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流放刘邦,却就此断送霸业,楚汉相争项羽失败全因地缘政治不及格?
作者|冷研作者团队-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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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秦末的楚汉相争,很多人往往有这样一个印象,就是项羽一直在战场上吊打刘邦,可一直打不死他,结果垓下一战,项羽就败亡了。这个极具反差感的印象,其实来自于刘邦人力物力资源上的优势。具体说来,就是刘邦由反秦起家,却要承袭秦制,除了稳定巴蜀、汉地方行政以外,最根本的原因是要动员和依靠秦人和项羽对抗。本文就对楚汉战争时期,巴蜀、汉中的地缘做进一步解读。
公元前206年,刘邦被项羽立为汉王,原属楚国的刘邦集团,在获得秦国所属的秦岭以南地区的统治权。“汉”为刘邦封国的国名,源于秦汉中郡,郡名起于汉水。所管辖的国土包括巴、蜀、汉中等原秦国故郡,刘邦在该年四月赶至汉中就国。不久之后,刘邦既同项羽决裂,废除早期实行的楚律,转而实施秦律。刘邦设立职官,以萧何为丞相,制定律令,整顿户籍。以韩信为大将,重申军法,整顿军队。这是后世所言刘邦“汉承秦制”大规模的开始。
当刘邦获得巴、蜀、汉中这些地区后,其关键之处在于不仅可以从政治上可以正当的使用“秦法”,也可以从军事上得到秦长期经营并取得巨大成功的战略后勤基地,从而在此后的楚汉相争中保障了人力和粮食的充足供应。同时也证明了项羽的短视和失策。但是在楚汉战争的过程中,刘、项同样作为楚人,他们在对秦地的认知中体现出怎样的地域观念?
秦灭亡后,项羽主持诸侯大分封。项羽分封的理念居然还停留在以战国时代,项羽虽然形式上恢复了分封制,但是诸侯王与项羽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存在各种利益冲突,这便构成了项羽分封制必然失败的潜在因素。在分封中,刘邦虽然先入关中并覆灭了秦王朝,但项羽背约,致使刘邦未能如约封王关中。项羽在分封刘邦时表面上说:“巴、蜀亦关中地也。”但是在他看来,巴蜀地区与外界地势阻隔,交通不便,以往是秦国流放罪犯的目的地而不是传统的政治中心区域,没有多少价值可以利用。因此他对刘邦的安置,表面上是分封,真实的目的则近乎是流放。
但实际上在秦之崛起和统一的过程中,关中平原和四川盆地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此点已如上述。项羽将刘邦封于巴、蜀、汉中,让他坐拥战略后勤之地,足见他对秦建立的历史经验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甚至关中地区,项羽也没有看到其巨大的战略价值。《史记》 卷八《高祖本纪》 载:“项羽遂西,屠烧咸阳秦宫室,所过无不残破。”曾有人劝项羽称霸关中:“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羽见秦宫室残破,又考虑楚军思归的情绪,竟然未能接受。
而刘邦则以一名楚人的身份,成为了巴蜀地区的合法统治者,在战国以来秦、楚为世仇的传统心理背景下,巴蜀当地民众在楚汉之争中,耗费大量本地之兵源物资参与其中,并没有引发巴蜀地区民众的强烈抵制,大体看出巴蜀地区对刘邦是持以支持态度的。而之所说支持则因为刘邦把自己的利益和秦地的利益结合在一起,由一个外来的统治者,成为故秦地利益的保护者和代言人。刘邦这一角色的转化是有一过程的,秦末刘邦以“群盗”身份在江淮起兵伐秦行事亦残暴,多有屠城之举。但自从西入咸阳后,开始善待秦人,并约法三章,由此得到秦人的理解和支持。刘邦制定的“约法三章”,同时也稳定了秦地方行政,以至于“秦人皆喜,唯恐沛公不为关中王”。更需要注意的是,刘邦不仅因袭秦国行之有效的军事、律令、职官等制度,而且继承秦的宗教信仰文化。据《汉书・郊祀志》载,刘邦据有关中、蜀、汉后除了增立北峙以祀黑帝外,更召回故秦祀官,然后复置太祝、太宰。①当然刘邦这种对秦文化基本吸收的态度,主要的原因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上可以与项羽相抗衡,因为此时的项羽得到了鲁地儒生的全力拥戴。刘邦要与项羽进行文化抗衡,只有依凭故秦之文化。
