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向晨:何谓家?“个体”和“亲亲”的现代结合
日期:2019年12月22日 14:28:21 作者:孙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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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读完高瑞泉教授观念史力作中的重建“信德”,收到不少留言,这个冬至的“哲学时刻”分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孙向晨(文汇讲堂第69期嘉宾)新著《论家:个体与亲亲》。作者试图在现代视野里重新梳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从“个体”这个现代价值与“亲亲”这个中国文化传统入手,来论述“家”作为理解世界的一种根基性价值。这也是作者十年后的又一本思想力作,突出了其对“家”双重本体的定位。
《论家:个体与亲亲》作者:孙向晨,责编:倪为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定价:88.00元
【序言摘编】
“家”:理解世界的根基性模式
近些年,“家”的问题隐然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话题。应该说这纯粹是一个中国哲学传统的论题,检视西方哲学的文献,相关的哲学论述少之又少。为什么这个在新文化运动以后屡屡被作为负面现象的“家”,在经历了一百年之后,又渐趋成为中国哲学界不可回避的论题?这远不止是一个话题的再现,更昭示了中国哲学界对于自身文化传统的一种新姿态。“家”作为中国哲学的一个自主论题的再次出现,意味着有了一种理解中国文化传统的新框架。
重新理解“家”:本体论地位,基于“家”的文明,理解世界的根基性模式
“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扮演的角色,绝不是一个社会组织的概念所能涵盖的。不仅像人类其他文明一样,“家”是人类繁衍的一种基本机制;更重要的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具有一种本体论地位,基于“家”而延展出一种蔚为大观的文明。因此,我们必须非常严肃地对待“家”,不回避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要让哲学真正面对自己的生活,由此我们才能谈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家”作为理解世界的一种根基性模式才有可能站得住。这是我们重新理解“家”问题的一个根本出发点。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现代中国要全面回归到传统的“家”文化,现代文明尊重每一个“个体”的自由、权利与尊严,视每一个“个体”为自主的主体,“个体”成为人类表达对自身尊重的最基本单位;故而现代文明尊重人权有其历史必然性,也是文明进步的应有之义。这是现代个体主义的积极意义,是不容忽视的。重新理解“家”的问题,必须面对现代的“个体”。
作为世界哲学团体联合会委员(中国仅有五位),孙向晨善于从西方文明视角来创新性思考中国传统价值观。
支撑“个体”最源初的情感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是“亲亲”
在尊重“个体”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类的生存样态远远不是个体性的,“个体本位”的种种“消极后果”在现代世界已展露无遗。单纯“个体”的生存无疑会有一种自我萎缩,其意义体系则有一种塌陷的危险。“个体”需要自己的情感生活,需要自己的“伦理生活”,需要自己的“意义体系”。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支撑“个体”最源初的情感无疑是“亲亲”,由“亲亲”而“孝”,由“孝”而“仁”,经过一系列环节的递进,最终达致“民胞物与”的境界。这既不是希腊式的“爱欲”(Eros),也不是基督教式的“圣爱”(Agape),而是生活中最普通的“亲人之爱”,并由此推展出“仁民而爱物”,这也是中国文化传统一向强调“道不远人”的具体体现。
主张“个体”与“亲亲”,形成现代中国的“公民文教”
王国维在追问中国文化传统奠基方式的《殷周制度论》中,以“亲亲”与“尊尊”来总结殷周之际的大变迁,以生活中最为切近的经验“亲其所亲”与“尊其所尊”作为周以来中国文化传统的两大根本性原则。“亲亲”在现代世界中依然有其深厚基础,有其顽强的生命力,而“尊尊”作为一种等级性观念,在现代世界则失去了某种正当性。“个体”的“平等”原则,早已成为现代世界的浩浩大势。因此,今天的中国,我们主张以“个体”与“亲亲”替代“亲亲”与“尊尊”。由之形成现代中国的“公民文教”体系。“现代文明”与“文化传统”构成了我们理解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双重视野”,在其背后折射的则是“双重本体”。一方面,我们强调中国文化传统的“亲亲”之爱;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中国文化传统的再次复兴绝对离不开现代文明的洗礼,在此聚焦的“家”概念也离不开现代“个体”的中介;由此,中国文化传统才可能具有全球与未来之意义。这正是本书所持的基本立场。
