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岑仕丨今傳本《香譜》非洪芻作辨
注:此文發表於《中國四庫學》第四期。此據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爲準。感謝董岑仕老師授權發佈!
【提要】洪芻曾在沈立《香譜》的基礎上,編爲洪芻《香譜》。《香譜》今傳本,有《百川學海》叢書本與《説郛》雜抄本二系統。今傳《百川學海》中《香譜》二卷,宋咸淳刊本及明弘治年間華珵刊本、嘉靖鄭氏宗文堂本卷端不題撰人,《百川學海》標目頁此書署“洪芻《香譜》”,萬曆以後,從《百川學海》而出的《香譜》翻刻本在卷端增署撰人爲“洪芻”。陶宗儀編《説郛》時,卷六五收有題“唐無名氏”的《香譜》一卷的節録本,與《百川學海》本《香譜》同源而内容大同小異。在宋代,後出的香譜文獻,往往援引之前成書的香譜文獻,文獻層次較爲複雜。通過辨析洪芻《香譜》在宋代的流傳、摘抄、節録情况,可知洪芻《香譜》最早有曾慥《類説》的節略本,題作“《香後譜》”,而今收入《百川學海》的《香譜》及其衍生版本,當爲南宋時無名氏對當時香譜文獻進行的彙編,在宋理宗朝前成書,並非洪芻之作,該書也是陳敬《新纂香譜》中彙纂諸譜的文獻來源。
【關鍵詞】香譜洪芻 類説 説郛 百川學海 譜録
洪芻,字駒父,爲黄庭堅之甥,其所著《香譜》,屢見諸於宋代目録記載。如《郡齋讀書志》衢本於“子部·類書類”著録“《香譜》一卷,右皇朝洪芻駒父撰。”《郡齋讀書志》袁本,亦載“子部·類書類”,而略有異文[1]。《遂初堂書目》“子部·譜録類” 著録了兩部香譜,其一爲“沈氏香譜”,即沈立所著《香譜》,其二爲《洪氏香譜》,即洪芻《香譜》[2],均不記卷數。《宋史·藝文志》在“子部·農家類” 著録“洪芻《香譜》五卷”[3]。《文獻通考·經籍考》在“子·雜藝術”著録“《香譜》一卷”,其後,引“晁氏曰”,所引内容,同衢本《郡齋讀書志》[4]。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中,則未著録沈立、洪芻之書,僅著録了另外一本“不知名氏”的《香譜》一卷[5]。
今傳本《香譜》,有《百川學海》叢書本與陶宗儀《説郛》雜抄本。叢書本《香譜》,明中期以前刊本卷端均無撰人,僅標目中有“洪芻”之名;《香譜》的《説郛》明抄本中,均署“唐無名氏”。清四庫館即因今傳本二卷與《郡齋讀書志》所記洪芻本“一卷”不合,而疑二卷本《香譜》或爲二卷本侯氏《萱堂香譜》[6]。
臺灣學者劉静敏撰考訂洪芻生平事迹及諸版本的詳細情况,並認定百川學海本《香譜》及《説郛》本《香譜》爲洪芻所作[7]。之後,沈暢對於叢書本《香譜》與雜抄本《香譜》的版本系統做了更爲細緻的考察[8],文中雖注意到不少版本中撰人不題洪芻,不過,這一問題,並未引發今傳本是否確爲洪芻所撰的質疑。此前對《香譜》撰人的討論中,往往疏忽了曾慥《類説》中《香後譜》與洪芻《香譜》間的聯繫,筆者擬結合相關文獻,辨明今傳本《香譜》絶非洪芻《香譜》,應當只是一部南宋時的香譜文獻彙編本。
(一)曾慥《類説》中《香後譜》即洪芻《香譜》節略本
曾慥於紹興年間編纂《類説》,其中收有《香後譜》,此即洪芻《香譜》之節引。因《類説》版本存在異文,以往研究往往未措意[9]。
《類説》有五十卷本與六十卷本系統,五十卷本爲宋代以來《類説》目録著録中的主要形態[10],傳本以明清抄本爲主。《類説》六十卷本爲後出本,以天啓刻本爲代表。兩系統卷數差别,主要體現在子目的分卷差異上。上海圖書館今存五十卷全帙清抄本[11],反映五十卷本《類説》的分卷情况。
五十卷本與六十卷本《類説》的較大差别,在於是否保留各書子目撰人[12]。天啓刻本《類説》,除卷一《趙后外傳》、卷二三《續博物志》外,均無撰人。明清五十卷抄本《類説》中,多題子目撰人,這些子目撰人,應當是曾慥編纂《類説》時即題寫的[13]。《類説》五十卷本卷四九載各譜録,國家圖書館藏有嘉堂明抄本殘本存卷四九,《香譜》脱書目名,作者亦脱;《香後譜》題“洪芻集”。上圖藏清抄本卷四九,《香譜》書名未脱,撰人題“丘立撰”,而“丘立”當爲“沈立”之形訛[14],《香後譜》題“洪芻集”。從眾多抄本可知,《類説》中《香後譜》,原題“洪芻集”,天啓刻本載卷五九而删削撰人。
南宋時,高似孫《緯略》與《嘉泰吴興志》等可印證當時《類説》中題有撰人。高似孫《緯略》卷十“水麝”條,全同《類説·香後譜》所引“水麝”條,而注出“芻《香後譜》”;《嘉泰吴興志》卷十八“事物雜志”中引《類説·香後譜》“文石”一條,注出“洪蒭《香後譜》”[15],“蒭”當爲“芻”之形誤,故南宋時《類説》傳本,題名作“香後譜”,著者署“洪芻”。
《類説》中所收《香後譜》,首有序,序文與陳敬《新纂香譜》卷首録“洪氏香譜序”及明周嘉胄《香乘》卷二八所收“洪氏香譜序”同。序文的一致來看,知《類説》中節引《香後譜》,實即洪芻《香譜》。《類説·香後譜》最末有跋語:
予頃見沈立之《香譜》,惜其不完,思廣而正之,因作《後譜》,拆爲五部。
從跋語來看,洪芻《香譜》在沈立熙寧七年以前撰成的《香譜》基礎上“廣而正之”,“拆爲五部”表明了《類説》中洪芻《香後譜》的底本,原分五類,《宋史·藝文志》著録的“五卷”,可能就是當初分爲“五類”所帶來的的卷帙之數。跋語中言“因作《後譜》”,“後譜”之名,可能爲曾慥編入《類説》時隨文而改,其原因或有二:其一,《類説》先收沈立《香譜》,再收洪芻《香譜》,兩書均名“香譜”;其二,洪芻《香譜》是在沈立《香譜》基礎上編成的,故曾慥改洪芻“《香譜》”爲“《香後譜》”,以示分别。
(二)今傳本《香譜》的版本系統與撰人題名
今傳本《香譜》有兩個版本系統,其一爲從南宋編《百川學海》而出的叢書本系統;其二爲從《説郛》而出的雜抄本系統。《百川學海》的叢書本系統,現存的最早刊本爲作爲祖本的南宋咸淳年間刊本《香譜》,《説郛》本來源於元末明初陶宗儀雜抄,兩者條目數量不同,文字互有異文,但重合度極高,當爲同源。然而,在撰人題名和分卷上,各系統内情况不一。
