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婚姻登记证,这些人需要补办、补领!
近日,杭州全面启动婚姻登记证补领、补办工作,到2022年6月底,对于原先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全面完成婚姻登记证的补证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
婚姻登记证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贷款、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方面都需要用到它。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会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这次开展集中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就是通过补充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推进减证便民。
一、补领
1.原先在乡镇(街道)办理的婚姻登记;
2.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
3.使用军人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员且原登记机关在浙江省内或者现在一方户籍地(部队驻地)在浙江省内的。
二、补办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证。
当事人可以用既简单又快速的方法查询,打开“浙里办”APP,在“我的电子证照”里面关联婚姻电子证照,如果没法关联,就说明您可能需要补婚姻登记证。
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婚姻登记证的补领、补办业务。同时,为方便补领婚姻登记证,各登记处将在乡镇(街道)固定场所设置巡回咨询服务点,提供集中补证、宣讲、本人省内婚姻登记信息现场核对、政策咨询、预约服务、异地查档等便民服务。
不可以。结婚证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双方离婚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因此不能补领以前的结婚证。
答:可以。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已经再婚的当事人在申请补领离婚证时与前配偶仍处于离婚状态,原离婚的状态一直持续,所以只要当事人未复婚,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补发以前的离婚证。
答:不可以。结婚证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丧偶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因此不能补领以前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