“修齐治平”在现代世界转化为“个体-家庭-国家-天下”结构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以“亲亲”为基础而衍生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一系列条目,构成了中国人生存的意义世界。“修齐治平”在现代世界则转化为“个体-家庭-国家-天下”的结构。在所有四个环节中,唯有“家”的问题在中国的学术界与思想界显得有些落寞,而“家”却是中国文化传统的支柱性观念。只有敢于直面现代世界中“家”的问题,中国文化传统才有可能在现代社会得以复兴。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是传统“家”文化在现代中国衰落之始,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高扬“个体”而批判“家”的文化传统。今天再来反思新文化运动的遗产,就是要在哲学层面重思新文化运动的前提与预设,指出其合理性与局限处,重建中国文化自我理解的构架。我们要懂得以更复杂、更成熟的方式理解自己,理解历史,理解现代。这本书希望以这样的方式从哲学上纪念这场伟大的运动,在现代世界,重新为“家”正名;让我们在新文化运动一百多年之后重新出发。
2017年11月30日,孙向晨与北大安乐哲(左二)、人大姚新中(左三)探讨个体与家的关系
在双重本体的框架下,重新理解现代中国的价值基础
就具体内容而言,要理解“家”的问题,首先是要回到一个更大的问题框架上,那就是如何理解现代中国的价值基础。我们曾经经历过“中体西用”的阶段,也曾提出过“西体中用”的主张,更有“普遍与具体”相结合,“与国际接轨”等说法。在这方面笔者提出“双重本体”的概念,“本体”意味着其作为一个意义体系有着自身的周全性。必须清醒地看到现代中国是“双重本体”在起作用,既有现代文明的一体,也有文化传统的一体。中国文化传统绝不只体现在“具体实践”中,也不只表现为一种“特殊国情”,我们需要以“本体”的高度重新审视现代文明与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只有梳理清楚“双重本体”:代表现代文明价值的“个体”以及代表中国文化传统的“亲亲”,只有直面这“双重本体”,我们才能真正构建现代中国的价值形态,也才能在现代文明的层面上重新理解“家”的意义。
首先确立“个体权利”,同时抵御现代“个体本位”消极后果
“个体”作为现代价值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有着根基性地位。许多现代新儒家非常努力地想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开发”出“个体”的价值与意义。但在这种种“坎陷”中,他们忽视了现代“个体自由”在历史上曾展现出“个体权利”与“个体自律”这双重意涵。他们常会在一种混淆的意义上强调中国文化传统亦有很强的“个体”传统。其实,现代社会首先强调的是“个体权利”,尊重“个体权利”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另一方面,朴素的自由主义者们始终没有看到,“个体权利”的扩张亦会延伸出“个体本位”的消极后果,这对现代生活本身有着强烈的消解作用。因此在西方哲学中,会发展出一种道德意义上“个体自律”思想加以平衡,同时也会以西方文化中的某些传统作为制衡力量,以抑制“个体本位”的消极后果。事实上儒家传统缺失现代社会的非道德性的“个体权利”观念,儒家传统与现代社会的结合点在于以儒家“心性”学传统中的“个体自律”来制衡现代“个体权利”的过度扩张。在近代中国社会,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个体自律”的思想使中国的知识分子反复从重视“个体权利”的思想滑向某种整体主义思潮,使得“个体权利”的观念在现代中国始终得不到真正的彰显。从本质上讲,只有当“个体权利”这一现代文明的大前提在中国确立起来,儒家传统中“个体自律”的意识才会在现代中国更有生命力,“修齐治平”也才能成为抵御现代“个体本位”消极后果的丰厚资源。
“家”在西方的缺失,以及黑格尔、莱维纳斯对“家”的维护
现代中国价值形态中“家”理论的缺失有其西方哲学的缘由。起始还得回溯到古希腊。尽管有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护卫者“家”存在的质疑,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从伦理、家政到城邦,他对于“家”都有细致论述。自近代以来,“家”不断在现代文化体系中被解构,从霍布斯到洛克,从休谟到亚当·斯密,从卢梭到康德;他们从各个层面来消解“家”的独立地位。“家”被还原为一种“契约”,“亲情”被还原成一种“同情”,“教育”被自然个体化,“婚姻”则被法律化。由此,在现代社会中,“家庭”不再具有一种独立的伦理地位。在近代哲学中,唯有黑格尔能正视“家庭”的存在,给予“家”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他指出,“家庭”所代表的伦理性原则在现代社会仍有积极意义。
