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柱论命法断婚姻(摘记)
在八字中有一种叫作“一柱论命法”的江湖诀窍, 用来断婚姻非常准确, 几乎百发百中, 其实它不是只能用来断婚姻而已, 我现在先以断婚姻为例作个说明, 等了解这个方式的精髓之后, 你会发现它也可以用来断其它六亲.这种一字论命法的最大特色, 就是它非常依赖十二长生的要诀,以下我把十二长生列出提供参考.
癸 壬 辛 庚 己 戊 丁 丙 乙 甲
卯 申 子 巳 酉 寅 酉 寅 午亥 长生
寅 酉 亥 午 申 卯 申 卯 巳 子 沐浴
丑戌 戌 未 未 辰 未 辰 辰丑 冠带
子 亥 酉 申 午 巳 午 巳 卯 寅 建禄
亥 子 申 酉 巳 午 巳 午 寅卯 帝旺
以下的衰病死墓绝胎养就不再赘述.
六组干支叫作“日刃”,分别是戊午,丙午,壬子,丁巳,己巳以及癸亥,这六组干支绝对不可以出现在日柱, 出现在日柱的就叫作“日刃”,那么出现在月柱的,应该就叫”月刃”了.在看八字时, 只要日柱出现日刃干支, 那么你都几乎可以一口咬定“婚姻不美,早婚易离”,所以日刃格的人最好要晚婚,所谓的晚婚应该是不早于三十岁才叫晚婚.
何以日刃格的八字就一定易离婚?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只是因为日刃干支,全都是日主坐下为劫财帝旺, 这样就会离婚吗? 夫妻宫坐劫财,那表示另外一半个性强悍,可能会花掉我的钱而已, 这样就会离婚, 那也未免理由太牵强了.
其实真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暗克”,也就是在八字中看不到的现象,但它确实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也就是你光从八字的表面上去看的话,你看不出夫妻宫有什么冲克,结果却会离婚,这背后的原因就是在于“暗克”
何为“暗克”? 以戊午日为例,戊坐午为帝旺, 戊之妻为壬水或癸水, 壬坐子为帝旺, 也是极为强而有力, 所以戊午与壬子为夫妻,戊为夫壬为妻, 而地支子午相冲,代表妻之禄旺去冲夫妻宫, 这叫“妻禄冲(夫)妻宫”,暗示着可能生离或死别. 所以戊午日主的男命克妻, 但戊午日主的女命则不克,因为戊土的丈夫是甲木,甲之禄在寅, 寅与午没有相冲, 所以不克夫.
壬子日的人, 就不论男女都会克另一半, 因为壬之妻为丙火, 而壬之夫为戊土, 不论是丙或戊都是帝旺在午, 所以子午冲, 也都是“夫(妻)禄冲夫(妻)宫”,所以都是暗克, 故而壬子日生的人,不论男女都极易离婚.
以上所说的日刃格, 只要其它三柱再有任何一个不利婚姻的垂象, 则离婚就几乎是必然的事了.最后顺便提到, 戊申日主的女命极克夫,这是邵伟华先生在他的八字书中提到的, 你能从本文的说明当中,领略到何以戊申日主的女命克夫了吗? 戊申日并非日主坐刃的日刃格,何以仍然克夫, 各位不妨动动脑来练习一下吧.
