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刑事辩护的总结
1、注重法庭礼仪,带律师袍,穿带领子的衬衫,挑选合适的衬衫,方便佩戴红色领巾。
另外,不要把水杯放在桌子上,把杯子放在桌子上是不专业的表现。
2、体谅书记员的工作,可将长篇的书面意见的电子版发给书记员,在庭审临场发挥时,也要考虑到方便书记员记录。
3、注重庭审的节奏,律师的发言机会是有的,也是有限的,不要在应当由被告人发言时插话。
律师应当把握好发言的时机。
4、仍然是法庭礼仪,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要求律师不能有不雅的行为举止,任何过分的表演及情绪失控,都是不专业的表现。
律师,不要做所谓的行为艺术。
这里我也自我批评一下,庭审时间长了,保持不住端正的坐姿。
注意语气语调以及表达方式,庭审发言时稍微带一些修辞,是允许的。
5、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积极为当事人申请不公开或者公开审理。
当然,是否公开审理,也是一个策略,确实有许多案件,需要以公开促公平,但是也有许多案件,不公开审理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有其他重大意义。
至于刑事案件中的管辖问题,我目前还没有遇到过。
6、庭审之前,是需要对被告人进行法律培训的,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培训被告人,有很多方面的考虑,比如熟悉庭审流程,是否认罪,如何为自己辩解,如何与辩护律师配合形成合力。
7、庭审时,律师的发言机会集中在律师发问、对控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不要代被告人发言,这是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重大区别之一。
该讲话的时候讲话,不该讲话的时候别讲话。
8、发问阶段的律师发言技巧,我也还在摸索,总的来说,不宜啰嗦,讲重点,不要自己给自己挖坑。质证阶段的发言也是。
9、律师的发言,最好还是庭前准备点稿子,都靠当庭发挥,是不明智的,而且大部分律师的功力,大家都懂的。
10、辩护要点要一针见血,很多时候就是“靠一点打死人”,律师的工作就是换着花样,在庭审的不同阶段,将这一点表达出来。
发问时问,举证质证时提,辩护意见里将,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自己再讲一遍。
11、我个人认为,有一类案件对于辩护律师来说,是很难的,那就是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这种案件可能会无罪,但是,也可能被重判。
被告人认罪,辩护人不认罪的策略是可行的,但是反过来就不行,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认罪的,是不符合辩护伦理的。
12、在积极寻找司法解释的前提下,增加辩护意见的说理,结合事实、证据展开,不能泛泛而谈。
大部分的辩护意见都是可以浓缩成两三句话的,我们可以在写辩护意见时,刻意的考虑一下。
13、不要老想着提无罪辩护,拿掉数额,拿掉情节严重,都是有效辩护,能争取到自首、从犯,也是极好的,能够定罪免刑、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也相当不错了。
14、注意财产刑部分的辩护,尤其是被违法查封扣押的、判处高额罚金的、没收财产的。
财产刑的辩护,我对这一块,也还在摸索。
欢迎批评指正,期待在交流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