南宋咸淳年間刊《百川學海》中,收録《香譜》二卷,宋刻本《百川學海》的卷端,有《香譜》目録頁三頁,目録頁及正文二卷卷首,均僅有“香譜”書名,而無撰人。書分四類,其中“香之品”“香之異”載上卷;“香之事”“香之法”載下卷。《百川學海》咸淳本宋槧有標目頁,在丁集下有“洪芻《香譜》”[16]。明弘治十四年(1501)無錫華珵刻本《百川學海》、嘉靖十五年(1536)鄭氏宗文堂刊本《百川學海》,《香譜》均有目録,卷端仍不題撰人。其中,弘治本的正文,基本依照咸淳本翻刻,但標目對咸淳本排序進行了較大的更定。咸淳本標目,十集各十種書,每一集雜糅多部性質不同的書籍,弘治刊本依照書籍性質分集,各集收書數量不等,其中,在壬集、癸集中,集中安放譜録類書籍。故弘治本標目中,《香譜》改隸壬集,仍題“洪芻《香譜》”。值得注意的是,標目上,宋咸淳本《百川學海》起,不少正文不題撰人的子目書籍,僅在標目中出現了撰人,如《歙州硯譜》,標目中題作“洪景伯《歙硯譜》”,而書中有“大宋治平丙午歲重九日”,知此本實即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中著録的唐積撰《歙硯圖譜》一卷[17],標目誤題刊刻者洪适(字景伯)作撰人[18]。其次,《百川學海》標目中,一般書字或號,如“洪芻”般直呼其名,較爲少見。另外,《百川學海》中刊入分卷本書籍時,一般逐卷卷首書作者,而《香譜》正文的目録及二卷卷端,嘉靖以前刻本中均無撰人。至萬曆胡文焕《格致叢書》本與明末一卷本,始於卷端署作者爲洪芻。清張海鵬《學津討原》二卷本從華珵刊《百川學海》而來,卷端不題撰人。
《説郛》雜抄本系統,在《説郛》百卷抄本中,《香譜》載卷六五[19],今存世的明抄本《説郛》中,有五種收録《香譜》,包括明弘治十三年藍格抄本(今藏北京國圖)、明弘治十八年黑格抄本(原爲傅增湘舊藏三種《説郛》明抄拼配本之一,今藏上圖)、臺北“國圖”藏嘉靖間抄本(以下簡稱“臺圖本”)、涵芬樓舊藏明萬曆間抄本(今藏北京國圖)、鈕氏世學樓抄本(今藏北京國圖)。涵芬樓舊藏本有錯頁,《説郛》卷六五《續齊諧記》結尾、《采異記》、《神異記》至《香譜》首頁錯頁在《説郛》卷六六《酒譜》“温克五”後,書大字“香譜”,細字小書“一㢧”,後脱“香品一”一行;弘治十八年抄本、臺圖本底本來源近,二本均作大字“香譜”,下出細字小注“一卷”,兩本亦脱“香品一”一行。弘治十三年抄本、世學樓抄本底本來源近,均先出大字“香品一”,其下細字小注“香譜一㢧”。撰人署名上,各本均署“唐無名氏”。唯弘治十八年抄本下有墨筆細字小注“洪芻”,筆迹與原抄不同,當爲後來添如。張宗祥校勘《説郛》六種明抄本,整理爲《説郛》商務鉛印本(以下簡稱“商務本”)。六種抄本,包括傅增湘舊藏明抄三種拼配本、涵芬樓舊藏本、京師圖書館舊藏本(今藏國圖,其中無《香譜》)、臺圖本[20]。《説郛》商務本題“《香譜》”,題下小注“一卷,此書與今本出入删節甚多”,爲張宗祥校增。商務本署“唐無名氏撰”,細字小注“洪芻”,蓋從傅增湘舊藏弘治十八年抄本而來[21]。從舊抄本來看,陶宗儀編纂《説郛》時,底本原爲一卷本,撰人題“唐無名氏”。
以下用以明抄本爲底本并加校勘的《説郛》商務本爲主要參考本,間或補充明抄本異文,在整體上統稱該系統本爲“説郛本”,以咸淳《百川學海》二卷本(簡稱百川本)與説郛本分别作爲叢書本系統與雜抄本系統的代表,比較二者的異同:
其一,分類上,百川本分四類,香之品、香之異、香之事、香之法;説郛本四個分類,相當於百川本四目均爲删去“之”後形成,并在其後加入一二三四[22]。
其二,條目數量上,在統計時,咸淳本有目録頁,目録中,“香之品”下“馢香”與“黄熟香”分爲兩目,“香之事”下“述香”下有“國香”一目,但是在正文之中,“黄熟香”與“國香”這兩目,均不换行,不另出標題,計數時,只按正文條目數計。
説郛本中,弘治十八年抄本、臺圖本、商務本“芳草”條,當作“芳香”。此條中,三本有“又用合馬蹄香”一句,“合”下實誤脱一“香”字,而誤斷句。弘治十三年抄本、涵芬樓舊藏本、世學樓抄本此處作“又用合香。馬蹄香,用合香[23],即杜蘅也。形如馬蹄,道家多用服之,令人身及衣皆香。”四字以後,實當另起爲“馬蹄香”。説郛本“馬蹄香”條内容,與百川本卷一“芳香”次條“蘹香”條同,據陳敬《新纂香譜》卷一,有“馬蹄香”“蘹香”,《新纂香譜》“馬蹄香”條文全同説郛本《香譜》“馬蹄香”條,即與百川本“蘹香”條同;而陳敬《新纂香譜》“蘹香”條另有其文,知“蘹香”别爲一種香,百川本誤題“馬蹄香”爲“蘹香”,至少脱漏了“蘹香”條文辭及“馬蹄香”條的標目。今從簡,百川本僅計算“蘹香(馬蹄香)”一條之數,而將説郛本“芳香”與“馬蹄香”分别計爲二條。依據上述原則,二本條目數,如下表所示:
其中,説郛本僅“香法四”最末“清神香”條及“熏衣香”二條,不見於百川本。次第上,除鷄骨香、青桂香次第在百川本、説郛本中相反外,説郛本雖條目數量少於百川本,次第先後均同百川本。
其三,條目内容上,説郛本文字,基本爲百川本的節略。唯“香之品”中“沉水香”條,百川本有“餘見下卷《天香傳》中”,在“香之事”中,百川本有“《天香傳》”一條,作“見丁晋公文集”,而未見《天香傳》引文;説郛本則在“香品一”的“沉水香”條,引用“丁相《天香傳》曰”云云七十五字,在“香之事”中未别立“《天香傳》”條。另外,“青桂香”“鷄舌香”兩條,二本差别較大。
整體上,百川本與説郛本關係密切,當出同一祖本,百川本爲刻本而整體較説郛本爲全,部分條目,説郛本可以提供補足之用。百川本《香譜》在刊刻時,至少脱漏了“蘹香”内容與“馬蹄香”的標目,另欠“清神香”“熏衣香”二條,今存的百川本《香譜》與説郛本《香譜》,應當都是不全之本。
就撰人而言,《百川學海》爲咸淳年間左圭所編叢書,編纂底本當不晚於咸淳年間成書;卷端的目録、各卷開頭均無撰人,僅叢書的標目頁有“洪芻《香譜》”之説;《説郛》爲元末明初陶宗儀所編,本題“唐無名氏撰”,而説郛本引及《天寶遺事》(五代王仁裕著)、《開寶本草》(北宋初年修)、“丁相《天香傳》”,丁相指丁晋公丁謂,爲北宋人,“唐”之説有誤。《百川學海》往往會翻刻底本序、跋,而百川本、説郛本《香譜》,均無見於《類説》中《香後譜》等的洪芻的序、跋。
(三)《類説·香譜》、《類説·香後譜》、今傳本《香譜》、陳敬《新纂香譜》之關係
1.陳敬《新纂香譜》與宋代香譜文獻
討論洪芻《香譜》與今傳本《香譜》等關係時,宋末元初陳敬所編纂的《新纂香譜》,是重要的參考。
