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问 | 专利无效请求通常会在什么情况下发起?
Q:专利无效请求通常会在什么情况下发起?
A: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从《专利法》规定来看,原则上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发起针对某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由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不仅需要无效请求费,还需要耗费一定精力,这使得针对一项专利权发起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通常可分为两种:
一、某项专利权存在于某技术领域或某技术产业内,构成了专利壁垒。同行业的竞争对手为了自己的产品能够进入市场,从而针对该专利权主动发起无效宣告请求;
二、专利权人率先发起侵权诉讼,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方可通过发起针对该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作为抗辩手段,以反击专利侵权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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