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否承担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连带责任? 2024-06-15 02:27:14 2014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合同》,约定乙公司将某工程包含的钢结构、幕墙玻璃顶棚、钢结构基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甲公司。王晓(化名)在甲公司承包的上述工程安装玻璃时,不慎从高空坠落,住院治疗23天。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王晓受到的伤害认定为工伤。经鉴定,王晓为工伤二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后王晓起诉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审理后,判决甲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乙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及王晓均不服,提起上诉。因甲公司未给王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其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对此各方均无争议。那么,在本案中,乙公司是否应当对王晓的工伤承担连带责任呢?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人社部发(2017)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方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第八条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根据上述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王晓属于应当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乙公司作为涉案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中劳务分包单位即甲公司使用的职工,但乙公司未履行代缴工伤保险的义务,因此导致涉案工程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据此,依照上述《意见》第八条规定,王晓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甲公司向王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乙公司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二审遂判决甲公司向王晓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乙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法官说法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针对此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出台了人社部发(2017)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施工总承包方单位应当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此为施工总承包方在开工前的法律义务,若不依法按照项目缴纳工伤保险,则会产生对该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而且在建筑领域内违法转包、分包问题,导致工伤职工的待遇支付无法得到保障,《意见》的出台更好地从源头上解决了此问题。广大农民工在建筑业领域内挥洒汗水,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了不可磨灭的力量,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全社会也应当更加重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更好地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的裁判理念。作者:李霞总编:冯金柱原标题:《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否承担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连带责任》 赞 (0)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所工作总结 工伤保险所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减少用工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是从事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生产活动的经济组织.由于工程项目特征.工作区域的不同,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性,从而在劳动用工方面表现出流动.分散.短期.阶段.交叉流水作业 ... 农民工工作中受伤,应该找谁索要赔偿? 案情回顾 近年来关于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纠纷越来越多.农民工经由包工头招聘,为建筑公司施工.然而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如果农民工产生了工伤,应该由包工头赔偿还是建筑公司赔偿呢? 律师解答 ... 陕西规定不为农民工办工伤险 将不发施工许可证 陕西省人社厅.住建.安监.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视频会议. 依法为农民工投保工伤险 重申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农民工参 ... 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超出诉讼时效,能讨回公道吗? 社保问题有3种时效,超过时效有些麻烦,你只有分清这三种时效,才能确定你的权利,如何去救济. 第一种时效,是劳动监察的时效.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那么劳动行政 ... 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超过2年时效后,还能追诉吗? 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超过2年时效后,还能追诉吗?有哪些政策依据,到底能不能补缴呢?今天就这个问题跟大家交流一下,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哪个文件规定补缴社保追诉期为2年? & ... 企业保险沙龙03|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仅面临法律诉讼风险,同时承负着员工受到伤害后的高额赔付风险 我们从一个案例说起: 小王2015年3月进入一家机电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为小王缴纳社会保险.4月底,小王在工作时受伤骨折,并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小王的受伤为工伤,经 ... 劳动争议裁判规则—未依法缴纳社保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2019年6月10日,山东省高院和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 ... 详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导读:<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但是,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双方规避缴纳社保义务的情况.如,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减少人员成本,声明不给劳动者依法缴 ...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冯湃律师的普法视频 【案例】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医保,医疗损失谁来担? ┃来源:工人日报 读者来信: 我丈夫和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未给我丈夫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我丈夫于2019年5月27日摔伤,因医治无效于同年9月4日去世.治疗期间,共产生医疗费用420834元,其中 ... 人在职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应承担哪些责任? 常律师: 您好! 我入职公司已经1年零6个月,双方签订的是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保. 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缴社保吗?如果我以此为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 ... 案例探析:用人单位未足额发工资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合同责任探析 #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一般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印象中大学的时候,也大概十多年前了,大部分的企业,不仅仅是中小企业,一些合资工厂都会采取留置劳动者身份证.春节放假前扣发一月工资.缴纳用工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