看婚姻一定要结合他们生活地域和风俗,另外要参考的就是配偶星在八字中的位置。
一般而言,年月出现配偶星者,相对要早婚,日时出现配偶星者,相对要晚婚;女命年月伤官食神旺者,可以断为晚婚;男命年月比劫旺者,也是晚婚的标志。
看结婚时间要结合两个方面:
(一)看配偶星,男命看财星,女命看官星或杀星;
(二)看配偶宫,配偶宫在日支,两者要参合起来看。多数是以三合、六合、五合看婚期,还有以冲刑看婚期。三合者:亥卯未,申子辰之类,六合者:子丑合,寅亥合之类,五合者:甲己合,乙庚合之类。结婚为男女生情,交合结亲,故多应合。
1.配偶星地支合入配偶宫中为婚期,此分为两种情况: ①配偶星逢太岁地支合入配偶宫中; ②八字或大运原有配偶星地支本与配偶宫半合局,再逢流年太岁与之构成三合局,则亦成。
坤造:乙壬壬戊
巳午子申
年上伤官,应晚婚,伤官衰弱,生财星巳午,巳午中俱含官杀,故婚不会晚,戊辰年她24岁(文中所用岁数俱为虚岁),辰为七杀为夫星,与八字构成申子辰三合局,合入夫宫,故该年结婚。她找了个外地的并远嫁,这一点也可从八字中看出。
乾造:乙己乙丙
巳卯酉子
此造月令比肩,年干透出,应该晚婚,然财星出现在月干,且年支巳中含正财,故婚姻也不会太晚。戊辰年24岁,正财辰土合入妻宫,该年结婚。当然月令冲妻宫,也应在妻宫逢合流年结婚。至于此命为何后来又离异?在此不论述。按理,此造还可判断成乙丑年21岁结婚,因巳酉丑三合局将妻星合入妻宫。有三个因素可以否定这种看法:首先此人生活在一城市,一般不会过早结婚;其二,他月令比肩,月干财星受克,不应早婚;其三就是戊辰年结婚的信息最强烈,就排除了前边结婚的可能。
2.配偶星逢天干五合为婚期, 此又分为两种情况:
①配偶星逢太岁天干合入日主或他干;
②八字或大运原有配偶星天干,逢太岁天干与其配偶星相合。
注意:配偶星逢天干五合,一定上要观察配偶星是否有根得旺,若无根虚浮,逢合必化为他物,不能定为结婚的应期。天干五合分几种情形,有合留、合绊、合动、合化、合去之分别,结婚取合留、合动之意。几种合的区别,在此不细述。
乾造:甲甲壬庚
辰戌寅戌
此造丁卯年24岁结婚,财星丁火合入日主之故,丁壬天干合。
坤造:丁癸甲丙
酉丑辰戌
此造年支正官,盖头伤官无力,应早婚。再看大运流年,18岁行卯运,羊刃冲官且穿害夫位,该运成婚的可能性小,看流年逢: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木火太旺,生助时上食神之用神,为求学阶段,也不会结婚,结婚当推23岁后丙辰运中,流年见己未、庚申、辛酉,可能结婚的流年定在庚申、辛酉两年,本来庚申年申子辰合局,夫星合入夫位,为结婚应期,但八字有丙火,大运又见丙,直克庚金,说明庚申年结婚会有阻力,到辛酉年,丙辛合,辰酉合,夫星临太岁合入命中,且地支夫星合入夫位,没有了任何阻力,应在此年结婚。实际庚申年订婚,辛酉年结婚,此命后来因婚姻不好离异,信息有显示。
凡事均有其规律可循,结婚之期也不例外,只要掌握了它的内在规律和基本法责,以四柱命理来预测婚期,则可达到得心应手,快捷准确的效果。
应从哪些方面去认识和把握这些规律呢?
首先要认真分析命局有关婚姻之信息,确定其婚期是迟是早;
其次是找出与婚嫁有感应的大运流年,定出结婚之期。
这两个方面必须有机的联系。因为命局是根,岁运是苗,苗从根发,不能主观地分割,片面地察看,只有统筹考虑,灵活运用,才能预测准确,应验不爽。
首先,离不开命局的配偶宫及配偶星。因为这二个因素已决定了一个人的婚姻是否顺利或是早是迟。只要紧紧抓住这两个方面的有关信息,再配合有关神煞,并加以灵活的运用,则结婚时间的迟早就易于定夺了。
(一)配偶宫:配偶宫即日支,它是一个配偶所处的位置。此宫位代表配偶的环境条件,或品质的好坏。此宫的强弱、旺衰、喜忌,以及命局其它宫位对此宫的作用或反作用场对婚姻起着较大影响。
1、配偶宫被合成配偶星(财、官)直接合人配偶宫时,易早婚或适婚。
2、命局中桃花、红鸾、天喜合入配偶宫时易早婚;
3、配偶宫与地支合化成配偶星或财官局时,易早婚或适婚;
4、配偶宫坐临配偶星(男命正财,女命正官)时易早婚或适婚;
5、配偶宫临喜用之物,不被刑冲者易早婚适婚;
6、配偶宫受它支刑冲又无合来解救者,晚婚;
7、配偶宫逢空亡,无救应者,迟婚;
8、配偶宫坐临比劫或女命又坐临伤官者,迟婚;
9、配偶宫与地支合化成比劫局(男命)或伤宫局(女命)晚婚。
