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被代言,该公司一句话气坏网友,林志玲曾被PS在人流广告上

刘德华发现自己肖像和名字被某公司擅自用于产品后,他将该公司诉至法庭。2021年4月28日,当地法院认定,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刘德华60万元。

事件经过如下:

某净水器公司盗用刘德华的照片,并且对大众谎称刘德华是他们的代言人,刘德华得知后将这两家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200万元。该公司在签约仪式上未经授权,公然使用刘德华做背景,在产品包装上、官方网站、公司门口的广告牌上使用刘德华的肖像和姓名用于产品宣传、销售和推广。

该公司认为他们是通过正当途径取得该图片,未必够得上侵犯原告肖像权,刘德华要求的赔偿价格过高,是狮子大开口,他们不接受刘德华要求的赔偿额,认为广告没有给刘德华造成实际损失。

此话一出,不少网友指责该公司的流氓逻辑,触犯法律了还去做,歪道理一大堆,普通人都知道这是侵犯肖像权,一家依法成立的公司怎么可能不知道,知法犯法不值得同情,也就是被刘德华发现了,否则还会一直使用下去。

刘德华经纪公司先前多次要求该公司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该公司从未回应。该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刘德华的肖像,欺骗误导消费者,使社会公众误以为原告为被告净水器及相关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并造成严重的负面评价,损害了原告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

随着娱乐事业的蓬勃发展,明星自带的流量具有商业价值。有些人看到是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的产品,通常优先考虑购买。如今明星被侵权事件是越来越多,如果大众版权意识不强,那么盗版盛行,可能会影响社会秩序,希望大众提高版权意识。

刘德华“被”的情况还有很多,如2019年2月底,刘德华发现某净水机公司在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自己的肖像、签名,并且已经持续三年之久。

2020年11月,刘德华发现某平台售卖的挂面印着自己的大头贴、签名,刘德华马上就发表了声明,表示从未代言这款挂面,控诉这不仅侵犯他的权利,更是欺骗消费者。

除了刘德华被代言,还有很多明星不止一次被代言,如周星驰、Angelababy、林志玲、林俊杰、全智贤、卢正雨、李湘、伊能静、李小璐、李小璐、贾乃亮、金巧巧等,仅金巧巧在2014年和2015年间起诉了7家公司。明星被代言涉及地域广、品类繁多,包括不少不良产业。林志玲“OK”手势被无良商家PS到了人流广告上。

刘德华说过不会代言食品类,食品代言出问题真的不得了,如果单纯地为了钱,而去随便接一些不负责任的广告,一辈子的声誉可能就会毁于一旦。

有人说侵权事件频发是因为惩罚力度小,如将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重判,那么他们肯定不敢冒太大风险去犯罪。你有什么办法能有助于维护大众的正当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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