陳敬,字子中,所編四卷《新纂香譜》,後由其子陳浩卿續成。舊抄本中,各卷卷端題“新纂香譜”,書前序題“河南陳氏香譜序”。四庫本有改題,文淵閣本、文津閣本卷端、版心等,據底本書前序而題“陳氏香譜”,《四庫全書總目》的殿本、浙本中,書名作“《香譜》”,而略去“陳氏”[24]。《新纂香譜》原爲四卷本,今存世的四卷本,有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藏清初抄本《新纂香譜》[25]、四庫閣本《陳氏香譜》[26];另外,清抄本中,還有前二卷的殘本,包括國家圖書館藏鐵琴銅劍樓舊藏清雍正抄本《新纂香譜》、清末瞿啓甲影抄本、臺北“國家圖書館”藏張鈞衡舊藏本。二卷殘本中,後二種均從清雍正抄本而出。《適園叢書》刻本據張鈞衡舊藏二卷本刊刻。
陈敬《新纂香譜》書前列“集會諸家香譜目録”,包括十一部書:沈立之《香譜》、洪駒父《香譜》、武岡公庫《香譜》、張子敬《續香譜》、潜齋《香譜拾遺》、顔持約《香史》、葉庭珪《香録》、《局方》第十卷、《是齋售用録》、温氏《雜記》、《事林廣記》。書中還迻録了《洪氏香譜序》、《顔氏香史序》、《葉氏香録序》[27]。陈敬書中,會在部分的香事典故和香方下,標注出處。這些出處,可以用來稽考宋代香譜文獻的遞傳來源。今傳本以抄本爲主,抄本中小注間或脱漏。版本系統上,比對異文、編次等可知,清初抄本爲一系,雍正抄二卷殘本與四庫本的底本四卷本另爲一系。四庫本謄抄過程中,删削序跋及出處小注。文淵閣本、文津閣本,卷三、卷四部分異文,爲文淵閣本大量删削小注,文津閣本則保留了少量小注,其中以注“補”的香方爲多。明代嘉靖時,周嘉胄編纂《香乘》,依據所得陳敬《新纂香譜》四卷傳本,並據《香乘》體例,進行了重新調整、編輯。周嘉胄《香乘》中,往往改定同名香方排序,將《新纂香譜》中無出處的香方羅列在前,有出處的香方挪在後。考慮《香乘》體例,並比勘香方文字系統、出處標注、條目次第等,可知周嘉胄所得四卷本《新纂香譜》,與清初抄本當屬同一系統[28]。考察陳敬《新纂香譜》時,周嘉胄《香乘》亦爲重要的參校本[29]。
成書年代上,沈立《香譜》最先出,洪芻《香譜》後出,紹興年間,二書被節引入曾慥《類説》,爲《香譜》、《香後譜》;百川學海本《香譜》的底本,是一部不晚於南宋咸淳年間之書;而陳敬的《香譜》,會集上引“集會諸家香譜目録”諸書而成,熊朋來序稱“自子中至浩卿,再世乃脱稿”,李琳序則稱“陳浩卿於清江出其先君子中齋公所輯《香譜》”[30],時已入元,熊朋來、李琳作序均作於元至治二年壬戌(1322)。
2.《類説·香後譜》多不見於今傳本《香譜》
分類上,《類説》的《香後譜》最末一條,言洪芻所集《香後譜》對沈立《香譜》“廣而正之”“拆爲五部”,百川本、説郛本《香譜》分四類,均未設五部,兩者無法對應。
曾慥《類説》編纂中,逐則設題。原書有分則標題的,曾慥往往襲用,原書所無的,則往往爲曾慥自擬。沈立《香譜》不存,不詳原書的標目情况;《類説》中《香譜》、《香後譜》中部分條目,可以在今傳本《香譜》、陳敬《新纂香譜》中找到,但是,這些條目往往只是節引,和今傳本《香譜》、陳敬《新纂香譜》中的擬名差别較大。
《類説》本沈立《香譜》收十五條;《類説》本洪芻《香後譜》序後,收三十四條[31]。《類説》中《香譜》、《香後譜》見於百川本《香譜》、陳敬《新纂香譜》(表中省稱作“《陳譜》”)的面貌,見下表所示[32]:
值得補充説明的是:
《類説·香譜》“燕尾香”條:
蘭葉,尖長有花經[33],紅白色,俗呼爲燕尾香,煮水浴[34],療風。
《新纂香譜》卷一“蘭香”:
《川本草》 云:味辛平,無毒,主利水道,殺蟲毒,辟不祥,一名水香,生大吴池澤。葉似蘭,尖長有岐,花紅白色而香,俗呼爲鼠尾香。煮水浴,治風。
俗呼作“鼠尾香”,與“燕尾香”有異文,然前所後所記葉、色等類似。《香譜》百川本有“蘭香”條,與《新纂香譜》類似,唯少“俗呼爲燕/鼠尾香”一句,但比較可知,“鼠尾香”“燕尾香”當爲其中一本有形訛,而《類説》“燕尾香”一條,對應《新纂香譜》“蘭香”條。
《類説》的沈立《香譜》“熏衣法”條,百川本《香譜》“熏香法”同,《新纂香譜》卷一“熏香”同源而稍有異文,雍正抄本無出處,清初抄本、周嘉胄《香乘》卷十三言出“洪《譜》”。洪芻《香譜》是在沈立《香譜》基礎上撰成的,故作“洪《譜》”亦有可能。
《類説·香後譜》的“[意]和香”條,作:
賈天錫作意和[35],清麗閑遠,自然有富貴氣,覺諸人家香殊寒氣也。
有嘉堂抄本、天啓本標目脱漏“意”字[36],“意和香”,實即黄庭堅“黄太史四香”中“意和香”。《新纂香譜》與周嘉胄《香乘》均載“意和香”的香方,但“意和香”均無説[37],未見《類説·香後譜》所引語。黄庭堅集中有《跋自書所爲香詩後》,載:
賈天錫宣事作意和香,清麗閑遠,自然有富貴氣,覺諸人家和香殊寒。乞天錫屢惠此香,惟要作詩,因以“兵衛森畫戟,燕寢凝清香”作十小詩贈之,猶恨詩語未工,未稱此香爾。然余甚寶此香,未嘗妄以與人。[38]
據黄庭堅語可知,此即爲“意和香”。乾道間劉仲吉宅刊本《類編增廣黄先生大全文集》卷四九有“香方”門,有“意和香”,與陳敬《新纂香譜》、周嘉胄《香乘》香方同,“意和香”末引黄庭堅跋語,與《類説》所引《香後譜》同[39],可知《類説·香後譜》的“意和香”與陳敬《新纂香譜》、周嘉胄《香乘》中“黄太史四香”之“意和香”實指同物,《類説》節引黄庭堅香説而不録香方,陳敬《新纂香譜》與周嘉胄《香乘》有香方而無香説。“黄太史四香”,在清初抄本、文津閣本題下,有“跋附 沈”的雙行小注。不過,沈立《香譜》作於熙寧七年以前,當時“黄太史四香”並未産生,洪芻爲黄庭堅之甥,在其《香譜》中收録“黄太史四香”,而抄本中出現了“沈”“洪”互訛。
《類説》中《香後譜》“笑蘭”中異文,易産生誤讀,各本《類説》首句均作“吴僧罄宜作笑蘭香,予曰”,《新纂香譜》卷四“序”類下收“《笑蘭香序》”,首句作“吴僧罄宜《笑蘭香序》 曰”,則知《類説》的“予曰”,實爲“序曰”之形近之誤,而此篇“笑蘭香”之意見,實爲罄宜所發,非《香後譜》作者洪芻或《類説》編者曾慥之意見。
