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解除权与法定解除权的区别及行使规则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权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其中,约定解除属于当事人的协商或合同订立前的约定,是意思自治的体现。法定解除是其解除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当该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本文将对二者的区别及行使规则进行探析。

 解除权体系

  约定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条第一款为协议解除,实质上是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解除达成了合意,并通过新的合同关系来终止旧的合同关系。协议解除通常发生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该条第二款为约定解除权,通常为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就解除合同的条件做出了约定,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一旦出现了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协议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都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二者的区别在于协议解除是事后的解除,协商生效,合同解除。约定解除则是事前约定解除条件,条件成就依约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则可行使解除权,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由于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发生了法律所规定的事由,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前述规定第二款中对于不定期持续性合同的解除为民法典新增内容。在民法典合同分编中规定了五类不定期持续性合同:

未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第730条);

不定期保管合同的双方(第899条第2款);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第948条第2款);

不定期合伙合同的各方(第976条第3款);

不定期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各方(第1022条第1款)。

这五类合同,双方当事人皆有随时解除权;解除方仅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即可,并无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关于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相关规定,二者在权利来源、解除条件及方法等方面有所区别:

解除权的行使规则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解除条件成就合同也不会自动解除。所以解除权的行使需要具备解除意思表示及解除行为。在实践中,可以发送解除通知函,也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如送达载有解除意思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等。民法典中明确了通过诉讼方式合同解除的时间节点。法院确认解除的,送达起诉状副本即具有合同解除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相较原合同法,民法典增加了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一年内”的时间限制。其次,对于“合理期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性质、合同履行情况、交易习惯和目的等具体情况综合予以认定。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建议

当商业目的无法通过合同实现时,理应及时终止交易,解除合同。建议做好以下方面:

1、合同签订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解除方式、解除程序及对应的后果。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定金,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约定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购房资格时,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约定买方发现房屋附属学位被占用时,买卖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新的协议解除旧的合同关系。并且在解除协议中,双方可以结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约定合同不履行后合理分配双方的债权债务,例如返还定金,支付赔偿金等。

3、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取得解除权的一方可以选择行使解除权,怠于行使超过一年,则解除权丧失。例如房屋交易过程中,在买方违约后,卖方一定要及时发函解除合同,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

4、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后,应当注意证据的留存。采用函告通知解除合同的,一定要选择中国邮政EMS进行寄送,同时留存好寄送的回执凭证。采用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的,需要保留好发送微信的手机等原始记录载体。

5、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如有异议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合同未约定的,应当在3个月内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应当是提出诉讼或仲裁,而不能以口头或回函发出通知的一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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