(二)配偶星:配偶星即男命指财星(正才为妻),女命指官星(官星为夫)。配偶星是直接代表夫妻的标志,故其在命局的组合对婚姻而言极其重要。在推断婚姻的迟早时,应将配偶富与配偶星结合起来,互相参看而定。
1、配偶星出现在年月柱,不被刑冲克合化者,早婚或适婚,出现在时柱上晚婚。
2、配偶星为喜用之神又在命局中出现时早婚或适婚。
3、配偶星合入日干或合入日支者早婚。
4、年、月、日柱有合或化成配偶星者,早婚。
5、男命身旺命局财亦旺或财弱但有食伤生财者,早婚或适婚,女命身旺,配偶星官杀亦旺者,早婚或适婚。
6、男命财多身弱不胜财者,晚婚。女命官杀强旺身弱者,破身早,易早婚。
7、女命比劫一片或伤食强旺而配偶星官杀极弱者迟婚,男命比劫强旺而配偶星财弱,又乏食伤通关时,迟婚。
8、配偶星在原命局不现时,多晚婚之命。
9、配偶星在配偶宫或月令处休囚死墓绝地时晚婚,处生旺之地时,早婚或适婚。
10、配偶星虽出现在年月,但被刑冲克破或合化成他星及忌神时,晚婚。
ll、配偶星临空亡或坐空亡又无解救者,晚婚。
(三)有关神煞标志,经实践证明实用价值确实较大,用有关神煞来推测婚姻信息直观明显准确度高,这一点恐怕已为大多数易学同行所证实和接受。现将有关日常预测中应用较普遍,且应验较淮的一些神煞信息归纳出来,供大家研究参考。
1、命中阴阳差错日或年、月、日、时中阴阳差错较多时,晚婚。
2、日支羊刃或日支空亡,配偶星空亡易晚婚。
3、魁罡临日或魁罡重重者晚婚。
4、日、时带孤辰寡宿或为命局之忌神者,晚婚。
5、四柱中华盖重重或日支临华盖星者晚婚。
6、红鸾星入命者主早婚,天喜星入命主早订婚,早恋,但未必早婚(红鸾星的查法是:以年支查,从卯开始逆行,即子年起卯,丑年起寅,寅年起丑……如此例推;天喜星的查法是:与红鸾星对冲者,如子年生人,红弯在卯,那卯酉相冲,酉即天喜星)
7、桃花多而旺,或带合者主早婚,水、木为桃花者尤验。
其次、结合岁运具体断洞房花烛之期,当熟悉掌握了命局内在的婚姻信息后,即可明了命主是早婚或迟婚,然后再结合岁运的有关信息及其规律,在相适应的大运流年中,找出具体的结婚时间。
岁运引发结婚的主要信息是:
1、配偶星出现的岁运。即男命行财运,或遇财年,女命行官杀运或遇官杀年,应是洞房花烛之时。
2、男命财多身弱,行比劫岁运;女命伤官太重,身旺行财运或财年,身弱行印运或印年是结婚之时。
3、大运、流年与原命局三合、三会成财官局或桃花局,喜神局时,良缘缔结。
4、岁运与原局干、支合多时,或合化成喜用神,异性星时,理应有秦晋之好。
5、流年与大运、日柱或他柱天地鸳鸯合时,成婚之期。
6、岁运与日支组成三合,六合或三会局时,有连理之机。
7、日主或配偶星遇沐浴、桃花、红鸾、天喜之岁运或桃花逢冲、逢合之时,主红鸾喜庆之事。
8、原局配偶宫或配偶星逢冲,遇合之岁运;原局配偶宫或配偶星遇合,逢冲之岁运,应是完婚之时。
9、原局配偶星入墓或运支为财官之墓库,逢开墓之大运或流年,财官出现,鸾凤和鸣。
10、岁运为命局的喜用神,或为通关调候之物时,结婚有望。
婚例分析
以上所述主要是从命局和岁运中归纳出一些与结婚有关的常用信息。但命局错综复杂,千变万化,故在使用以上信息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针对各种命局不同的情况,综合分析,抓住重点,灵活运用,绝不能死搬硬套,否则就犯了学易的大忌。为了使大家融会贯通地掌握以上规则,娴熟巧妙地运用这些方法,兹将笔者平时预测的一些命理实例附上,以资评析参考:
例一、命中无财运见财,财年娇妻娶进来
乾造: 丁酉 戊申 庚午 辛巳
大运: 丁未 丙午 乙巳
6 16 26
(1)先观婚姻迟早:庚金生于孟秋,禄刃双全,身旺太过,不利婚姻。纵观命局,柱中无财,这是命局的重点所在,由此可见,晚婚势在必然。
(2)再断具体婚期:既然命中无财,必待岁运见财才能结婚。26岁起运行正财,配偶星出现,与日支相合有情,此运有结婚信号。1984年甲子,27岁,流年财星,子为天喜星,岁支冲动日支午火桃花,配偶宫桃花发动,鞭炮齐鸣(午火亦可理解为鞭炮)一片热闹喜庆之气氛,故断此年为洞房花烛之期。
例二、杀重身轻,印运早婚
坤造: 癸卯 乙卯 己未 戊辰
大运:丙辰 丁巳
6 16