比勘可見,曾慥《類説》引沈立《香譜》十五條,百川本《香譜》無香皮紙、龍涎香、蕊香三條,“蘭香”條無“俗呼爲鼠/燕尾香”句,餘下十一條均見。陳敬《新纂香譜》中無香皮紙、龍涎香二條,“熏香法”與《類説·香譜》略有文字異文,其他基本全同。這些條目中,以香事爲主,陳敬《新纂香譜》中,僅“窨香”注“沈《譜》”[40],其餘諸條,都襲用舊文,未注出處。陳敬編纂時,彙纂類事的材料,並未有標注出處爲“沈《譜》”的必要。同時,值得注意的是,《類説》中曾慥摘出的《香譜》的條目次第上,與這些條目見於百川本《香譜》中的次第與大體一致。
曾慥《類説》中洪芻《香後譜》被徵引情况,則有所不同。《香後譜》總計三十四條,除“[意]和香”香説實與陳敬《新纂香譜》“意和香”當指同物,《新纂香譜》僅録香方而無香説外,其餘三十三條《香後譜》條目,均見諸陳敬《新纂香譜》中;而百川本《香譜》中,則只有八條見諸徵引。香事典故上,部分《類説》中《香後譜》引文已另有出處,故陳敬不注;另有九條《香後譜》條目,陳敬《新纂香譜》中注爲“洪《譜》”或“洪曰”[41],表明所引來自於“洪芻《香譜》”。
《類説·香後譜》載“清真歌”條,作:
丁晋公《清真香歌》云:“四兩玄參三兩松[42],麝香半分密和同[43],丸如彈子金爐爇,還似茶心噴曉風[44]。”
陳敬《新纂香譜》卷二“丁晋公清真香(武)”條作:
歌曰:“四兩玄參二兩松,射香半分蜜和同[45]。丸如茨子金爐爇,還似千花噴曉風。”
兩相比照,可見略有數量、文字異文,但當爲同一香方。清初抄本、雍正抄本《新纂香譜》與周嘉胄《香乘》均注“武”,指武岡公庫《香譜》。《新纂香譜》中有三十九個香方出自“武岡公庫《香譜》”,其中包括“洪駒父荔枝香”“楊吉老龍涎香”等[46],洪駒父即洪芻,楊吉老指楊介,爲北宋末南宋初人,故此《香譜》爲南宋武岡軍公使庫所編。武岡公庫《香譜》中既收録了洪芻創製的香方,而吸收洪芻《香譜》中記載的香方歌訣,也不無可能。百川本《香譜》中無此香方。陳敬《新纂香譜》中將此香標注爲晚於洪芻《香譜》的“武岡公庫《香譜》”,蓋後出的香譜會採納之前的香方等,標注出處時,陳敬根據採納的香方的具體出處,未必溯源至最早的香方出處。
《類説》節録的《香後譜》,與陳敬《新纂香譜》中標爲的“洪《譜》”“洪曰”有著高度的一致性,再次證明了《類説》的《香後譜》,即爲洪芻《香譜》,而且,應當是洪芻《香譜》的一個節本。然而,作爲節本的《類説》本《香後譜》中的内容,已經大多不見於今傳本《香譜》。曾慥編纂《類説》,叢抄摘引的過程,往往是依照原書次第摘出條目。《類説》中《香後譜》爲從洪芻《香譜》中摘出,《類説·香後譜》的次第與今傳本《香譜》不合,亦值得注意。
3.今傳本《香譜》與陳敬《新纂香譜》關係
在討論今傳本《香譜》(百川本、説郛本)時,前人多未注意到今傳本《香譜》與陳敬《新纂香譜》間有密切聯繫。事實上,今本百川本《香譜》,加上關係密切的説郛本《香譜》有而百川本《香譜》所無條目,可計爲一四七條。經比核可見,僅“香之事”有“百刻香”一條,“香之法”有“窨酒龍腦丸法”一條不見於《新纂香譜》,説郛本《香譜》二條中,“熏衣香”之香方,在陳敬《新纂香譜》中無考。故一四七條中,僅有三條不見於陳敬《新纂香譜》。
今傳本《香譜》有一四四條被編入陳敬《新纂香譜》,陳敬《新纂香譜》共六百餘條,遠超今傳本《香譜》的範圍。陳敬《新纂香譜》後出,彙聚衆譜,編纂中有較多調整。如百川本《香譜》“香之事”中的“金香”一條,而“香之事”往往隸《新纂香譜》卷四的“事類”,此條則改至《新纂香譜》卷三“香異”類中“金香”。百川本《香譜》“香之法”下不再分類,而陳敬《新纂香譜》則根據功用,分爲印篆諸香、凝合諸香、佩熏諸香、塗傅諸香等;部分條目,百川本《香譜》與陳敬《新纂香譜》完全相同,條目名則有變;部分條目,陳敬《新纂香譜》在内容上有所增加,間或以“今按”的方式,舉明補充。
見於今傳本《香譜》而不見於陳敬《新纂香譜》的三例中,有兩例或有緣故可尋。百川本《香譜》“百刻香”一條,實即曾慥《類説》中沈立《香譜》的“香篆”條,《類説》作:
近世作香篆,其文惟十二辰[47],分百刻,凡然一晝夜已。
百川本《香譜》“百刻香”條作:
近世尚奇者,作香篆,其文準十二辰,分一百刻,凡然一晝夜已。
陳敬《新纂香譜》卷二“百刻篆圖”條,曾引沈立熙寧七年石刻跋:“昔嘗撰《香譜》,序百刻香印未詳,廣德吴正仲製其篆刻並香法,見貺,較之頗精審,非雅才妙思,孰能至是,因刻於石,傳諸好事者。”沈立先前成書的《香譜》中曾叙百刻香,但當時“序百刻香印未詳”,故後來重立石,傳香圖,而清初抄本、雍正抄本《新纂香譜》卷二、周嘉胄《香乘》卷二二,均有“百刻篆香”的“篆香圖”,可能因南宋已有詳細的“百刻香”的圖法,故而陳敬《新纂香譜》替换删削了沈立《香譜》、百川本《香譜》原先已有的“百刻香”的文字介紹。
百川本的“窨酒龍腦丸法”不見於《新纂香譜》,蓋此香法屬服食香,而《新纂香譜》中,除了作爲掌故的刁存含鷄舌香以消口臭的香事及“香藥”門的丁沉煎圓、木香餅子兩方養生香藥和四方香茶法以外,並無香酒之類。至於説郛本“熏衣香”不見於陳敬《新纂香譜》的緣故,則已難以揣度。
對於陳敬《新纂香譜》標注文獻來源的體例,也需有準確的認識。沈立《香譜》、洪芻《香譜》、武岡公庫《香譜》等書籍,完整傳至南宋末,成爲陳敬纂修《香譜》的文獻來源。陳敬“新纂”香譜,在處理不同層次的文獻時,實採納了不同的方式。陳敬《新纂香譜》中主要會集了三類文獻:其一爲香品、出産、典故的介紹等;其二是香方、香法;其三是有關香的詩文。香品、出産、典故之類,在徵引時因舊有《香譜》引經據典,故陳敬《新纂香譜》中往往據《香譜》轉引,而有時不會明言掌故出自具體哪部香譜。在對待香方、香法的來歷時,陳敬《新纂香譜》往往附注出處。詩文則注撰人,間或注總集名。問題在於,宋代香譜編撰過程中,後出的香譜,往往吸收早期香譜文獻的成果,香學知識不斷積累;伴隨著知識的更新,不少後出的《香譜》或改變原來《香譜》中部分配方,或改變説解,以至於有大同小異的情况,故陳敬的標注,有時只是其具體香方所本,未必代表更早或更晚的香譜中未收。故而,陳敬或將見於沈立、洪芻二譜的香方注爲“洪”,或將見於洪芻《香譜》與《武岡公庫香譜》的香方注爲“武”。
