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W,他不想死

刑事审判参考中的真实案件,第1198号。

故事是这样的:

被告人老K住在某居民楼的403室,被害人小W住在该楼的503室,某天老K为了自杀,用刀割断厨房里内天然气软管,导致天然气长时间泄漏。小W在家做饭引发爆炸,老K触动厨房开关再次引发爆炸。小W死了,老K反而没死成。另外还造成其他人员受伤以及财产损失,居民楼都被炸的局部危房了。

一审法院判决老K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老K还不服,以一审法院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老K认为自己罪不该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可以判死刑,并报请最高院核准死刑。

弄来弄去,老K死缓。

老K本来想自杀后来又想保命,没死成,但是,小W死了,这是客观事实啊。

小W他想死吗?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被害人小W来说,死是无妄之灾,对于被告人老K来说,不死是“出尔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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