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教师也需要被“善待”

罗义安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学校通知,因为疫情,学生不能去领成绩单,安徽省六安市一小学四年级7班的班主任让家长去家里领,因班主任家推销大米,不少家长只好“顺便”买米。(2月3日 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的确有教师不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身份,夹带私货,从事与身份不符的商业行为,已经受到相应处理,并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买了单。在笔者看来,事件至此理应告一段落,舆论不必再火上浇油。可是,在人人手握麦克风的今天,有媒体和网民依然对这些教师不依不饶,甚至借题发挥,将事件升级。

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必须从严治教,依法纠正不规范的教育教学行为。但是,从严治教不是将教师的不规范行为放在放大镜下无限放大。对于教师的不规范行为,要给予一定的包容。

但是,包容并非纵容,不是不能对老师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批评,而是要视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论。另外,在批评过程中还要防止情绪化,要就事论事,而不是借题发挥,将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领成绩单搭大米”,既是个体事件,也是偶然事件,如果将个体事件扩大化,由此否定师德师风建设成果,进而推论师德滑坡,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向教师挥舞大棒,让所有教师受株连,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

身教胜于言教。教育教学行为具有示范性,教师的从教行为应该规范。但是,将教师不规范的行为一律上升为师德问题,大加鞭挞,甚至搞人身攻击,并不利于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也不利于师德师风建设,更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既要严肃处理,也要有效保护,这才是对待违规行为和违规教师的应有态度。处理违规教师,纠正不规范行为,主要作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要目的是纯洁教师队伍,维护教师声誉和形象。因而,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手握麦克风的网民,既要善待从教行为规范的教师,也要善待违规的教师。处理违规教师,在坚持原则、依法处理的同时,可以手上有情、手下留情;批评违规行为,要保持理性和理智,防止口不择言、恶语伤人。只有这样,违规教师才会闻过则喜,而不是闻过则忧、闻过则悲、闻过则怒。

(罗义安,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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