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伦理生活”中,有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三个重要环节,这三个环节被认为是“个体”获得自由的现实条件。我们不妨跳出黑格尔式的三段论,从“个体性”与“伦理性”的双重原则来看,“抽象法-道德”代表了“个体性原则”,而“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则代表了另一种“伦理性原则”。由此可见,“家庭”以及“家庭”所代表的伦理性原则仍然需要在现代世界发扬光大。但黑格尔关于“家庭”的论述尚没有纳入“个体性原则”,被看作最终是要被“市民社会”所扬弃;这也是他关于“家庭”以及其所代表的伦理性原则始终没有被学界重视的重要原因。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有着强烈犹太背景的莱维纳斯哲学对于“家”也有别样的解读,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其实在《总体与无限:论外在性》中深深地嵌入了一种莱维纳斯式对于“家”的理解,提出了莱维纳斯版的“男女有别”、“父子有亲”、“兄弟有爱”的思想。这些都是在与“特殊他者”的关系中展开的,这种关系对于人类社会的形成有巨大作用,并构成了一种“绵延不绝”的时间观,一种莱维纳斯版的“”。这样的分析论述在西方主流哲学界可谓绝无仅有。在莱维纳斯的论述中,我们隐隐地看到了“家”的犹太版。但不同于中国文化传统对于“亲亲”的重视,莱维纳斯的论述仍是以希腊式的“爱欲”为其重要开端。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孙向晨在《面对他者:莱维纳斯哲学思想研究》,揭示现代社会中“他者”与“主体”的关系
中国文化“本体”:回归“生生”的生存论结构
在了解西方文化传统关于“家”的论述之后,要理解“家”的问题,最终要回归中国文化传统的“本体”,笔者将之归结为“生生”。对于“生生”的生存论分析,展开的是一个不同于海德格尔“向死存在”的生存论结构,这个结构的突出特征是“面向下一个世代存在”以及“在世代之中存在”;这是一种别样于海德格尔式“向死存在”与“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分析。在“孝”中展开的是一种“共世代”结构;并在“家”中落实这种“承世性”的存在,形成一种“代际共在”,由此“家”也获得了一种本体论地位。最终,在祭奠“亲人之死”中延续着“共世代”的结构,以“慎终追远”的方式保持日常生活中超越维度。这是由“生生”而“亲亲”,由“亲亲”而“孝悌”发展出来的一整套生存论结构,这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价值本体”。基于这样的认识,一系列中国历史上特有的文化现象就可以得到根本性解释。如一度有过激烈争论的“亲亲相隐”问题。
孙向晨、杨泽波在学术期刊《哲学研究》中阐述儒家生生伦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本体
“家”在现代世界的命运:重建独立价值,助推家国认同
“家”在中国社会有着本体论地位,那么在强调“个体”的现代世界中它又有何种命运呢?在现代世界对“家”的理解中存在着多重理论误区:一是将“个体”与“家庭”理解为势不两立的价值主体;二是将“亲亲”的生存论经验与“家”在历史上的机制化表现混为一谈;三是错误地把“家”的非对称性结构理解为权力主从关系的起源;四是误认为家庭的“角色责任”与现代社会的“个人自由”不相兼容;五是只看到“家”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面,没有看到“家”作为精神性文化的存在。由此,现代社会忽视了“家”作为独立价值序列的意义。我们完全可以重新建立一种饱含“个体自觉”的“家”观念,从而使“家”在现代重新具有一种面向未来的意义。
在现代世界,“家”之于国的关系,在国家认同的问题上,扮演一种重要角色。“祖国大家庭”的概念给政治性国家概念以伦理性暖色。西方现代国家的建立主要是通过民族主义来凝聚社会的,由此形成“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民族国家”的外衣对于具有古老文化传统的中国并不合身。以中国文化传统恢弘的世界观,民族主义显然过于狭隘。在现代政治的基础上,可以把“民族国家”转化为“文明国家”的概念,让公民观念与中国的“文教传统”相结合,继承中国文化传统对于国家道德性的期许。“文明国家”的概念更能释放中国文化传统对于“天下”的普世关怀。
贡献于现代世界的中国价值:经历现代“个体”洗礼的“家”
我们要恢复“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本体论地位,这是我们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宝贵财富。“家”呈现出一种整全地理解世界的模式,保持着一种与世界的和解关系,并重塑了我们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但是正如现代“个体”有着积极面向与消极后果一样,“家”在温暖我们的同时,其历史变迁中的种种机制化表达也有严重的消极后果,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在“双重本体”的思想中,在互补的关系性思维中,“个体”与“亲亲”应该成就一种“相反相成”的关系。被现代性所抑制的“家”价值,需要重新获得其应有的地位,而“家”本身亦需经历现代文明的“洗礼”,需经过现代“个体”的中介,由此我们才能真正构筑一种崭新的“家”文明,使中国文化传统的价值与魅力有能力贡献于现代世界。