所以刘邦在与项羽的战争中,虽然动用了巴蜀地区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但由于蜀、汉地区经济的长期富足,对此负担尚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更重要的是,刘邦及时给予了蜀、汉优惠政策以安抚民心。《汉书》卷一上《高帝纪》载汉二年二月(前205年),刘邦“令民除秦社稷,立汉社稷。施恩德,赐民爵。蜀汉民给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而“关中卒从军者”,仅“复家一岁”。这种“取予兼用、恩威并施”的政策,使巴蜀民众不仅得到及时的休养生息,也使巴蜀民众看到以往秦人统治巴蜀过程中某些宽和政策的延续,在政治上并不仇恨楚人刘邦,相反还产生拥护的心理。除了善待蜀、汉民众以外,巴地的板楣蛮夷等少数族, 由于参加了刘邦北伐关中的战役,刘邦也待之以体恤的态度。当他们有思乡情绪时,刘邦不仅允许他们归家,而且采取封侯、减免租赋等措施以优抚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他们的政治认同,《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 载:蛮“遂世世服从”。
到了楚汉战争结束之后,由于汉初军功集团的强大,刘邦被迫分封异性诸侯,后来为了拱卫中央朝廷,又建立同姓诸侯,但刘邦始终没有放弃郡县体系而回归封建。当时巴蜀地区内虽有什邡侯、平州侯的小封国,不过巴蜀地区从西汉开始就是君主直辖之地,足见其“龙兴之地” 战略地位的重要。同时为了表彰巴蜀地区对西汉建国的贡献,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初,分巴蜀二郡又新置一郡,命名为广汉郡。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下诏令士卒从入蜀、汉、关中者皆免终身租赋徭役。十二年(前195年),再次下诏:“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并且,西汉初年还对巴蜀边区有一定程度的开发。这些措施反映出汉初中央朝廷对巴蜀这一战略根据地非常重视的态度。
而以大历史的眼光来看,因为由于地形的差别,容易形成不同的经济生活和不同的政治组织,古代中国之有东、西二元,是很自然的现象。“东、西对峙”的局面大体说来,东方经济好,所以文化优,西方地利好,所以武力优。”秦末汉初的历史发展,依然体现出这种特点,表现出一定的历史延续性。秦故地地势险要,土地肥沃,在武力争霸、“天下”未稳的混战时期,其易守难攻的地理区域条件,对争夺和控制“天下”者非常有吸引力。作为关东楚人的刘邦在“入秦建汉”过程迅速兴起,实际上得利于秦王朝数百年在关中、上百年在巴蜀的艰苦经营。秦政短祚,汉承秦利,凭借故秦国军事和制度优势,得以收其功实为己所用。项羽对于包括巴蜀在内的秦故地的政治和文化排斥,是其失利的重要原因。
中国东西对峙的格局,透露出中国东西两大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由此隐含着难合易分的危险。项羽以战国格局为政治常态进行分封,放弃对秦故地的控制,这说明他对这种危险是有一定认识的。项羽的这种看法,也是当时关东人士的普遍认知。刘邦平定“天下”后,在关东籍臣僚的鼓动下,曾一度考虑定都在传统的“天下之中”一洛阳,后来在娄敬(刘敬)的劝说下才转而西进关中,定都长安。据《汉书・高祖纪》记载,汉初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正月,刘邦即皇帝位,随即“西都洛阳”。五月,娄敬求见,劝说刘邦西都长安。②刘邦能接受娄敬的建议定都关中,这一方面恐怕与他在蜀、汉、关中的经历有关,使他能从战国以来秦国强大的历史经验中取得经验;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刘邦与谋求建立楚国霸业的陈胜、项羽不同,他致力于恢复和重建一个统一的大帝国,放弃了狭隘的地方观念。这可能就是刘邦最后获胜的关键吧。
①《汉书·郊祀志》:“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
②《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且夫秦地被山带河,四塞以为固,卒然有急,百万之众可具也。因秦之故,资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谓天府者也。陛下入关而都之,山东虽乱,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夫与人斗,不槛其亢,拊其背,未能全其胜也。今陛下入关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槛天下之亢而拊其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