原局分析:己土生在卯月,处病地,七杀当令,重重而旺,木土交战,最喜印星之火化杀通关。配偶星:七杀太旺,攻身太过,可怜身弱难以抗御强敌,****早作“压寨夫人”之象已明。配偶宫:卯未半合,配偶星直接合人配偶宫,好似丈夫过早强行进房入室。无论配偶星或配偶宫均主早婚之信息。
既定早婚,婚期何在?此命之关键问题是七杀太旺,克身太过,如果不以怜香借玉,仁慈之心来抚爱日主,恐其难以心悦诚服,出嫁他人。且看16?5岁行丁巳印运,和平使者出现,通关之物得力。正是“关内有织女,关外有牛郎,此关若通也,相邀人洞房”。此运结婚,理所当然。
1984年流年甲子时值21岁正官出现,合入日干,子为桃花又为红鸾,均主喜庆,鸾凤和鸣。
例三:配偶宫遇合,冲开时完婚
乾造: 戊戌 乙卯 庚戌 壬午
大运: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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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析命局信息:此命正财当令,明现月上,月干配偶星乙木又与日干组成乙庚相合,早婚之象。月支妻星临桃花既合人配偶宫,又与年支父母宫媾合,好似女友面带桃花春色欲到男家,却又被父母管束阻拦,难以如愿。
再论岁运婚期:此命的主要矛盾是月柱与日柱,配偶星,配偶宫双双被合,原局配偶宫遇合,又好像房门紧闭一样,虽有意中之人,但命中难以进屋。只有在冲开之流年才能成就百年之好。21岁始行戊午大运,日主沐浴之地有结婚信息。1981年辛酉与月柱天克地冲,
冲开合局冲动桃花,也冲动妻星而结婚。这个断婚期的规则与八卦预测中合而逢冲断应期,颇为相似,理亦相同。其实何止这个,八卦断应期的许多方法均可应用于四柱预测之中,这一点请大家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
例四:配偶宫逢冲,逢合之运有喜,财多身弱,帮身之年结婚
乾造: 癸巳 癸亥 己巳 甲戌
大运: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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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日主己土生于亥月,天寒地冻,水多土湿,虽有日支巳中丙火生身,但冬季水旺火绝兼上亥巳相冲,火势微弱,自顾不暇,生身之力几无。幸时上戌土为根,燥土帮身胜财,方不致于有水多土流之患。故命局应以印比为喜用,喜爱火土。
再看柱中年月透财,命局有早婚之信息,但不宜财多身弱,月柱与日柱又天克地冲,尤为严重的是配偶宫被冲破,妻子无处安身。故命局出现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财多身弱,比劫岁运帮身胜财,才能结婚;二是配偶宫冲破应逢补合之岁运,才能娶妻人室,否则纵然财在年月,也难早婚。
现在我们来分析岁运:22岁起行庚申大运,申亥相合,合而补破,合而解冲,此运有利婚之信息,如再逢帮身之年,婚期有准。1978年戊午,流年帮身,戊癸相合,午火禄带桃花,此年用神,喜庆之神到位,缔结良缘。
合婚的方法(以下五种方法应全面综合考虑分析)
1、生肖相配关系:凡男女生肖之间不能形成刑、冲、克、害(男生肖五行克女生肖除外),如生肖为酉(鸡)的人不能与生肖为卯(兔)的人结婚,因为卯酉相冲。也不能与属狗人相配,因为酉戌相害。
2、以四柱中的神煞来衡量:四柱中不宜“桃花”过多;女性不宜出现“红艳”、“流霞”,原则上视为不吉利。阴阳差错日生亦不利婚。
3、以六亲衡量:男命不宜比肩、劫财重重而旺,否则有克妻之嫌,女命不宜伤官、重重而旺,否则克夫,男命偏财不宜透出,否则用情不专,女命不宜官杀混杂而无食伤制。
4、以男女各自命局的用神来衡量:
1)男女命局用神互为相生;
2)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为对方的用神(只对一方有利);
3)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是对方命局所克制的(只对一方有利);
4)男女双方命局的格局互不破坏;
