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金
陈铭金(1921—1977) ,又名陈荣正,合浦县白沙乡两合水村人,是1945年2月灵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灵山县委领导人,是中共灵山县委员会第一任书记。
陈铭金出生于一个官僚地主家庭,曾祖父是清末冯子材部一个武官,父亲也在国民党军队的陈铭枢部当过官,家境富有。小时体弱多病,脚部留下残疾,行走不便。1927年开始读私塾,1936年夏到合浦五中附小插班读小学六年级,1937年秋考取五中初中一年级,是年参加共产党的 组织——抗日先锋队。 1938年秋,经张九匡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5月,因积极参加抗日-而被学校当局开除学籍(校方共开除学生11人,其中共产党员7人),-离开学校,转入秘密的地下斗争。
1940年6月,陈铭金到广州湾(湛江市) 参加中共南路特委举办的训练班学习,时间两个月左右。是年11月,受中共合浦中心县委派遣,到中共西场区委会任宣传委员,不久被捕。
西场当局多次对他审讯,他一口咬定是做生意的。后经姓冯的屋主(保长)担保获释。获释后,到合浦的白石水、小江等地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1941年5月下旬,陈铭金奉调灵山县。开头3个月,由于对灵山县情况不熟悉,过着昼伏夜出的“蛰居” 生活。9月,到梁中光等合股开办的“民众客栈”,以做勤杂工为掩护,秘密开展中共地下工作。10月,与岑嘉毅去小江,因住客栈无 而被国民党乡丁拘留,后经梁中光以附城镇镇公所的名义行文保释。
1942年8月, 陈铭金受中共灵山特别支部委员会的派遣,去平山灵家村小学当教师,时间约两年。在灵家,他以教师职业为掩护,积极开展农村工作,发展刘益基等人加人中国共产党,并成立了中共灵家支部委员会,任支部书记。期间,他培养了一批革命骨干,团结了一批基本群众,为以后开辟罗阳山区、泗洲山区为轴心的灵东北游击根据地打下了基础。
1944年4月, 卢文调钦县工作,阮明调任中共灵山县特派员。这时,陈铭金也进人新的领导班子,分管农村工作。是年9月,中共钦廉四属的组织机关“永信烟庄”遭到敌特破坏,中共南路特委宣布停止中共钦廉四属的组织关系,并调阮明回合浦任中共钦廉四属联络员,随即指派他为中共灵山县联络员,从此,他全面主持中共灵山县地下工作。
1945年1月初, 陈铭金于合浦白石水金街,听取阮明传达中共南路特委关于举行武装起义的决定。同月中旬及月底,他先后在白鸠埠、旺圩召开党员骨干会议,传达中共南路特委举行武装起义的决定,对灵山县武装起义作出了具体部署,并亲自做了大量的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
1945年2月8日, 在他的率领下,灵山约500英雄儿女举行了抗日武装起义,起义队伍编为7个中队, 由他任总指挥,分西路、南路、北路,实行内外夹击,攻打国民党县政府。攻打县城的起义失利后,他率领起义队伍撤退到烟墩司练,整编为“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灵山大队” ,任大队长兼政委。同年2月下旬,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灵山大队改编为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第三支队灵山大队,任政委。抗日战争胜利至1947年10月,任中共灵山县负责人、灵山县人民武装部队政委; 1947年11月~1949年3月,任中共灵横边工作委员会书记、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团政委;1949年4月至灵山县解放,任中共灵山县委员会第一任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粤桂边纵队第四支队第十二团政委。在长期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中,他出色地领导武装部队转战于灵山、钦县、防城、合浦、兴业、贵县、博白、横县等广大地区和凶恶的当局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中共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武装斗争捷报频传, 根据地日益巩固扩大。1949年12月4日,身兼第十二团政委的陈铭金派十二团寨乐大队的黎团、黎永捷当向导,配合南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第四十军一一九师三五九团, 于当日晚9时多一举攻下国民党正规军和保警共1000余人据守的灵山县城。5日,他和梁中光率领中共灵山县委和灵山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驻县城,接收政权。
灵山县解放初期,身为中共灵山县委书记的陈铭金又与县长梁中光一道,领导全县人民进行清匪反霸、镇压-、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试点等运动,为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1951年8月,陈铭金改任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副书记,9月离职到中央党校学习,后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即中共第六中级党校)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1961年,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工作。
1977年1月22日,陈铭金在广州病逝,终年5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