全书可分为三个单元:第一部分是确立“双重本体”,以双重视野重新审视“家”的问题;第二部分则是“迂回西方”,以中国的眼光重新审视西方哲学在这方面的缺失与论述,形成新的视角,发现新的线索。第三部分是“重建家哲学”,基于中国文化传统“生生”的生存论结构,破除理解“家”问题的重重误区,在现代世界重建家的哲学。
【后记摘编】
十三年的公共事务,“知行”下的思想记录
一个研究西学的人,在这本书中大谈中国文化传统,是否有越界之嫌。在一个日益专业化的时代似乎显得很不合时宜。确实,中国文化传统的研究不是我的学术专长。之所以有强烈的冲动写一本关系“中国”的著作,是因为“中国”在现代世界依然是一个“问题”,如何疏通血脉:让现代文明的成就在中国文化中扎下根来,同时让中国文化传统能在现代世界开花结果,重新具有一种普遍意义;百年来对于学人来说,这始终是一项艰巨挑战,让无数哲人竞折腰。“双重本体”的提出正着眼于此。“双重本体”也算是自己对于一直以来关于“古今中西”讨论的回答,并成为自己思考问题的一个重要框架。
这些文章中的大多数都得到了各种报刊的转载,其中“双重本体:形塑现代中国价值形态的基础”以及“现代个体权利与儒家传统中的'个体’”分别获得当年度上海市社联“十大年度推介论文”的荣誉。这些肯定表明了同行对于这些论题的认可,这使我备受鼓舞。笔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一些新的修订与调整,使之放在一起更加协调。
2018年11月10日,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成立全国首个科学哲学与逻辑学系,这是作为哲学学院院长的“公共参与”
无论怎样,本书的写作还是非常简略。但这样一本著作对我来说依然很有意义,它是一种思想的记录,也是未来读书与思考的备忘。它以概括的方式对自己一段时间以来的思考有所总结,在很多论题上也算是有了自家的体悟。
整整13年了,从2006年起主要的精力都放在行政工作上,为同事们服务是一种公共参与的责任,在哲学上也可以看作是实践智慧的历练,实践如何来填补理论上的空隙一直是一件十分有挑战性的事情,在中国哲学的语境中则是一种“知行”的要求;但行政工作不能不说是一种牺牲,《理想国》的第一卷就论证了,为什么行政治理工作本质上是一件没人想干的事。尤其是对于学术生命来说,行政工作更是一种巨大的耽搁。论文的写作几乎都是在平日里忙乱的间隙中完成的,论述的不当和瑕疵之处还有很多,希望求教方家,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2013年8月底于Somerville House at UBC初稿
2019年6月底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终稿
(李念编辑自序和后记,原文14000字,标题为编辑所加)
【目录】
【作者简介】
2017年11月30日,孙向晨做客第134-4期讲座,担任点评嘉宾,就个体和儒家角色伦理发表看法。
孙向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复旦大学通识教育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近代哲学、犹太-基督教哲学、法国哲学、比较哲学。曾先后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加拿大Regent College、美国Yale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Chicago、法国école normale supérieure、德国Free University of Berlin、英国University of Birmingham、台湾大学等机构做过访问学者、访问教授。兼任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副理事长、世界哲学团体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世界汉学大学理事会理事、中国“大学通识教育联盟”常务理事会主席,并担任多家学术刊物的编委。著有《十七世纪形而上学》(合著,人民出版社,2006年)、《政治哲学与汉语神学》(合著,香港道风书社,2007年)、《面对他者:莱维纳斯哲学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译著:《上帝是否存在》(汉斯·昆著,香港道风书社,2003年),《精神分析与宗教》(弗洛姆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等。
【编辑感言】
鉴于中外哲学史上很少有相互比照地论述“家”这个可以传递中国文化传统的概念,孙向晨在十年之后的力作尤其值得推介,其着力推进中国哲学的原创思想尤其值得赞赏。“家”作为中国哲学自主论题的再次出现,意味着有了一种理解中国文化传统的新框架,这也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真正意义上的致敬。同时,此书和普通读者也有相当的亲和性,一些朴素场景、认知盲点和理解误区,经思辨梳理后,豁然开朗。这也是对于抽象概念的一种具象化的努力,让哲学面对生活的生动实践。这样的哲学才可信而又可爱。(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