5)双方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官杀、食伤);
6)双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啮合;
7)双方寿数基本上能够匹配;
8)双方行运之用神最好能够相互补益;
5、男女双方八字的日柱相配,宜日干相生、忌冲克。夫妻星宜正配正、偏配偏。
婚姻不幸形成的命理原因:《道德经》云:“一阴一阳谓之道”,男女结合为夫妻,二者的人体五行气埸必定会有一种新的变化和组合,这种变化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方的吉凶运气。严格的来说,婚灾的产生不仅决定于自己本身的命局,而且受到另一方命局的影响。婚灾的深浅程度则由二者命局的组合而定。
化解婚灾的方法:
1、方位调整:即去命局用神的方位,如用神为木,则到出生地的东方去。
2、分居:双方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不见面,等灾期过后再续鱼水之情。
3、离婚:彻底解决问题。
4、阴阳法:古人传下来的奇特之法,对于这种方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婚姻是构成家庭的重要因素,婚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婚配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关系到婚姻、家庭、子女的幸福,而且关系到一个人事业的成败。因此,对男女婚配的研究,自古以来的命理学家都极为重视,也都从未停止过探索。我们的先师先圣,在论述婚姻生克方面,给我们留下不少的宝贵经验。比如,有的从生肖上论配婚,有的从星宿方面论配婚,有的从生克方面论配婚,还有三元男女合婚论等,这些都对婚姻预测同婚配作出了贡献。但是对于合婚,群众基础及理论依据较为充分的仍数命理(四柱八字)方法。
男女双方之四柱八字日干互为阴阳,即阴日干配阳日干,阳日干配阴日干,这样的婚姻组合最为理想。男女双方之四柱八字以日干彼此对照,是否会构成天干五合之象。若能合化成喜用神,则对自已的助益大,反之,若合化成忌神,则婚姻不吉。男女双方之四柱八字以彼此日支或月支,互合对方四柱八字之地支,若构成支六合、三合、半三合、三会或合化为喜用神,则大吉大利且互为助益大,反之,为忌神,则无益或无助,若是刑冲破坏亦属凶。男女双方之四柱八字干支之五行或十神,互为对方所欠缺或需求的,则夫妻双方能互相取长补短,相互助益,婚姻美满。男柱中的干支是女方需要的喜用,女柱干支是男方需要的喜用,或者是男女双方的喜用是相同的,又无刑冲克害,是配婚的最佳标志。男女双方四柱八字之日干旺衰、强弱,能相互削强补弱,即强助弱、旺扶衰、衰弱倚仗旺强,日干旺衰互为喜用的,大吉。命宫相同的也吉,彼此命局同逢一空亡的,如同为戌亥、申酉等,也吉。
但是若彼此命局为互换空亡的,则凶。即年柱与日柱、日柱与时柱,互换空亡。年柱所属之空亡,日柱逢之,且日柱所属之空亡,年柱逢之。如甲子年柱,戌亥为空亡,逄壬戌或癸亥日柱,且壬戌或癸亥旬中,子丑互为空亡,即甲子年柱逢之,此为彼此空亡。日柱与时柱,也可依此类推。男女双方之四柱八字若互为空亡,则婚姻大凶。若男女双方四柱八字之日支(夫妻宫)所泊十神,互为喜用神,则婚姻吉,为忌神则凶。男方或女方的四柱中的干支为一方的忌神或为双方的忌神,比如男方以火木为喜用,忌金水,女柱也以火木为用,忌金水,可是女柱中偏偏金多水旺,克木灭火,年柱的天合地合,又正是合去用神,变为忌神,若是女命合去男命之用神,不但不能旺夫,而且是破夫、败夫、害夫。所以,这样的天合地合是百害而无一益的。
化解婚灾的方法:
方位调整,即去命局喜用神的方位,如喜用神为木,则到东方去,喜用神为火,则到南方去,余可类推。夫妻如争吵厉害时,一方忍让避开,或分居一段时间。双方暂时分开一段时间不见面,等灾期过后再续鱼水之情。阴阳宅风水,办公室等,检查是否风水犯了桃花等,作些调整。也可根据命理(四柱八字)看看名字,等等,调整为有利于婚姻美满的吉利名字、方位、风水、喜用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