百川本《香譜》與説郛本《香譜》合計二十二條香方[48],共計二十條香方見於陳敬《新纂香譜》,其中有三條來源於沈立《香譜》[49],八條來源於洪芻《香譜》[50],另有九條,陳敬《新纂香譜》不注香方來源。今傳本《香譜》在陳敬《新纂香譜》中,除去引用沈、洪等譜以外,未見有其他文獻出處;而今傳本《香譜》亦未列於陳敬書前的“集會諸家香譜目録”之中,其緣故,或在於百川本《香譜》的祖本,原即無撰人名氏——因其無撰人名氏,便不足以名“家”而單獨列入“集會諸家香譜目録”之中[51]。稽考宋代目録,此書或即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著録的“不知名氏”的一卷本《香譜》,而《直齋書録解題》著録書籍當爲宋理宗以前所成書。陳敬《新纂香譜》中有百川本所無而説郛本有的“清神香”條,有“蘹香”“馬蹄香”兩條而文字並未脱訛,可知陳敬《新纂香譜》編纂時的底本,並非咸淳刊本《百川學海》,而出自咸淳以前舊本。《百川學海》實爲該舊本的翻刻本。元末明初陶宗儀《説郛》雜抄的底本,亦爲無名氏所著一卷本,有完整的“馬蹄香”條與“清神香”“熏衣香”等;但陶宗儀在編《説郛》時,誤以此書爲唐人著,故增爲“唐無名氏”,“唐”之説不盡然,但“無名氏”之説,實爲底本面貌的反映。《直齋書録解題》著録爲不知名氏的一卷本,咸淳《百川學海》爲二卷本,卷帙的變化,或由咸淳年間左圭編《百川學海》時翻刻舊本,根據内容,將這部“不知名氏”的《香譜》的四部分内容,拆爲上下二卷。正文卷端不題撰人,是底本舊貌的反映;標目頁的“洪芻《香譜》”,爲刊刻標目頁時誤增。
從百川本《香譜》編次與《類説》所引沈立《香譜》略近來看,今傳本《香譜》的祖本,可能延續了《類説》中沈立《香譜》的編次框架,並續補增添加入了包括了當時可見的洪芻《香譜》香方與事類,但徵引並不全面。香方部分,陳敬《新纂香譜》中保留了三十餘條沈立《香譜》的香方,在百川本《香譜》中僅收録了三條。另外,陳敬《新纂香譜》所徵引的“修制諸香”下的“飛樟腦”“龍腦”“檀香”“煅炭”等條目,也自沈立《香譜》徵引,而這些條目,亦不見載與百川本《香譜》。由是,這本百川本《香譜》編纂時,若延續了沈立《香譜》的框架,可能也僅僅爲南宋時《類説》本沈立《香譜》,而非全本的沈立《香譜》。
百川本《香譜》“香之品”中“沉水香”下有“餘見下卷《天香傳》中”,卷二“香之事”下“《天香傳》”條,則言“見丁晋公本集”,“見丁晉公本集”的記載與北宋時譜録流傳面貌不合。在北宋時,譜録不入作者别集。在《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遂初堂書目》中,均單獨著録丁謂的《天香傳》[52],可見《天香傳》曾以單書流傳;在北宋人所撰的墓志銘、行狀中,譜録往往作爲别集以外的雜著單獨記録,至南宋王十朋重編蔡襄集、周必大編歐陽修集,及陸游自編《渭南集》,才開始將譜録收入别集,而陸游亦曾向其子陸子遹解釋《渭南集》中收《天彭牡丹譜》,“嘗謂子遹曰:'……如《入蜀記》、《牡丹譜》、樂府詞,本當别行,而異時或至散失,宜用廬陵所刊《歐陽公集》例,附於集後。”[53]“本當别行”,是對譜録不收入别集的認識的反映,百川本《香譜》中所言“《香譜》見丁晋公本集”這一説法的來源可能較晚,南宋以後重編丁謂集時,或附入《天香傳》。丁謂集後又散佚,南宋時收入“本集”的狀况、編次的順序已不得考。由此看來,百川本《香譜》,亦非北宋時成書的文獻面貌。当然,百川本的“見丁晉公本集”,也可能爲刊刻時的省略和改動。在陶宗儀在摘抄《説郛》時,在“香事三”中無“《天香傳》”條,而在前“香品一”的“沉水香”條下,引“丁相《天香傳》曰”七十餘字,或兩者的底本原均有《天香傳》原文,載於“香之事”下,陶宗儀從“香之事”下將《天香傳》文字移入“香品”的“沉水香”條下,而《百川學海》略去“香之事”中長篇累牘的《天香傳》引文,省簡改作“見丁晉公本集”。
(四)結語
通過稽考、比核文獻,基本厘清了上述幾部題名爲“香譜”的宋代文獻的基本面貌。
北宋熙寧七年以前,沈立撰《香譜》一書。宣和年間,洪芻在沈立的基礎上,“廣而正之”,作《香譜》,洪芻《香譜》原有序、有跋。南宋紹興年間,曾慥編纂《類説》,其中有《香譜》、《香後譜》,在南宋流傳的《類説》版本中,《香譜》署“沈立”,《香後譜》署“洪芻”,分别爲沈立《香譜》與洪芻《香譜》的節本。《香後譜》,應當爲洪芻《香譜》的最早的一個節本,當時,洪芻已謝世[54]。同時,《香後譜》的命名,可能是曾慥在編纂時改寫的。在南宋時期,沈立《香譜》、洪芻《香後譜》曾經以《類説》節本形式流傳。宋末元初,陳敬編《新纂香譜》,彙纂歷代香方、香譜,其中“集會諸家香譜目録”中,有“沈立之《香譜》”“洪駒父《香譜》”,書中内容多溢出《類説》所引“沈立《香譜》”“洪芻《香後譜》”,可知至南宋末年仍有二書全本存世,二書可能亡於明代[55],後來私人書目中著録的“洪芻《香譜》”,往往是誤據《百川學海》中標目頁的“洪芻《香譜》”而著録,該書實非洪芻所編。在卷數上,洪芻《香譜》在目録中有二説,一説爲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中的“一卷”;一説爲《宋史·藝文志》著録的“五卷”,其中“五卷”之説,與《類説》中洪芻《香後譜》“拆爲五部”相合。
今傳本《香譜》,包括《百川學海》中的二卷叢書本《香譜》與《説郛》中的一卷雜抄本《香譜》,兩者來自於同源的文獻底本,當爲南宋理宗以前無名氏所編《香譜》一卷本,著録於《直齋書錄解題》。此本亦爲陳敬《新纂香譜》的文獻來源。咸淳刻本《百川學海》本《香譜》卷端不題著人,陶宗儀《説郛》舊抄本題“唐無名氏”撰,但是唐人撰不符合書中所載内容的實際情况。百川本、説郛本《香譜》不載洪芻《香譜》的序、跋;叢書本與雜抄本在處理丁謂“《天香傳》”引文時,作了不同的改易處理。説郛本最末二條“清神香”“熏衣香”,不見於百川本《香譜》,百川本《香譜》中,還至少脱漏了“蘹香”一條的内容與“馬蹄香”一條的標題。
