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桩奇案,寡妇上吊身亡,留下一封血书,县令妙计擒住凶手
清朝光绪年间,江苏省沭阳县内发生了一桩离奇的命案:城东有一个叫秀芝的寡妇被人杀死在了山上的白云庙里。寡妇秀芝悬梁而死,她身亡时全身上下没有穿一件衣服,死前还留下了一封血书。秀芝自杀的地点在城外小山上的白云庙里,她的尸体被进香的一个村民发现,这个村民当时吓得慌忙跑去报案,地保前来查看现场后又去县衙报了官。
接到地保报官,沭阳县令余晋安赶紧带着衙役前去查案。余县令让衙役把秀芝的尸体放下来,只见秀芝衣衫不整,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散乱搭在肩上,美丽的大眼睛望着远方,好似有莫大之冤屈需要申诉。仵作检查了她的衣服,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绢帕,绢帕之上写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这些字都是用血写成的:“恶人金玉玄害了我,惟以死证我清白。”
仵作仔细检查秀芝的手指,发现右手中指已破,指头上的血珠已经凝固。从现场的情况来看,秀芝肯定是咬破手指头写下了这封血书。秀芝生前被人祸害过,的确是自杀身亡,并没有被谋杀的痕迹。现场留下的直接证据,就是秀芝临死前写下的血书,血书上的内容肯定与凶手有关。余县令问地保金玉玄是何人?地保说金玉玄是秀芝的邻居,都住在城东小巷里。
余县令立刻让衙役们去拘捕金玉玄及秀芝的邻居前来审问,衙役们按照地保给的地址去找,很快就把金玉玄和几个邻居带来了县衙。余县令经过审问众人,大致了解了秀芝的一些情况:秀芝是城东的一个寡妇,年纪大约在二十四五岁,她的父亲是个私塾先生,从小跟着父亲读书,也懂得一些文墨。三年前,秀芝嫁给了城东的男子孙鹿。孙鹿从小父母双亡,靠着亲戚接济才长大成人,并且靠亲戚们帮助成家立业。秀芝过门之后,与丈夫孙鹿关系和睦,夫妻感情很好。
去年春天,孙鹿去山上挖药材来卖,结果不幸坠崖身亡。孙鹿坠崖身亡,丢下了秀芝一个人凄苦度日。金玉玄与秀芝是邻居,他和孙鹿一样也是孤儿,自幼靠舅舅资助读书,去年考中了秀才。金玉玄在舅舅家里苦读,准备参加明年的考试。秀芝虽然是个寡妇,但贤淑温和,从不与人争执;金秀才温文尔雅,人品也深得百姓赞叹。
在大堂之上,余县令先是审问了邻居们,余县令问邻居们孙鹿和秀芝人品如何?二人之间有没有私情?一些邻居说二人是品行很好的人,不可能有私情;一些邻居则说二人是年轻貌美的寡妇,一个是尚未成家的秀才,难免不会有私情。余县令听了邻居们的话,沉吟了一番,随即提审金玉玄。
金玉玄很快被押到余县令面前,金秀才长得眉清目秀且身材削瘦,一看就是个文弱书生。金秀才站在大堂下忙问余县令为何要拘捕他,余县令把秀芝的那封血书递给他看。金玉玄看了血书之后,吓得连忙大喊自己冤枉,他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杀死秀芝,他绝对不是凶手。
余县令怒拍惊堂木,对金玉玄说道:“血书的确是秀芝写的,如果凶手不是你,秀芝为何要诬陷你?肯定是你垂涎秀芝貌美,故而将其祸害,秀芝羞愤不已,才选择了上吊自杀。”余县令说罢,用眼光扫了一下金玉玄,又呼喊衙役们对金玉玄动刑。
金玉玄被摁倒在地,衙役们举起板子就要杖责。余县令再一次问金玉玄,他到底承不承认祸害了秀芝,金玉玄依旧不肯承认。余县令又问金玉玄,即使他没有祸害秀芝,他作为秀芝的邻居,难道就没有注意到秀芝有何异常?金玉玄想了半年,终于想起了一件事情来。
去年的一天晚上,金玉玄在家里读书,他已经读了整整一个白天的书,全身酸软疲乏不已,眼睛痛得直流眼泪。金玉玄困乏极了,于是走到院子里散步。就在他一边望月一边背书时,忽然看见一条黑影窜入了秀芝家里。金玉玄吓了一大跳,赶紧躲到隐蔽处观察黑影的动静。这个黑影窜到秀芝的窗前,鬼鬼祟祟朝房间里张望。金玉玄断定这个人肯定想对秀芝图谋不轨,金玉玄想呼喊邻居吓走那个人,但又想不如给这个人一点教训让他吃点苦头,免得他再来骚扰。金玉玄拿起一根木棒悄悄靠过去,用力一棒子打在那个人的肩膀上。那个人被打了一棍,本能地叫出了“哎呀”一声。那个被打的人猛然回过头来,金玉玄一眼就认出了他,此人正是村里的光棍王三幺。
王三幺是村里的光棍地痞,王三幺发现金玉玄打了他一棍,于是恶狠狠地瞪了金玉玄一眼后匆匆逃离了秀芝家门口。此时村民们纷纷出来指认地痞王三幺的恶行,王三幺在村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村民们都对其恨之入骨。村民们都推断凶手就是王三幺,恳求余县令追捕王三幺。
余县令听了邻居们的话,又拿起秀芝的血书仔细看了起来。突然他眼前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余县令当即让衙役们赶集去白云庙,他要再次勘验白云庙。另外,他还赶紧让衙役们去拘捕王三幺,一并带去白云庙审问。
