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未雨姐~
前几天,做生意的朋友老张咨询一个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下:
“明明给员工买了意外险,为什么员工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付后,我还要再赔一份?”
老张是一个十分谨慎,懂得风险转移,且珍惜员工的中年大叔,早早就给全公司员工投保50万保额团体意外险。
前不久,一个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幸意外身故,按照当地《劳动法》标准,工亡应赔付60万。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50万身故保险金给员工受益人。
然而,员工家属还向公司索赔60万赔付金。
老张搞不懂,跑来问我。
其实,在法律角度上,团体意外险并不能减免公司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员工家属这样做属于合规。
如果当初投保的是雇主责任险,就可以解决老张的疑问。
相信很多公司也给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今天就来普及一下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是雇主为保护自己利益投保,投保人是雇主。除此之外,政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也愿意为当地高风险行业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此时,政府便是投保人。如果某员工不在保险名单中,哪怕在同一家企业,该员工也不是被保险人。虽然雇主在投保时按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交员工劳动保险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全体员工名单,但确定的员工名单并不是被保险人。团体意外险中,员工可以指定与他有保险利益的第三人为受益人。如果雇主先于员工死亡,雇主法定继承人在处理完员工赔偿后,依法继承雇主责任险赔偿金。如果雇主投保时指定受益人,被指定人就是赔偿金受益人。团体意外险: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保险标的是员工个人人身意外风险。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雇主)所雇用员工在受雇用期间,从事保险单载明与被保险人业务相关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简单理解,雇主责任险保障企业,团体意外险保障员工个人。团体意外险在保单有效期内,无论员工是否在工作期间,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风险。如果在保险期间,员工所受伤害、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执行雇主安排,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自然不承担对雇主赔偿义务。如果员工对第三人侵权需要赔偿时,适用侵权行为法规定,由员工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雇主、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则不同,当员工在完成雇主交付工作、任务时,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受损,雇主与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对第三人补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团体意外险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支付给受益人,赔付后,员工或员工法定继承人依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向雇主或肇事者索赔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也就是开头所说:保险公司赔付50万后,老张还要赔付给员工家属60万。如果雇主赔偿员工事故赔偿金≤雇主责任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只在雇主与员工赔偿协议范围内赔偿,不能超额赔偿,否则雇主属于不当得利,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如果雇主赔偿员工事故赔偿金>雇主责任险赔偿金,保险公司不赔偿超出部分,保险公司承保金额就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限制。也就是说,如果老张给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50万给老张,此时老张只需再支付10万差额给员工家属。
一图读懂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你学会了吗?
为了方便大家抄作业,未雨姐做了一张图,自行保存哦~
如果需要了解产品详细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团体意外险:
随心搭配,灵活保障,被保险人可变更,多人投保享优惠。
雇主责任险:
覆盖行业广,员工身故伤残均赔付,含雇主法律责任赔付,5种方案自行选择。
当然,如果公司没有投保意外险,或觉得保额不足,可以自行投保一份意外险。
一般情况下,200多元可以做到100万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