洪芻《香譜》分五部,與今傳本《香譜》分四類不同。通過考察《類説》所收沈立《香譜》、洪芻《香後譜》與叢書本、雜抄本《香譜》的條目内容的收録情况、比較叢書本、雜抄本《香譜》香方與陳敬《新纂香譜》香方來源,並比核目録題跋記載的情况等,可以發現,叢書本、雜抄本《香譜》的内容,與作爲節本的《類説》本洪芻《香後譜》已相去甚遠。曾慥《類説》往往依次從原書摘抄,而《類説》中洪芻《香後譜》中少量見於叢書本、雜抄本《香譜》的條目,次第亦十分凌亂。陈敬《新纂香谱》中,另有四條洪芻《香譜》中香事典故和五條香方,在今傳本《香譜》及《類説·香後譜》所無;《郡齋讀書志》中提及洪芻《香譜》所收五條香方及不少傳世文獻中提及的洪芻《香譜》内容,亦不見今傳本《香譜》,故今傳本《香譜》,並非洪芻《香譜》。叢書本、雜抄本《香譜》的底本,是南宋時所編,晚於沈立《香譜》與洪芻《香譜》,其中或以《類説》中沈立《香譜》爲綱,進行了補充與增附[56]。
此外,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四著録了“《香譜》一卷。不知名氏。”另有“《萱堂香譜》一卷,稱侯氏萱堂而不著名。《香嚴三昧》一卷,不知名氏。”[57]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中,重新打亂次第編排,並有異文,《萱堂香譜》作一卷,注“一作二卷”[58]。清代四庫館中撰寫提要時,往往依據《文獻通考·經籍考》。四庫閣本《香譜》,底本實爲卷端不題撰人的華珵刻《百川學海》二卷本的遞修本[59]。館臣關注到《郡齋讀書志》中言及洪芻《香譜》之内容,不見於今傳本《香譜》,卷數亦不合,故提出“《書録解題》有《侯氏萱堂香譜》二卷,不知何代人,或即此書耶?”[60]轉從《文獻通考》中《直齋書録解題》而擇取其中書名與卷數存在異文的二卷本“《侯氏萱堂香譜》”加以附會解釋,來匹配二卷本的《香譜》今傳本。陳振孫之前,《萱堂香譜》曾見於尤袤的《遂初堂書目》的著録[61],其後見於《宋史·藝文志》,但陳敬《新纂香譜》中未見徵引,可能在南宋晚期已佚失,百川本《香譜》與陳敬《新纂香譜》關係密切,《新纂香譜》並未徵引侯氏《萱堂香譜》,故可知,四庫館臣的推測純屬臆測,實不足據。
*文中對於《類説》的各抄本的版本調查,得到了北京大學中文系關静博士的幫助;寫作過程中,得到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董婧宸老師的幫助,特此致謝。
[1]晁公武著,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卷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70頁。
[2]尤袤《遂初堂書目》“譜録”類,《説郛》商務本卷二十八,頁31b。
[3]脱脱修《宋史》卷二〇五《藝文志四》“子部·農家類”,中華書局,第5206頁。
[4]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二九《經籍考》,影印元西湖書院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頁6a。
[5]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四“雜藝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17頁。
[6]《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五十“譜録類·器物之屬”,頁27a—29a,影印殿本,收入《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三册,臺灣商務印書館,第497—498頁。
[7]劉静敏《宋洪芻及其〈香譜〉研究》(逢甲人文社會學報2006年6月第十二期)及劉静敏《宋代〈香譜〉之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2007年)。
[8]沈暢《宋洪芻〈香譜〉版本源流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8年1月第一期。
[9]劉静敏《宋代〈香譜〉研究》中,依據版本存在缺陷的天啓本《類説》,視《類説》中的《香譜》與《香後譜》爲編纂《類説》的曾慥所作,見劉静敏《宋代〈香譜〉之研究》,文史哲出版社,2007年,第199頁。對此,筆者不敢認同。
[10]關於《類説》卷數,《郡齋讀書志》有異文,衢本作“《類説》五十六卷”,袁本作“《類記》六十卷”,明卧雲山房本、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引作“《類説》五十卷”,參見孫猛《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595—596頁;《直齋書録解題》《宋史·藝文志》等早期著録,均作“五十卷”。明祁承㸁《澹生堂藏書目》中,亦著録了五十卷《類説》。
[11]上海圖書館館藏號:790389—420。
[12]關於《類説》的版本研究,參見昌彼得《舊鈔本〈類説〉題識》(《蟫菴群書題識》,臺北: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158頁)、趙庶洋《略論清抄宋本〈類説〉的文獻價值》(《文獻》,2012年7月第3期)、陳静怡《〈類説〉版本及引書研究》(臺北大學2012年碩士論文)、關静《曾慥〈類説〉編纂及版本流傳研究》(北京大學2015年碩士論文)等。
[13]存世《類説》抄本較夥,下文主要依筆者目驗的五十卷抄本系統的國家圖書館藏有嘉堂明抄本、上圖藏清抄本論,間或補充其他《類説》抄本中的版本信息。
[14]上圖藏有另一殘四十八卷抄本(館藏號:8211189—217),其中《香譜》下題“邢部侍郎沈立撰”,臺灣“國家圖書館”藏明嘉靖伯玉翁跋《類説》抄本,亦題“刑部侍郎沈立撰”,可證“丘立”爲“沈立”形訛。不過,此二本中,《香後譜》下,均不題撰人。
[15]談鑰修《嘉泰吴興志》卷十八,民國嘉業堂《吴興先哲遺書》叢書本。
[16]今宋槧《百川學海》,存世有多部殘卷,北京國家圖書館、日本宫内廳所藏卷帙最多。其中,有宋槧標目的,僅日本宫内廳本。
