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服务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助餐主要分为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及上门做餐。
(2)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行业标准。
(3)提供膳食服务应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制定菜谱,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饮食。
(4)送餐应及时,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饮送达。
(5)提供膳食服务应获得卫生许可证,膳食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膳食服务可转介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提供。
2.助浴
服务内容:
(1)助浴主要分为上门助浴和外出助浴。
(2)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安全措施到位后,助浴协助到位。
(3)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
(5)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公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内容:
(1)助洁主要包括整洁居室(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和清洁灶具。
(2)墙壁:无尘土、开关盒等表面洁净。
(3)门及框:触摸光滑、有光泽,门沿上无尘土。
(4)地面:木地板洁净,瓷砖无尘土有光泽。
(5)玻璃:目视无水痕、无手印、无污渍、光亮洁净。
(6)厨房:无明显污渍、不锈钢灶具光亮洁净、地面无死角、无遗漏。
(7)卫生间:洁具洁净光亮、地面无死角、无遗漏、无异味。
(8)清洁灶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洁净,必要的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4.助医
服务内容:
(1)协助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或代为取药。
(2)遵照医嘱,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用药品。
(3)按照监护人要求提供约定内服务,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或转介服务。
(4)协助老年人采取适当舒适的体位,协助进行肢体被动运动。
(5)协助老年人转移至床头、床边,协助下床,协助坐轮椅,利用移位板,徒手搬运、器具搬运,协助老年人使用拐杖、步行器、支架、轮椅。
5.助急
服务内容:
(1)危及老年人生命的紧急救助服务,必须立即转介至市公共救助服务热线(110、120、119等),转介服务者应全程与救助中心和受助对象保持实时联系,为救助中心提供相关信息。
(2)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3)其他不含涉及老年人生命的日常生活中的救急服务,由养老服务机构直接提供或转介服务,按老年人要求排忧解难。
服务内容:
(1)根据老年人需求与其交谈,及时掌握老年人心理的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应给与适度干预,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2)应制定精神慰藉服务危机处理程序,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心理问题,按程序处理问题。
(3)精神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老年人的隐私权。
(4)精神慰藉服务的人员应由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或高级养老护理员担任。
(5)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或转介由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提供。
(6)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7.家政预约
服务内容:
转介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必须负责该服务的跟踪督导。承接服务的家政服务组织须是经民非或工商注册、管理规范、服务记录良好服务机构。
8.健康咨询(生理,心理和营养)
服务内容:
(1)生理健康咨询应由专业资质和临床经验的医生提供。
(2)心理健康咨询应由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提供。
(3)营养健康咨询应由专业资质的营养师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转介由法律从业资质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服务。
10.文化娱乐
服务内容:
(1)协助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以及健身运动等。
(2)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11.代办服务
服务内容:
(1)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代购、代领物品,代缴费用等服务。
(2)服务范围包括为老年人代购生活必需品或陪同购物,代领各种物品,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日常费用,服务人员应准确记录购买的品种,清点钱物,按照约定购物,做到当面清点并签字。
(3)提供代办服务时应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向他人谈论老年人的家庭情况或钱物情况。
ID : NJ-APLID【整理编辑:时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