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一定能争取到抚养权?离婚时这6个误区一定要弄清!
财产我都可以不要,但孩子必须归我,否则以后我有可能看不到孩子!/ 一旦孩子判给她,家里老人承受不起,想看孙子/女太难!
法庭是有折中的解决方案的,除了最坏的结果(判决外),还有其他的比较好的结果供你选择的,就看你懂不懂得把握了。
建议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把离婚以后看孩子的时间与方法、频率写得非常具体清晰。包括周末、寒暑假、节假日等的探望都一一约定,最后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这种约定是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
孩子给我,TA随时可以过来看,而且还不要TA的抚养费!
这样的妥协,并不会打消对方放弃抚养权的念头。也不要妄图尝试用不要抚养费这样的条件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官可不会仅因为一方表明不要抚养费,就直接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除了会从硬实力(经济条件、居住条件等)也会从软实力(文化程度、品行三观等)综合考量。
我有钱就一定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她是全职妈妈,没钱没工作,孩子该给我!
抚养权的归属中,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是影响抚养权的因素之一,但稳定的经济来源不代表必须是高收入,经济来源满足的是孩子的基本需求,而不是高消费和贵族教育等。
抚养权利益最大化考量的是孩子的生活环境是否发生会影响其成长的变化、经济条件、抚养条件等等。
所以,如果你是全职妈妈,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没有工作而会失去孩子。反而是对方太忙,经常加班或出差,会成为减分项。
因为法官会考虑将娃娃交给保姆带、年纪大的爷爷奶奶带,自然是没有亲妈带更好。男方会支付孩子的基本生活费,但也仅是基本。
用母爱/父爱绑架孩子和自己,认为孩子抚养权给对方就是对不起孩子,给孩子灌输负面情绪。
作为父母的你可知,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无论年龄都有着自己的思想,别妄图去把持,离婚是你们夫妻关系的解体,并不代表亲子关系的解体,更不要强迫孩子站队。让孩子知道,即使父母离婚了,但爸爸妈妈还是爱他的,未来会共同抚养他、爱他、保护他。
争夺抚养权背后是房子和财产的问题。也有时候,只是为了让孩子以后知道自己并没有放弃他或她而要争取。但请真正从孩子权益出发,作出对孩子最有利的选择。
哭到天崩地裂,法官会不会被感动把孩子判给我?
很多孩子抚养权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女性往往都是眼睛红肿、失魂落魄。
曾经一个女当事人开完庭,坐在休息室商谈,她一听说有可能孩子不判给她,整个人都崩溃了,哭得像个筛子,捂着胸口,好像心窝子被人掏空了一样。
正好旁边坐着另外一个女当事人,她倒是情绪稳定得很。看到这位妈妈哭得肝肠寸断,特别特别的同情,就开始头头是道地劝她。
“姑娘。你要理解法院,其实孩子判给谁啊,不是由你说了算的,法院不会考虑你也不会考虑孩子爸爸的感受,法院肯定是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的,就是看谁对孩子的照顾、成长、教育最有利,就判给谁的。
你老公文化、收入都比你高一点点,公公婆婆也可以帮忙带,你工作好像没你老公好,孩子跟着你条件差、受苦多啊!你要想开点!”
可实现中会有几个妈妈明白了这么个道理,然后就内心不痛苦了、再然后就坦然大方地把孩子交给对方?很少很少。
绝大多数为了争取抚养权都是据理力争,可是在法官眼里打感情牌是无用的。
无用的煽情和哭泣,不会赢得法官的同情。到了案件多如牛毛的法庭,就是要快速解决问题。法庭辩论打法律战,并没有一个环节打感情战。
对方有过错(家暴、出轨、赌博),孩子应该判给我!
很多人会把出轨和抚养权挂钩,但出轨不代表不能抚养孩子,两者没有直接联系。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不得不说:一,没有哪条法律明确约定:对方有过错,孩子就一定不能判给对方;二,你说对方有过错就有过错吗?很多结果是一旦开庭证据不足!
实话说,100个家庭暴力的案件,证据链完整并且能够被法院认定的,不到10个,婚外情也是一样,被认定很难、概率很低。
法官作为裁判者,看的是有效证据!拿这些所谓的“证据”来大作做文章,一看就是没抓住重点。还不如好好学一下《民法典》,更有争取抚养权的竞争力。
关于证据搜集哪些、如何搜集,最好找到专业的离婚律师,毕竟搜集此方面证据是婚姻律师的基本功!
最后,家理律师想对大家说,离婚时,不要盲目地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尽量缩小因离婚这件事为孩子带来的伤害,让孩子能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