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渭南高铁新城规划及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
关中平原城市群正在从“以规模与体量论英雄”到“以特色与质量定角色”转变,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和以高铁为代表的快速交通,正在改变着经济版图和城市体系。特别在高铁网络和高铁新城建设推动下,关中平原城市群“大都市中心区+功能节点城市”的空间形态正在形成。大都市区的高铁新城定位为城市副中心,承载着国际性或区域性的金融、商务、文化、科创、贸易等功能,城市郊区新城、市县功能节点城市则主要承载着不断下沉的特色产业功能。高铁站片区的发展,类似于TOD模式,称之为ROD模式,是以高铁及其关联交通枢纽带动的城市高密度开发模式。高铁站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一般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所带动的TOD模式,其规划范围和开发尺度经常是一个城市新区的能级。随着现代交通系统的升级,在新的交通换乘方式与空间组织理念下,高铁站及其周边地区不再是单一的交通集散空间,而是整合交通服务、商业、商务、文娱、会展、现代服务等的城市新型功能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 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铁路总公司2018年发布的《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要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发展定位等,甄选出发展基础条件优越、城市特色鲜明和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构建枢纽偏好型产业体系。在“十四五”规划开局、渭南项目建设突破年,依托渭南高铁北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开始规划建设渭南高铁新城,有利于渭南城市空间有效拓展和内部结构整合优化,有利于调整完善渭南产业布局,促进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近年来,一些地方依托高铁建设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取得了一定发展成效,有的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已经成为城市最具人气和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但总体上看,我国高铁车站周边区域整体开发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对高铁建设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研究还不深入,个别地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初期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对人口和产业吸引力不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潜藏着一定的社会经济风险。为推进渭南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初步构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规划统筹和衔接,严控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渭南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不断提升设施服务、产业发展、人口集聚、政策配套等支撑能力,促进高铁沿线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和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加速推动渭南高铁、地铁、机场及城际轻轨建设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有机协调。规划协调、布局合理。统一规划,整体部署,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编制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边界,优化规划建设方案及周边区域空间结构、人口产业分布,杜绝边建设、边规划。量力而行、有序建设。结合城市功能区划、区位优势、财力可能、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等发展实际,根据规划确定开发目标、建设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和时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有序发展,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大干快上。站城一体、综合配套。充分发挥渭南北站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创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推进项目共建、资源共享,提升开发建设质量水平和效益,防范各种隐患、风险和损失。
二、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充分论证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可行性、必要性,因城施策、因站而异推进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区域合理有序开发建设。严格按照既有城市规划,结合城市功能提升和结构布局优化做好渭南北站周边综合开发。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统一布局,合理确定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按照规划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严格审查规划的合理性,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和综合开发效益,把评估结果作为控制建设时序和分期建设依据。
三、合理确定渭南高铁新城规模 高铁新城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处理好高铁通达性和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既要满足技术标准条件,又要服务地方发展。渭南高铁新城建设主体和市政府要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在城市枢纽总图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阶段,深入研究论证高铁新城与城市发展衔接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渭南高铁新城建设要规模适当、经济适用,切忌贪大求洋、追求奢华。
四、严格节约集约用地 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综合考虑人口集聚规模和吸纳就业情况,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要求,合理确定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地技术和模式,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要求,依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对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站周边建设用地加强审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五、促进站城一体融合发展 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要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与城市建成区合理分工,在城市功能布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同步规划、协调推进。结合渭南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发展定位等,甄选出发展基础条件优越、城市特色鲜明和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构建枢纽偏好型产业体系,避免沿线临近站点形成无序竞争、相互制约的局面。有序发展高端服务业、商贸物流、商务会展等产业功能,合理布局周边产业,稳妥发展商业零售、酒店、餐饮等产业功能。
六、提升综合配套保障能力 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必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营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交通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产业、人口集聚效应。强化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城市公共交通配套线路和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同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医疗、教育、休闲、娱乐等场所和设施,增强生活服务功能,使人“愿意来”“留得下”“活得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七、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 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不追求短期的形象效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根据相关规划、发展实际和财力可能,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做到开发一片、成熟一片、成功一片。重点开发新建渭南北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开发经验,硬造特色、盲目造城。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严格执行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要求,扣除站场用地后,渭南高铁新城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规模50公顷,不超过100公顷。
八、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成本收益分析评估,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节奏,防止脱离地方财力实际搞开发;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九、创新开发建设体制机制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建立投资建设主体、管理运营主体、综合开发主体等多方合作开发机制,完善支持渭南高铁新城建设投资主体及出资人参与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区域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等作用,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切忌政府大包大揽。理清权责关系,完善综合开发、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机制,形成促进发展的多种合力。
十、明确责任主体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要求,进一步梳理明晰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思路,规范有序推进渭南高铁新城及周边开发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十一、严格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项目严格进行管理,适时组织评估,严控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强用地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和建设行为,并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管理。
十二、强化协同联动 发改委、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与渭南高铁新城规划建设主体加强沟通协调和纵横联动,认真总结和梳理渭南高铁新城及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规范纠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渭南高铁新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客观、公正的舆论导向和氛围。