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如何写好一份民事起诉状?
很多实习律师、甚至执业律师对起诉状的写作都非常头疼,下笔没有头绪。本文总结了起诉状书写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教你如何写好一份合格的民事起诉状。
律师切忌在基本分析了案件事实之后就提笔写起诉状。实践中很多律师听了当事人陈述事实,大致翻看资料的情况下就下笔写起诉状,下手太过心急可能会抓不住案件重点,偏离案件主题。律师在撰写起诉状之前,一定要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律师在起草起诉状时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是有证据可以支持的事实,而不是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律师只需查看对方相应身份证件即可,将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两份,一份立案时提交给法院,一份留存于案卷;如果委托人是单位,则需对其单位属性进行认定。
如果委托人是企业,则律师需要对企业的进行审查。律师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同时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值得注意的是,《营业执照》没有经过工商局年检的企业并非没有诉讼资格,而是没有经营资格。
如果委托人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群众团体,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此来确定委托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要对公章产生过分的信任,防止在诉讼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委托方为原告,律师不仅要审查委托人的主体资格,也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提起诉讼要有明确适格的被告,因此对于被告资格审查也不可马虎。
确定法律关系是律师的基本功,很多律师容易掉入通过当事人陈述就确定法律关系的“陷阱”,这是非常不专业的。当事人不是法律人,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律师要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来确定法律关系。
首先要明确案件实体性法律关系,即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其次要根据民法理论来确定民事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可以说是律师必备资料,将案由分为四级,律师应当对此书进行系统学习,方能在未来快速、准确确定案件的民事法律关系。
确定诉讼请求要明确提出的是确认之诉、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
在明确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外,还应当考虑赔偿损失的数额大小,这也是与诉讼费和律师费的多寡直接挂钩的。律师在确定损失赔偿数额时,应根据实践中合理估价以及对方的履行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数额可以比实际损失略高一些,但是不能畸高,也不要炒作性的只要一元。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律师应当在接案时就对其进行明确。如果案件在诉讼时效之外,律师应协助当事人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并续上诉讼时效。延续诉讼时效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找出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的书证。
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但是很多案件管辖并不一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律师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案件由外地法院管辖,律师应当对于当地的级别管辖规定进行深入研究。
律师撰写诉讼请求应当简洁明了,不要把不同的诉讼请求列在一起;诉讼请求应当具体,如写明赔偿损失的数额、赔礼道歉的方式和范围等。
事实和理由部分由两部分组成,律师书写时应将其分开。事实部分可以理解为简短的叙事文,民事、行政案件要写明六要素: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内容;产生纠纷的原因;纠纷的过程;纠纷的情节;纠纷造成的后果。叙事的方法可以采用顺叙、倒叙、插叙、分叙、补叙等方法,其中最常用的是顺叙。值得注意的是,叙事简洁明了即可,切勿动用大量修辞写出一篇小说来。
理由部分的论证应当做到逻辑清晰,语言简练,多余的话多余的字都应当在文书中剔除。律师只需要提出完整的诉讼请求,并论证所依据的法律即可。
在法院印制的规范文本中,起诉状有证据一栏,要求罗列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比较少的情况下可以附在后面,如果证据比较多,律师可以另外起草一份证据目录。
起诉状拟好之后应当由当事人确认,没有异议之后再向法院递交,自然人的起诉状应由本人在起诉状签名或盖章。立案时提交的案件证据材料无需全面,足够立案即可,其他证据可以等交换证据时再提交。
法院在决定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原告交纳诉讼费。律师应该帮助当事人依据收费标准核实法院要求交纳的诉讼费的数额,无误后督促当事人按期交纳,不要耽误期限;有误,则和法官说明,要求予以更正。
财产保全的概念要始终环绕在律师的思想中。司法实践中,执行难已经成为了全国性问题,很多当事人官司是顺利打赢了,可是钱还是拿不到手,导致判决成了一纸空文,无法有效进行执行。因此,合格的律师要帮助当事人能够确保打赢官司之后可以执行,那么财产保全就是有效执行的关键步骤。这就又回到前面主体审查的问题,律师在审查被告人主体资格的时候,要查清其履行能力。对于被告的动产律师一定要了解清楚,特别是到期应得的收益、知识产权和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律师需要起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在申请的理由里简要陈述双方产生纠纷的过程,并表达自己的理由;其次要阐明财产保全的紧急性。诉前保全需向法院提供担保,并承担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带来损失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如果不是非常紧急的情况,建议不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诉中保全措施由于阶段性特点,证据相对充分,申请错误的概率相对较小,立案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也不会很晚。
不少资深律师可以出口成章,校对后即可发文,是因为前几年蹲足了马步、下足了苦功。
很多律师虽然已经非常资深,但为了维持手感,还是常常亲自写起诉状,也是基于对自我的要求。
来源:厚大律学 ID: houdafx 作者: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