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散光的换算
混散:混合散光只需满足两个基本要求:一为球柱光型不同,二为球镜度绝对值小于柱镜度绝对值。
因此,混合散光在验光处方上有可能出现“-/+”光型或“+/-”光型,每个企业在库存管理时会将混合散光的光型设为同一类型进行管理,我们企业是将混合散光的所有光型统一以“+/-”光型入库。
混合散光这是单纯近视散光与单纯远视散光的联合,指两条互成直角的子午线,一条为远视,另一条为近视。当平行光线进入眼内,两条子午线的焦点分别在视网膜的前与后。
换算有个口诀:球散相加,中间变号,轴位够90减90,不够90加90.
例如:-1.00+2.50/45 换算成+1.50-2.50/135
-1.25+1.00/50 换算成-0.25-1.00/140.
首先要考虑需否光学恒等变换,当球面透镜度绝对值≥柱面透镜度绝对值或电脑显示形式上的混合性散光,实为复性散光时需要变换。恒等变换的目的是,利于镜片制作,简化处方形式并暴露其真正的散光类型。恒等变换方法是,新球面透镜的顶焦度为原球面透镜与柱面透镜顶焦度之代数和;新柱面透镜的顶焦度为原柱面透镜顶焦度的相反数;新轴位:若原轴位小于或等于900的加900,大于900的减900。例如:-2.00DS+2.00DC×70(似为混合性散光)→-2.00DC×160(实为单纯性近视散光);+3.00DS-3.00DC×170→+3.00DC×80(实为单纯性远视散光),+5.00DS-3.00DC×40→+2.00DS+3.00DC×130(实为复合性远视散光);-5.00DS+2.00DC×70→-3.00DS-2.00DC×160(实为复合性近视散光)。如能完全矫正则行之,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少不良反应,仍可应用最小弥散圈原理,减少散光度的一半加于球镜度上。上述举例变换后的+3.00DC×80再转换成+0.50DS+2.00DC×80;-2.00DC×160转换成-0.50DS-1.00DC×160;+2.00DS+3.00DC×130转换成+2.75DS+1.50DC×130;-3.00DS-2.00DC×160转换成-3.25DS-1.50DC×160。
一般高度散光
为减少不良反应,对初次配镜者常利用最小弥散圈原理适当减去部分散光,其一半加于球镜上。两眼减去的散光度数最好相同,使两眼散光度数相差最好控制在1.5D之内。首先取1/2或2/3的散光度开始配戴,分几次,逐渐加大散光度,最后接近或达到原屈光度,获满意矫正视力。例1,原屈光度-4.00DC×40→-1.00DS-2.00DC×40→-0.50DS-3.00DC×40→最终配镜-4.00DC×40;例2,-3.00DS-5.00DC×170→-4.00DS-3.00DC×170→-3.50DS-4.00DC×170→最终配镜-3.25DS-4.50DC×170。对以往戴过散光眼镜的人,如需追加散光度,自然就比较容易达到矫正目的。
在临床上混合散光配镜处方的错误率较高,正确的处方较为少见,甚至一些非常专业的验光师多年来也一直沿用错误的处方原则。这和目前文献中没有具体的相关指南有关。下面我们进行具体的理论分析。
混合散光的等效表达方式有两种:
负球镜联合正散光和正球镜联合负散光。
例如:+1.00Ds-3.00Dc×180°=-2.00Ds+3.00Dc×90°。
在复验或处方时常见有两种处理方式:
减正球镜或减正散光,较少见的第三种方式是减负散光。
三种处方的结果常见的有:
①-3.00Dc×180°;
②-2.00Ds+2.50Dc×90°;
③+1.00 Ds+2.500Dc×180°。
其中又以第一种最常见。前两种方式:减正球镜或减正散光,都来源于常规的减正球镜或减正散光的方法,其原目的是让眼睛保留轻微的调节心牌较为自然的状态。下面分析一下这三种方式的结果。其处方效果分别为:
1.-3.00Dc×180°= +1.00Ds-3.00Dc×180°+(-1.00Ds)相对于人眼不调节的生理状态,戴镜后相当于增加了一个-1.00Ds的透镜,即近视过矫。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结果,这种情况最终会使人眼发育为与近视过矫度数相等的屈光状态。
相应的疑问是:为什么单纯或复合远视可以降度数处方?
因为:①单纯或复合远视自身会有调节反应,降一种更为自然的状态;②配镜后向近视方向的适应就是降低远视度数,也是我们希望的。
其不同点在于:单纯或复合远视降度数后诱发调节相当于把视网膜后的影像向视网膜拉近了一些,而混合散光降低远视度数后诱发调节相当于把视网膜后远视散光影像拉向视网膜,同时将视网膜前的近视散光影像移到了更加远离视网膜的位置。
这种处方方法最为常见,甚至一些非常专业的验光师多年来也一直没用。但显然它是最不能接受的处方方法,而且一量患者习惯了戴用这种处方的眼镜,再改为正确处方的眼镜反而不能接受,因为正确处方的近视度数低而矫正视力不如过矫的错误处方好。
2. -2.00Ds+2.50Dc×90°= -2.00Ds+3.00Dc×90°+(-0.50Ds×90°)相对于人眼不调节的生理状态,戴镜后相当于增加了一个-0.50Dc×90°的透镜,即近视散光过矫。又产生两个效果:等效近视球镜过矫、散光欠矫引发调节。同样会使人眼向近视方向适应。
同样的疑问也是:为什么单纯或复合远视可以降散光处方?
其道理与第一点相同。但这种处方可以接受。
3. +1.00Ds-2.50Dc×180°= -1.50Ds+2.50Dc×90°= +1.00Ds-3.00Dc×180°+(0.50Dc×180°)相对于人眼不调节的生理状态,戴镜后相当于增加了一个0.50Dc×180°的透镜,即近视散光欠矫。又产生两个效果:等效近视球欠矫、散光欠矫引发调节。前者会使矫正视图不够引发疲劳,后者引发调节也导致疲劳。
相应的疑问是:为什么单纯或复合近视可以降散光处方?
因为单纯或复合近视降散光处方使其轻度近视散光的状态,更接近正前的自然态,完全足矫或过矫有时不适。这种处方也可以接受。混合散光一个子午线方向成像于视网膜前,另一个子午线方向成像于视网膜后,调节反应将会把视网膜后影像聚焦于视网膜的同时,联动使动使视网膜前影像进一步远离视网膜。因此混合散光患者在矫正前通过视网膜上的最小弥散圆来识别物体。配镜足矫将使最小弥散圆成为清晰的点而不带动调节。如果欠矫,应该轻度保留最小弥散圆以接近矫正前的自然状态,这样对调节的刺激反应较小。因此正确的处方是足矫或在两个子午线方向的散光同步欠矫,但等效球镜不变。
相应的处方为:
1. +1.00Ds-3.00Dc×180°= -2.00Ds+3.00Dc×90°
2. +0.75Ds-2.50Dc×180°= -1.75Ds-2.50DC×90°
这样的处方可以有较好的矫正视力,也较为舒适,而且不会主动诱发调节和屈光向近视方向的适应和偏移。
如果对以上理解有困难,最简单的处理的处理方法就是把混合散光变换为负球镜联合正散光的形式,这样在复验或处方时就不易犯第一种处方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