:这个展览就是现在通行的书法展览,但却不是由它来完全决定书法家的认定了。开辟这个通道是为了鼓励创新,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但却一定不要让其占据主导地位,甚至可以将这个展览评选结果作为加分项目,作为笔试和面试的增值内容。

方圆居主人书法

我想,如果现代书法家的认定能够通过这样公开、公正而透明的方式进行,一定能够大大提高”书法家“的认定门槛,提高书法家这个称号的含金量,也一定能够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更加推动我国的书法文化向更高层次和水平发展、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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