[17]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14頁。
[18]《百川學海》中收録了洪适弟洪邁的刊刻跋,可知該書底本原爲洪适刻本。
[19]按,此特指抄本系統《説郛》中的情况,並不闌入混淆版本源流的《説郛》宛委山堂本一卷本。
[20]張宗祥《〈説郛〉跋》,《説郛三種》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358頁。張宗祥跋語中明確交代了前五種,但未詳細介紹第六種版本。據陳福康整理《鄭振鐸等人致舊中央圖書館的秘密報告》(《出版史料》2001年1期)等可知,第六種《説郛》抄本即爲今臺圖百卷本《説郛》。
[21]按,張宗祥任京師圖書館館長時,請人以“京師圖書館鈔書紙”稿紙抄録副傅增湘舊藏本,今藏國圖。張宗祥整理爲《説郛》商務本時,又有稿本,今藏浙圖。綜合各卷校勘來看,張宗祥整理過程中,傅增湘舊藏本一直是主底本。
[22]按,弘治十八年抄本、臺圖本、商務本誤乙作“異香二”,他本不誤。
[23]按,“用合香”三字,《説郛》涵芬樓舊藏抄本、弘治十八年抄本、臺圖本及商務本無。
[24]《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五十“譜録類·器物之屬”,頁27a—29a,影印殿本,收入《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三册,臺北:商務印書館,第497—498頁。《四庫全書總目》,影印浙本,中華書局,1965年,第987頁。
[25]中科院本爲底本的點校本,見陳敬《新纂香譜》,收入沈暢點校《香譜·新纂香譜》,香港承真樓,2015年。
[26]存世者,有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文溯閣本及文瀾閣本。文瀾閣本,據錢恂言,卷一爲原抄,見錢恂編《壬子文瀾閣所存書目》卷三,《明清以來公藏書目彙刊》第一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第248頁。據浙圖所編書目,卷一至三爲原抄,卷四爲張宗祥補抄,見浙江圖書館編《浙江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937頁。文溯閣本、文瀾閣本筆者未見,文瀾閣原抄卷數尚待目驗。
[27]按,陳敬《新纂香譜》版本較複雜,“目録”和三部香譜序,四庫閣本無,據四庫提要等可知,四庫館採進四卷本原有“目録”及序,但未抄入閣本,此外,閣本還删削香方出處。
[28]在《新纂香譜》兩個傳本系統中,卷二、卷三,各存在一處錯頁現象。雍正抄本二卷本、四庫本四卷本中,卷二存在相同的錯頁現象,在“内府龍涎香(補)”的香料與香法間,錯入了從“久窨濕香”的“藿香”一味起至“清神香(武)”中香料部分的内容,而周嘉胄《香乘》卷十四、十五可見,除改定同名香方排序造成的不同外,其所依《新纂香譜》與清初抄本的排序同。卷三中,文淵閣本、文津閣本未錯頁,而清初抄本與《香乘》所依《新纂香譜》,存在相同的錯頁情况,而錯頁後,二本復又有不同面貌的脱文。陳敬《新纂香譜》中共有十三條帶“輭香”之名的香方,清初抄本與《香乘》所依《新纂香譜》的錯頁,發生在十三條“輭香”香方内部。其中,四庫本第九條“寶梵院主輭香”的香名起,至第十二條“輭香”的“檀香一兩,沉香半兩,丁香三錢,蘇合油半兩”四味香料部分,錯入四庫本之前第四條“輭香(武)”的香料、用香法之後、第五條“輭香”的香名之前。該錯頁現象在一條之内有割裂,而前後條目恰爲完整條目的換頁,錯頁後,原來的第十二條“輭香”香方,前半香名、香料存,而無用香法,排於四庫本第十一條“輭香”香方後、第五條“輭香”香方之前;而原來第十二條“輭香”香方的後半香料、製香法,排於完整的四庫本第八條“翟仲仁運使輭香”條的製香法後。清初抄本,復脱去十二條上半的“輭香”香名、香料,而僅在“翟仁仲運使輭香”條目後另出“又方”二字;周嘉胄《香乘》中,據已錯頁的陳敬《新纂香譜》重排“輭香”香方次第,四庫本十二條上半的“輭香”,以“輭香五”爲名,列於四庫本第十一條香方“輭香四”後,另有周嘉胄校補的製香法:“以三種香拌蘇合油,如不澤,再加油。”(四庫本、清初抄本均未見),而四庫本十二條後半的香料、製香法則脱去。關於《香譜》卷二的錯頁情况,參見沈暢《〈四庫全書〉本〈陳氏香譜〉考論》,第三届中國四庫學高層論壇會議論文,2018年5月,第158頁。不過,卷三的錯頁情况,沈暢未察。從類似的錯頁、相似的香方来源等來看,周嘉胄《香乘》所依《新纂香譜》,當與清初抄本出源。
[29]通過比勘《新纂香譜》清初抄本、雍正抄本卷二與《香乘》所載對應香方的香方來源,可以發現,今《新纂香譜》卷二共計145則,三本之中,計78則香方出現香方來源,其中,清初抄本68則,雍正抄本67則,《香乘》62則,三者中46則香方來源完全相同,存在異文的有32則,但異文往往是三本中各有脱漏注文的情况,僅“金粟衙香”條,清初抄本、《香乘》注“洪”而雍正抄本注“沈”,存在互歧。卷三以後部分,清初抄本、周嘉胄《香乘》、文津閣本的香方出處,亦多爲脱漏産生異文,僅卷三“香餅”則,清初抄本、《香乘》注“沈譜”而文津閣本注“洪譜”,存在互歧。整體上,依靠清初抄本、雍正抄本、保留少量香方出處的文津閣本及周嘉胄《香乘》來考察陳敬《新纂香譜》編纂的香方來源的注文是可行的。鑒於陳敬《新纂香譜》複雜的版本面貌,下文討論《新纂香譜》時,前二卷主要依清初四卷本、雍正二卷本,參校文淵閣本、文津閣本,後二卷以清初抄本和文津閣本爲主,並逐條比核周嘉胄《香乘》中轉引《新纂香譜》的面貌。
[30]按,熊朋来序,各清抄本及四庫採進本有;李琳序,清初抄本有,《香乘》卷末“附諸譜序”迻録,雍正抄本及四庫採進本脱。
[31]此按《類説》明清抄本中條目計算,天啓刻本有脱文,“熏爐銘”下脱“(劉向)《熏爐銘》”文辭及“(梁元帝)香爐銘”一條標目,明有嘉堂抄本、上圖藏清抄本《類説》及《百川學海》本《香譜》、陳敬《新纂香譜》均載劉向、梁元帝兩則。
