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操作规程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校验安全阀始启压力、回座压力。必要时,在使用前也可将安全阀拆下送校验单位试验或调试,并加铅封。
2、检查水位表指示是否清晰,两侧水位表是否一致;汽水旋塞处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确。
4、检查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超压报警和超压连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
6、检查排污阀是否渗漏。
二、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
为了防止锅炉在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应在送汽前进行暖管工作,暖管操作程序如下。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管道内的冷凝水。
2、缓慢将主汽阀开启一小缝进行暖管,暖管时间一般为10―30分钟,环境气温低时,要适当延长。暖管时,如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振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
3、缓慢开启分汽包进汽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包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冷凝水。
4、当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进行供汽。各蒸汽阀全开后均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被卡住。
5、对有省煤器、过热器、热力除氧器等的锅炉,还应注意开启有关阀门,保证锅炉正常运转。
三、锅炉正常运行管理
1、锅炉的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安全阀每月至少排汽试验一次;备用给水泵每周试启动一次。
2、根据锅炉水质化验情况,做好锅炉的定期排污工作,
一般每班定时排污一次。排污时,炉膛燃烧工况应减弱,并由二人进行操作,一人监视水位计,另一人操作排污阀。
3、做好每班、每日、每周、每月以至每季的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记录。记录包括:锅炉和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保养检修记录;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负责人检查记录;锅炉事故记录等。
四、事故停炉和正常停炉的操作
事故停炉。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事故,必须紧急停炉。应立即停止向炉内供应燃料,停止送风,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如果事故属超压性质,应开启放空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如果遇到严重缺水事故,停炉后应让锅炉自然冷却,严禁向锅炉给水。紧急停炉后,应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时,锅炉水位仍然下降。
3、锅炉汽压迅速上升,压力表指针起过规定值,虽然安全阀已自动排汽,通风已减弱,但压力表指针仍然上升。
4、锅炉缺水,虽经“叫水”仍看不到水位。
5、锅炉满水,虽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6、锅炉给水系统失效,不能给锅炉上水。
7、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8、设置在汽室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9、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10、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11、其他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等。
正常停炉。即有计划停炉,如经常遇到的系统故障、停产以及锅炉检修等。
1、先停止向炉膛供给燃料,停止送风,减低引风,同时随负荷的逐渐降低减少上水。但应维持锅筒内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停止供汽后,关闭主汽阀门,打开分汽包疏水阀和手动排汽阀,避免锅炉内压力继续上升。
3、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关闭主烟道,冷却省煤器。
4、锅筒内无汽压时,开启空气门;锅筒内水温降到70℃以下时,方可放水;当炉温降低时必须及时除灰和清理受热面上的积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