余县令等人很快抵达了白云庙,地痞王三幺也被带来了。王三幺年纪在四十岁开外,面白无须,却长着一脸横肉。此人双目游离,内心显示出了局促不安的神色。余县令怒斥王三幺,问他为何要祸害秀芝,并导致秀芝上吊身亡。王三幺并不惊慌,他说自己一向奉公守法,从未做过半点犯法之事。若要证明他有罪,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否则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余县令拿起那张血书递给王三幺看,并告诉他上面写着他的名字,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王三幺赶紧拿过血书来看,当即笑着说上面写着的明明是金玉玄,根本就不是他的名字王三幺。余县令把血书拿在手里,对堂下的众人说道:“血书上的确写着金玉玄三个字,不过这三个字却是被人改动过了的。原本写的是王字,结果上面被人加了一个人字,后加了两个点成了金;三字加上一竖一点就成了玉,而玄字则是幺字上面加了一点一横。”
余县令如此一说,堂下围观的人众人马上围拢过来,他们真相查看这张血书,结果正如余县令所言,“金玉玄”三个字的确是被人改动过了的。众人于是更加肯定凶手是王三幺,但王三幺并不服气,他说即使血书被人改动过,但也不能证明凶手是他。
余县令听了王三幺的话,当即将他带去了白云庙。在白云庙的香案面前,香案上的尘土隐约显示出了一些字样来。余县令让王三幺仔细查看灰尘,王三幺仔细一看,仿佛看到了“王三幺”三个字。余县令当即告诉王三幺,当初秀芝写血书时是铺在香案上写的,这几个字就印在了香案的灰尘上。
秀芝被人祸害后,羞愤之下上吊自杀。凶手后来返回了白云庙,并改写了血书的内容。血书的内容可以改写,但留在香案灰尘上的比划不能改写,上面依然写着“王三幺”三个字。这是最直接、最真实的证据,王三幺就是凶手。王三幺见状,顿时吓得瘫软在地,不得不承认他就是凶手。
原来,秀芝守寡之后,村里的光棍王三幺见她貌美,于是便有了不轨之心。当他被金玉玄打了一棍之后,仍旧贼心不死。一天晚上,王三幺趁金玉玄不在家,又偷偷来到了秀芝家里,他将事先准备好了的“迷药”吹进房中,趁秀芝昏迷不醒之时进入房中施暴。秀芝醒来后发现王三幺还在家里,顿时明白了这一切都是王三幺做的恶。于是她羞愤不已,连夜跑去白云庙上吊自杀。秀芝在白云庙里咬破中指,把绢帕铺在案桌上写下了“恶人王三幺害我身,惟以死证清白。”两行血书。
那天晚上,秀芝出门之后,王三幺一直跟在她的身后。王三幺见秀芝写了血书,内心紧张不已。当秀芝上吊自杀后,王三幺从她的身上搜出了这封血书。王三幺借着月光一看,发现血书上写着他的名字。他原本想把血书拿走销毁,但转念又想出了一条毒计:他看着自己的名字“王三幺”三个字,赶紧咬破中指加了几笔,就把“王三幺”写成了“金玉玄”。王三幺把自己的名字改成金玉玄,就是要报当日被金玉玄打一棍的仇。可谁曾想到,他这一招反而弄巧成拙,明察秋毫的余县令竟然根据案桌上的笔画字迹抓到了他。
王三幺承认了罪行,此时余县令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王三幺自以为聪明过人,却不曾想王三幺也会中他的计。余县令告诉王三幺,白云庙里的香火旺盛,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前来祭拜,庙里的案桌之上不可能会留下字迹,即使能留下字迹也是模糊不清的字迹。
案桌上清晰地“王三幺”三个字是他写的,目的就是要套一下王三幺,让他自己露出马脚来。根据事前种种调查,余县令已经推断出凶手就是王三幺,但必须让他亲自承认才行,于是才想出了这个主意。果不其然,王三幺真的是凶手。
王三幺听了余县令的话,顿时就傻了眼,不过他已经承认了罪行,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余县令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中的相关规定,判处王三幺斩首。王三幺祸害秀芝、逼死秀芝,还嫁祸金玉玄,他的罪行被判处斩首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此案被称为一桩奇案,奇就奇在余县令聪明过人、心细如尘,竟能想到这种破案之法,若不是以这种办法破案,王三幺必定咬死不肯松口,此案将无法破解,真凶也将永远逍遥法外了。余县令这招引蛇出洞之计,果然是一招妙计。此案告诫后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自己真的能瞒天过海。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三幺被斩首示众,这是他罪有应得的下场。作为后世之人,该从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