[32]曾慥《類説》,主要依據有嘉堂抄本,參校通行的天啓刻本及上圖藏清抄本;百川本《香譜》編號,據咸淳本《百川學海》中《香譜》一書標目,每類重新記數。陳敬《新纂香譜》標目序號,參考劉静敏《宋代〈香譜〉之研究》附録一《宋代四家香譜條目一覽》。劉静敏《宋代四家香譜條目一覽》中,以《陳氏香譜》文淵閣本爲綱,標宋代香譜條目。劉静敏表格中,將曾慥《類説》本《香譜》、《香後譜》,統稱爲“曾譜”,不過往往未注意到不少條目名異而内容實同,另有名同而内容異的錯誤歸類。本文稽考時,均以譜中所記宋代香事内容爲准,比核諸書。
[33]“經”字,天啓刻本無,有嘉堂抄本有。
[34] “浴” 字,有嘉堂抄本誤作“俗”,據天啓刻本改。
[35]上圖清抄本,“意和”下有“香”字。
[36]上圖清抄本,標目即作“意和香”,不脱“意”字。
[37]按,文淵閣、文津閣本均脱“意和香”標目,他本不脱。
[38]黄庭堅《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五《跋自書所爲香詩後》,四部叢刊本。
[39]筆者推測,《類編增廣黄先生大全文集》的“香方”門,當從洪芻《香譜》南宋傳本而來。
[40]另有“熏香”一條,清初抄本、《香乘》注出“洪《譜》”。
[41]另有“黄太史四香”一條,注“沈”而當爲“洪”之形訛。
[42]天啓刻本《類説》脱“玄參三兩”四字;“三兩松”,上圖藏清抄本作“二兩松”。
[43]“密”,天啓刻本、上圖藏清抄本作“蜜”,是。
[44]“茶心”,天啓刻本、上圖藏清抄本作“花心”。
[45]清初抄本、文淵閣本、文津閣本作“麝”, 雍正抄本“麝”,書中均作俗字“射”;“分”,文淵閣本、文津閣本誤作“兩”。
[46]按,“洪駒父荔枝香”載《新纂香譜》卷三,僅《香乘》注“武”,清初抄本脱出處。另外,《新纂香譜》卷二“定州公庫印香”條下,清初抄本有注:“武岡《譜》。下不注者同。”雍正抄本、《香乘》“定州公庫印香”條下均無注,若據清初抄本注,以下“不注”者均當視爲“武岡《譜》”,但後文何以出現眾多“武”之注,似難以解釋,故不從。
[47]“惟”,有嘉堂抄本、天啓刻本同,當作“准”;明嘉靖伯玉翁跋《類説》抄本作“准”。
[48]按,百川本《香譜》“香之法”二十二條,排除“窨香法”“熏香法”二則用香法,另加入説郛本《香譜》二則,共計二十二條香方。
[49]注爲“沈”的,包括“印香法”、“梅花香”與“造香餅子法”。“印香法”,《新纂香譜》作“龍麝印香”,各本均注“沈”;“梅花香法”,清初抄本、雍正抄本注“沈”,《香乘》不注;“造香餅子法”,《新纂香譜》作“香餅”,清初抄本、《香乘》均注“沈”,共計三條。
[50]注爲“洪”的,包括“蜀主薰御衣法”“唐化度寺衙香”“雍文徹郎中牙香法”“延安郡公蕊香法”“供佛濕香法”“傅身香粉法”“衣香法”與“毬子香法”。其中,“唐化度寺衙香”“雍文徹郎中牙香法”,清初抄本脱出處,雍正抄本、《香乘》有注;“供佛濕香”,僅雍正抄本注;“衣香法”,僅《香乘》注“洪”而清初抄本脱;“毬子香法”,《新纂香谱》作“寶毬香”。
[51]按,陳敬《新纂香譜》“集會諸家香譜目録”中包括十一部書,在陳敬《新纂香譜》中,唯獨未見稱引“張子敬《續香譜》”,張子敬其人不詳,《續香譜》一書也不見於目録,陳敬《新纂香譜》中亦未見明確引用,不過,此本似當非百川本《香譜》的異名。
[52]葉德輝校證《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書目》卷二“子·小説”類,有“丁謂《天香傳》一卷”,觀古堂刊本,頁64b;尤袤《遂初堂書目》“譜録”類,有“天香傳”,《説郛》商務本卷二十八,頁31b。
[53]陸子遹《刊渭南文集跋》,影印南宋嘉定十三年刊本《渭南文集》卷首,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
[54]參見韋海英《江西詩派諸家考論·洪芻行年考》(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劉静敏 《宋洪芻及其〈香譜〉研究》(《逢甲人文社會學報》,2006年6月)、劉静敏《宋代〈香譜〉之研究》(文史哲出版社,2007年)。
[55]按,《文淵閣書目》“辰字號第二厨書目”的“畫譜(諸譜附)”中有兩部“《香譜》”,其一爲“《香譜》一部一册”,其二爲“《香譜》一部二册”,均無撰人,不詳爲何人所作,姑且存疑。
[56]洪芻撰《香譜》,但今傳本《香譜》並非洪芻所作,此前依今傳本《香譜》探討洪芻的香學,恐不盡正確,而洪芻《香譜》,亦有待重新輯佚。關於輯佚洪芻《香譜》,筆者擬另撰文。
[57]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四“雜藝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17頁。
[58]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二九《經籍考》,影印元西湖書院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頁6a。
[59]參見沈暢《宋洪芻〈香譜〉版本源流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8年第一期。
[60]《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五十“譜録類·器物之屬”,頁27a—29a,影印殿本,收入《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三册,臺灣商務印書館,第497—498頁。在《四庫簡明目録》中,這一論斷更轉肯定。
[61]尤袤《遂初堂書目》“譜録類”中有《萱堂香譜》,見《説郛》商務本卷二十八,頁31b。
【作者简介】
董岑仕丨《崇文總目輯釋》編纂考——兼論南京圖書館錢大昕舊藏本《崇文總目》非《崇文總目輯釋》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