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教”人做事的,自己得会做事
我强调这样的观点是以卡伦·霍妮在《我们内心的冲突》中的这样一段话为基础的,一个精神健康的学校管理者跟精神症患者的区别就在于:“神经症患者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并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为什么要那样做,而且在主观上他也不想知道,因此让他对自己负责无疑十分困难。这也导致他总是千方百计想要逃避责任,要么声称自己一时大意,或者误会了,总之有很多理由,要么就干脆否认、遗忘或不屑一顾。”一个精神健康的管理者则不然。当然,也是由我这些年跟一些校长、名流的交往当中的具体感受有感而发的。我在分享的时候并没有引用这一段话,因为我知道一旦引用了会引起朋友们的不适。
事实上今天的不少校长,尤其是在某个区域有一定名望的校长,他们的身上是“没问题”的,这“没问题”,是因为其身边从来不会有人指出他们的问题,有的只是恭维和吹捧,而他们自己是不会审视自己的言论和行为的,更不会发现自己身上的问题。于是一旦有人毫无顾忌地指出了他们身上的问题,他们首选的一定是推诿,推诿不成,那就用“误会”来搪塞,当然还有当地行政部门的领导的护短,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是他们区域的翘楚嘛!对此我也是十分理解的。“没有一个人愿意思考自己的缺点,也不愿意听别人谈论他们的任何缺点,而在那些有潜在骄傲倾向的人身上,这种情况表现得更加明显。”也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听到别人对他们得意的下属的不同的声音,护犊子也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嘛。
“为自己负责,除了意味着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外,还意味着我们要坚持自认为正确的东西,无论是一个决定,还是某一举动。”这就是伦理学上讲的“非如此不可”,校长的责任担当、校长专业认知,专业理解专业行为就是一个校长的“非如此不可”,错了就是错了,不要推卸责任,更不要用“误会”来搪塞,是什么的责任就是怎么责任,错了就是错了,在具体处理的时候是要有一点替助手与下属承担责任的意识的,否则这校长不当也罢。要“教”人做事,自己就要学会做事,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要进行校长培训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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